作者查詢 / helen0624
作者 helen0624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96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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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F→:真的不該去士林夜市買阿,要買應該要找合法又專業的犬舍06/26 17:22
70F→:這樣狗狗健康,你也有保障。06/26 17:22
2F推:有雷那篇是我發的~算是有劇情內容的消息,但不保證正確06/01 20:07
4F→:應該說,好像有點錯誤,僅供參考。06/01 20:08
6F推:這個我也不是很清楚耶,我的消息來源是來自某大陸論壇06/01 20:15
7F→:他們的來原則是來自日本的討論的樣子,也就是傳了很多手06/01 20:16
8F→:所以消息可能會有誤,但大致上的架構應該不會錯,也就是06/01 20:16
9F→:柯南夢到十年後發生的事這個點,至於內容就不清楚了。06/01 20:17
1F推:有錯誤還請見諒~因為我也是在別地方看到的,還以為柯南06/01 17:59
2F→:到這個結骨眼死都不肯說實話,才會這麼生氣,不過那句台06/01 18:00
3F→:詞還是讓人很不舒服就是了。唉~~06/01 18:01
19F→:灰原的形象有崩壞嗎?06/01 20:08
21F→:喔~我只覺得小哀好像變得比較光明面了,所以不覺得崩壞06/01 20:18
25F推:一般犯人他有不知所措嗎?哪裡的阿,我是不事漏了些什麼06/01 20:28
29F推:搭便車的事件喔~我覺得還好耶,可能是因為那兩位警官的06/01 20:34
30F→:氣勢吧,我覺得小哀還算反應快阿~~06/01 20:35
35F推:總覺得我沒進入狀況~~偷偷問:哪句話阿? >///<06/01 20:38
37F推:死羅神事件哀沒說什麼話阿~他戲份有點少說06/01 20:41
41F推:他不是不給嗎?雖然口頭上一副要給似的,但語帶威脅說ꄠ06/01 20:44
43F推:是覺得還不完備就拿出來很不妥嗎?06/01 20:46
46F推:乖喔~~給你拍拍,這邊的確有點怪,好像不太謹慎。06/01 20:50
3F→:阿~~真的耶。我打錯了,要怎麼改阿?06/01 23:00
128F→:不要把我給扯進去了~~這個討論串也拖太久了吧05/11 13:56
1F推:別生氣了~不要理那些老太婆吧。亂罵人的確蠻過分的。05/10 20:41
4F→:也不想在狗版看到為法律吵架的情況05/10 17:21
10F→:我想請問一下N大,您是法律系所的學生嗎?05/10 17:33
16F→:不是的~只是我覺得你的觀點跟我們有點差異,所以請問一05/10 17:38
17F→:下而已。05/10 17:38
19F→:當然不是阿~只是好奇而已。因為我也是邊翻書,邊看這個05/10 17:40
20F→:問題的。我不敢說我很懂,但是有些概念差異有點大,所以05/10 17:40
21F→:我才這樣問的,讓您不舒服的話,我道歉。05/10 17:41
25F→:請問是否照成困擾了呢?如果是的話,我會停止在發跟法律05/10 17:42
26F→:相關的東西了05/10 17:42
39F→:我覺得no版有沒有針對誰啦~他語氣看來也都還客觀阿05/10 17:53
92F→:有人看不懂倘若嗎?05/10 18:25
1F→:不要再吵囉~~法律人被詬病之處,大概就是對自己的學說05/10 16:41
2F→:見解很堅持吧~~唉05/10 16:41
5F→:也是啦,會被罵浪費司法資源吧!05/10 16:42
1F→:這邊是狗版耶,在這裡吵法律見解不好吧05/10 16:34
3F→:而且我覺得,法律用語精確與否在這裡根本不重要,不管是05/10 16:35
4F→:緊急還是急迫在一般人來看沒什麼不同吧05/10 16:36
5F→:我有阿~只是我回到一半文章就不見了,這也不能怪我吧05/10 16:37
7F→:我就說我有阿~只是他的文章被刪掉了~我回完案Y時,就05/10 16:39
8F→:沒辦法回了~我只好放棄阿。那我在這裡說吧~兩位,不要05/10 16:39
10F→:在狗版吵法律見解啦~05/10 16:40
9F→:如果他是刻意朝著你而來的話(意圖要撞你),請踢下去。05/10 21:24
13F→:對腳踏車是否要撞你應該比判斷狗是不是要咬你簡單吧05/10 21:33
15F→:畢竟我是人,所以對人可能比對狗了解多一點,一般來說如05/10 21:35
17F→:果腳踏車已經衝到你前面兩公尺還沒有要停的意思,你踢他05/10 21:35
18F→:其實已經是會被大家認同的阿!今天狗狗也是跑到對方身邊05/10 21:36
19F→:所以其實情況也是很類似吧,你當然不能說離你還有十公尺05/10 21:36
20F→:就把狗打跑或者說把腳踏車弄倒,因為可能不好判斷,問題05/10 21:37
21F→:是都衝到你面前了,當然做出自保的行為是可以被接受的05/10 21:37
23F→:至於法官的認定,這只能說是法庭上的問題,基本上這個問05/10 21:38
25F→:提根本沒這麼複雜吧。只是當一隻狗朝你衝過來,到底該怎05/10 21:39
27F→:麼作才能自保?用踢的?用吼的?如果用踢的是不是可以被05/10 21:40
30F→:接受?是不是符合比例原則?05/10 21:40
33F→:這是心証的問題阿!你要是能證明工讀生衝過來要攻擊你,05/10 21:41
35F→:你踢他當然是沒有問題的。這就是要證明,只是今天一個法05/10 21:42
37F→:官到底如何判決,沒人可以預料阿。畢竟我不是法官,但如05/10 21:43
38F→:果我是,在一個人舉證說狗像他衝來,所以他踢傷狗以求自05/10 21:44
39F→:保,我是有可能會認定他有緊急避難的。另外,我並沒有要05/10 21:44
40F→:擾亂狗版的意思阿,我只是希望不論是飼主或是其他路人間05/10 21:45
41F→:可以互相的尊重,如此而已。要是真的覺得我說到法律很討05/10 21:45
43F→:厭,我也可以不再狗版提到有關的東西,畢竟造成困擾不是05/10 21:46
45F→:的本意。要是大家都很討厭的話,我就不會在讓大家困擾了05/10 21:46
46F→:嗯~很抱歉讓你困擾了,對不起........05/10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