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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tcats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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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那如果沒收訂金後 商品因為很熱門馬上賣給第三人01/07 06:58
2F→:結果付訂金的人這時才說要買呢?01/07 06:58
3F→:畢竟會沒收就是因為對方不履行交易才會沒收01/07 07:01
4F→:所以怎麼評估何時才能轉賣他人呢?01/07 07:02
5F→:因為原PO提到該人是說不要之後 事後又打了一通電話說要01/07 07:03
2F→:應該是本來為不當得利 變成失物招領後 某個時間之後01/04 17:51
4F→:會變成歸撿到的人 是不是這個原因警察才不願意配合呀?01/04 17:51
8F→:之前代買有過一次經驗 存簿轉存簿網路查詢時會有除了01/04 18:30
9F→:檢查碼之外的所有帳戶號碼...但是郵局方面表示這只是01/04 18:31
10F→:系統設定不show 但是她們看的到...我們補折前也看的到01/04 18:32
11F→:檢查碼隻外的所有號馬~~那次是要退款 去櫃檯小姐就給我01/04 18:32
12F→:對方完整帳戶了...(因為檢查碼其實是按規則設計的)01/04 18:33
13F→:如果你確定不是你的 要退還 也可以想個理由請櫃檯幫忙01/04 18:35
14F→:這是在你確定的前提下 可能的捷徑...01/04 18:35
15F→:我想附帶一問 非故意的不當得利(如原PO) 會有事嗎?01/04 18:56
16F→:非故意所產生的利息 會一並被取回嗎?01/04 18:57
17F→:原PO需不需要去備案?01/04 18:58
10F→:會不會因為以前的時候 不識字 然後只蓋手印 所以沒發現?12/31 19:12
11F→: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也非常久了....@@"12/31 19:13
1F→:免稅 是不是要報了之後才能說免稅呢?12/30 16:20
2F→:如果不在乎多角關係的潛在問題 其實不報是可以的...12/30 20:34
1F→:如果醫生能提出數據 同樣病症的人的黃金救援時間12/30 16:17
2F→:超過與否分別的存活百分比 是不是就能客觀表現其中關聯?12/30 16:18
2F→:簽名傳真過去是勾不續約嗎? 如果是的話是否有其他可能?12/25 08:54
1F→:業務處理的事情不是都跟自己獎金有關嗎?12/08 01:53
2F→:公司有規定八點才能下班?12/08 01:54
3F→:如果公司沒規定你又是服務自己的客戶 你要跟誰要加班費?12/08 01:54
5F→:不過我認識的業務有些下午出門說跑業務 就沒有回公司了12/08 02:18
6F→:感覺有些人早退有時候也是彈性...@@"12/08 02:18
9F→:有人晚上出車禍也會打給自己的保險業務員 我的意思是針對12/08 11:21
10F→:原PO以在公司加班沒加班費而言 其實業務辦事情時間應該12/08 11:22
11F→:是很彈性才是12/08 11:23
12F→:不然如果我的保險業務因為沒加班費就假日放假...12/08 11:23
13F→:那我也會很困擾...不過不知道原PO是哪種業務就是了...12/08 11:24
14F→:你也可以跟主管開會的時候提出這個意見 不見得不被採納12/08 11:27
17F→:所以公司不關門讓員工想來就可以來的話...只要是非上班12/08 12:41
18F→:時間 且整理客戶資料就有權跟公司要求加班費?12/08 12:42
19F→:我是覺得上下班要打卡的才有依據~~如果業務跑客戶可以12/08 12:44
20F→:下午出去就不回公司 甚至早上出去就整天不回公司12/08 12:44
21F→:那自然時間就是業務自己調度 這樣也算加班嗎?12/08 12:45
22F→:我有認識保險業務下午找我聊完之後去網咖打一場的欸12/08 12:46
23F→:如果之後回公司整理我的資料卻可以要求加班費 那......12/08 12:46
24F→:還真不錯...XDDD12/08 12:47
5F→:底薪的項目就是"底薪"嗎? 還是只是每個月一定會有的項目12/08 01:51
6F→:加起來一定有24K呢?12/08 01:51
7F→:很多人的底薪是 一堆有的沒的加起來的基本薪水12/08 01:52
2F→:告白跟交往還有分手都沒有法律效力的話 不能開啟新戀情12/07 23:30
3F→:這個結論是怎麼來的??? 如果你在乎的是要分的乾淨...12/07 23:30
4F→:才能斷的清楚 那傳簡訊你又怎麼能確保可以達到目的?12/07 23:31
5F→:如果說傳簡訊分手 = 可以開啟新戀情...那我就不懂點了12/07 23:32
3F推:1.如果女方代表肚子裡的要提告的話 男方可能要負責12/07 02:11
4F→:2.在一起沒有法律效力 分手當然也沒有12/07 02:12
5F→: 不過分的不好可能導致未來生活的困擾12/07 02:13
6F→: 要不要慎重 就見仁見智吧...12/07 02:14
7F→:不過不論是告白還是分手 用簡訊說真的很差勁就是了XD12/07 02:15
8F→:不但沒有fu跟態度 而且你還無法確定對方一定有收到12/07 02:16
9F→:另一個方向囉~~僅供參考 ^__^12/07 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