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Eudha
作者 Eudha 在 PTT [ L_RelaxEnjoy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8則
限定看板:L_RelaxEnjoy
看板排序:
1F推:兔板已經遵旨修改完畢^^ 組長判決大快人心,感激不盡!!!08/05 11:54
3F推:兔板也很好心還沒讓ROBO跟loreus永久水桶 這就是行政裁量權08/05 13:55
7F推:你不要再無聊了 你在about_life也不會贏的啦 趕快來兔板參加08/05 14:35
8F→:兔兔父親徵文有獎活動吧 你是經典兔把拔 趕快來吧^^*(招手~)08/05 14:36
2F推:非常感激板務組明智的判決,真的非常謝謝您!!08/04 00:05
3F→:對於判決最後一段,我想表達的是在PTT的"個人""職位"都不適宜08/04 00:05
4F→:作出名譽上的裁判。這是對於「訴之範圍」預先提出預防性辯論08/04 00:07
5F→:"個人"的部份借引SES,造成SES個人的壓力,在此誠摯致歉。08/04 00:09
6F→:至於板務管理執行,將來兔板一定會使之更加嚴謹、無懈可擊。08/04 00:10
7F→:謝謝小組長指教,也謝謝大家所花費的時間。真的很謝謝你們!!08/04 00:13
8F推:另外,「"公道"自在人心」的公道,是指每個人的"道"德之看法,08/04 01:14
9F→:不在板規規範內。像是自衛時拿槍打狗對不對,兔板無法裁定有08/04 01:15
10F→:主張"不可以、要為狗著想"'的人,在兔板便是罪該萬死。兔板08/04 01:17
11F→:板規不做這種價值判斷,便是「公道自在人心,不在板規」之意。08/04 01:18
12F推:最後,我要為此次訴訟攻防過程中,Eudha一改過去溫柔形象,08/04 01:53
13F→:在用字遣詞上「重砲還擊」,在炮火灰飛灑落之處,深感抱歉;08/04 01:55
14F→:採此路線,實是兔板(特別是Eudha)已經被對方當事人騷擾甚久,08/04 01:57
15F→:先不論2005年的數案,在今年五月,又數次來信恐嚇、詛咒,要求08/04 02:00
16F→:板主非得要按照他的意思整理精華區,板主不從,他便出言恫赫.08/04 02:02
17F→:不到兩個月,又來強硬干涉我要把公告文件銷掉,不要讓大家看到08/04 02:06
18F→:板主總是溫柔以對,但發覺無效. 因此,此次訴訟才決定"來硬的"08/04 02:08
19F→:對於此次辯論過程,改採嚴厲、甚至可能有睥睨意謂的言詞,08/04 02:10
20F→:對於其他非當事人的閱讀,覺得很不好意思,畢竟我們也不喜歡。08/04 02:11
22F→:只是非常之事,不得不採非常手段. 但我們還是喜歡走溫馨路線,08/04 02:12
23F→:所以跟組務、觀賞的板友們說聲抱歉,真的請你們見諒了 :) END08/04 02:13
26F推:最後回應樓上一次, 公告沒說「隨意」,只說當事人有處分自由08/04 02:18
27F→:像是出書跟拍賣,都是在PTT系統外的活動。至於兔板,若議題有08/04 02:19
28F→:公益性,符合此條件,自然可以引用來討論。08/04 02:20
31F推:以路人來回應上句-因為那不是板務審理的業務,組長只審理被댠08/04 02:28
32F→:處罰者(水桶.劣文)的異議申訴。08/04 02:29
33F→:至於"公佈"的定義,等真的有人"直接貼上"信件、有犯站規嫌疑08/04 02:32
34F→:並且被處罰了,組長才需花時間處理。這叫「不告不理原則」。08/04 02:33
37F推:(現在以兔板主身分答)這個就不用勞駕您操心了,只要有人提出08/04 02:38
38F→:告訴,兔板自然會進行處理-從當時事實,來認定算不算公佈,08/04 02:40
39F→:然後要不要處罰。若有處罰,處罰有問題,對方才需來這裡上訴。08/04 02:41
40F→:至於「引用、討論」,基於管理板面、引導風向之職,板主一向08/04 02:42
42F→:都是主動審理。沒有公益性者,遑論"公布",連"引用"都不可得。08/04 02:43
43F推:我想,您可以繼續毀謗、謾罵Eudha"始作俑者,散佈不實資訊",08/04 02:48
46F→:不過兔板主對於板務與事件審理,自會保有應有的主權與明晰。08/04 02:49
47F推:板主群請您自便,您要告誰、告什麼,都已非兔板業務範圍,08/04 02:54
48F→:既然該案確定,兔板板主群便先行告辭了。08/04 02:55
1F→:我們討論一個多小時,才謹慎的推出那行文,更遑論貼公告的行政07/31 18:31
2F推:兔板板主群此案處理立場,已經表明清楚了。謝謝!08/01 19:05
1F推:大推~ 解釋得非常詳細,實在是太辛苦你了!!!08/01 13:47
2F→:板上三位板主的資質應該都沒有太差,沒有差到三人都同時看錯08/01 13:52
3F推:你可以繼續惱羞成怒、繼續無理取鬧、繼續人身攻擊 :)08/01 13:21
8F推:板規很清楚啊,我們就是依照板規來處理 可惜妳好像看不懂,08/01 13:50
9F→:我們只好千辛萬苦去找更詳細的資料,來讓你更加明瞭了08/01 13:50
10F→:而依照板規處理,zick沒事啊 而反而是你在鬧啊 就是這麼清楚ꄠ08/01 13:51
11F→:板上三位板主的資質應該都沒有太差,沒有差到三人都同時看錯08/01 13:53
9F推:公佈自己的信件是可以的 →相關法律問題,可以私下討論。:)07/14 00:28
4F→:因為就zick的部份,研究結果是沒事,所以我們推文說他沒事07/31 18:41
5F→:何況他有沒有事,關你什麼事? 其他六人有沒有事,也與你無關07/31 18:42
7F→:他本來就沒事 -有沒有事是要經過研究才決定的。07/31 18:44
8F→:況且,你完全沒有當事人資格來評論這件事,你只是檢舉人。07/31 18:44
10F→:兔板為此奇怪的訴訟,言詞辯論至此結束,剩下的就有勞小組長了07/31 18:54
11F→:感激不盡~07/31 18:55
4F推:所以,因為你跟板主有私交,板主就應該判你檢舉之人有罪嗎?07/31 18:10
6F→:其他板主都知道這些事,對於你的來信申訴,她們也清楚指出這點07/31 18:11
7F→:問說: 他是不是ROBO, 他是不是想用私交影響判決?07/31 18:12
10F推:當Eudha面對板務時,絕對不會跟私人生活混為一談,不止此案。07/31 18:14
13F→:因為有嫌疑我們才要受理,否則我們連回頭看文章都懶哩!07/31 18:16
14F→:但是看完之後,大家共同的結論是他沒問題 就是這樣07/31 18:17
17F推:我們的公告哪裡錯了?已經反覆看一百次了 完全沒問題。07/31 18:21
18F→:他的文章確實看不出有什麼問題,但若不是"有疑義",誰那麼無聊07/31 18:23
19F→:會想要回頭去看、一直看、反覆看?!07/31 18:24
20F→:另外,你最好搞清楚你是檢舉者而已,難道你也是zick0704本人嗎07/31 18:24
22F→:我想不是我們嘴硬,恐怕是您沒有資質理解吧?我們才被你弄累了07/31 18:25
25F推:你生活中出不出門、有沒有情人,跟兔板板務沒有關係。07/31 18:28
26F推:而且你最好知道,Eudha在推文前,板主群就已經討論一個多小時ꐠ07/31 18:31
28F→:我們討論一個多小時,才謹慎的推出那行文,更遑論貼公告的行政07/31 18:31
29F→:程序,並不是因為你在聒聒叫,板主群才召開會議的。07/31 18:32
30F→:對於您不夠資質理解、公私混淆,我們的立場只能說非常遺憾。07/31 18:33
33F推:他確實沒事。但事實上他有沒有事,實在不關你的事。07/31 18:37
34F→:他確實沒事。但事實上他有沒有事,實在不關你的事。07/31 18:38
35F→:他確實沒事。但事實上他有沒有事,實在不關你的事。07/31 18:38
36F→:本版以上說明,已經非常清楚。 至此結束,謝謝大家!07/31 18:39
38F推: 請看下一篇文章我的推文,你不要再執迷不悟了。07/31 18:49
8F推:我看不出來zick有什麼問題,倒是loreus請自行控制言行,謝謝!07/13 13:40
9F推:我看不出來zick有什麼問題,倒是loreus請自行控制言行,謝謝!07/13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