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rabbit版的版主Eudha發言失當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時間18年前 (2006/07/30 13: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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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開始回應妳的文章內容: ※ 引述《Eudha (美好的兔板)》之銘言: : 關於此案,由板主群共同決定,我們的說明如下。 : 首先,這個案子要分兩個部份來看- : 第一個部份,是《兔子被咬死了》討論串的實質內容; :    第二個部份,是針對《兔子被咬死了》的秩序維持。 妳少說了一個部份 (請問妳是刻意規避我的申訴重點嗎?), 第三個部份,Eudha的推文跟公告評論內容 : =================== : 本起案件大意,是有板友出去蹓兔子,兔子被狗咬死,上來傾訴 : 後來loreus回文說可以帶BB槍打狗,然後引發一系列討論 ~~~~~~~~~~~~~~~~~~~~~~~~~~~~~~ 請妳不要扭曲原作者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萬一不幸遇到溜兔時兔子被突然衝出來的野狗攻擊, 在那突如其來緊急的狀況下,可以考慮拿出為兔兔防狗攻擊用的BB槍驅逐野狗 就像家家戶戶都可以考慮買滅火器放在家裡的道理是一樣的, 萬一不幸發生火災,平時備而不用的滅火器在那緊急時刻就可以派上用場。 妳的語意模糊不清,有誤導別人之嫌,請妳謹慎發言。 : 隨著越來越激烈的討論,自然很多人在正文、推文中, : 說話口氣有犯規的嫌疑,不只是loreus與zick0704, : 茲事體大,因此,板主群決定此一事件"所有人"皆既往不咎 : 因此,loreus並沒有因此受罰。 : (既然使用者權限沒有因此受限,就完全沒有討論必要) : 但是,為維護板面秩序,板主群要求禁止再對這個議題做任何討論、爭執, : 宣告必須完全停止,否則浸水桶。特別請loreus不要再大小聲、請他自制, : 然而,loreus卻繼續爭執,連續兩次維持秩序,皆視若無睹 ~~~~~~~~~~ 真正視若無睹的人是妳Eudha, 我不厭其煩把的起因跟版友的意見再寫一次:

07/12 22:59,
有爭議信箱談我覺得OK啊,來信的口氣比我主管還要主管..
07/12 22:59
~~~~~~~~~~~~~~~~~~~~~~~~~~

07/12 23:00,
整封信連個能否討論的字眼都沒,就要我回訊,看到就不爽
07/12 23:00
~~~~~~~~~~

07/12 22:21,
還有 zick 兄,要爭吵當然就是回信箱,回信箱就是要私下
07/12 22:21

07/12 22:22,
解決用的,這種事就不用拿到公開板面問了 =.=a
07/12 22:22

07/13 08:40,
版大旅遊去了嗎?請樓上兩位請私下解決,用推文吵架大家
07/13 08:40

07/13 08:41,
並不想看,也不會替你們評理,覺得對方不講理那就別跟他
07/13 08:41

07/13 08:42,
講理不就得了?話不投機半句多,省點力去陪兔子說話去吧
07/13 08:42

07/13 13:40,
我看不出來zick有什麼問題,倒是loreus請自行控制言行,謝謝!
07/13 13:40
~~~~~~~~~~~~~~~~~~~~~~~? 妳身為版主,妳說看不出有什麼問題? 那進版畫面中的*禁止蓄意破壞兔板溫馨 還有版規: 禁止討論無關家兔飼養之問題,如無謂的個人價值觀 難道是晾著好看的嗎? 版友的意見妳有看到了嗎? 這樣妳還公然說zick0704是清白的? : 因此,他被禁了水桶。 就是這樣。 ~~~~~~~~? 因為我對妳的評斷不公提出質疑而被浸水桶...? : 以下針對loreus板友的意見,進行回答。 : ※ 引述《loreus (天地有正氣)》之銘言: : : 首先謝謝組長費心看完這系列申訴文。 : : 在rabbit版之前" [心情] 兔子被咬死了 "的討論串,明明整個已經結束, : : 但是zick0704最後又po了兩篇因為自己因為誤會loreus信件原意, : : 而po到版上破壞兔版安寧的文章,而我實在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 : 看到最後版主竟然寫出那樣顛倒是非的推文跟公告內容!(請見第三跟第四部份) : zick0704板友最後兩篇文章,究竟有沒有破壞兔板安寧、要不要受罰 : 最終完全是由板主群多數決判斷,不是由檢舉人loreus板友決定。 : 而板主群確實認為zick板友的文章很正常 : 我們也認為,關於"兔板議題",他有權利拒絕私底下被丟水球 但是不代表他就有權利無視版規, 可以在版上po出誤會別人語氣的文章,又推文爆粗口 : 並且把有豐富精華區資料的議題,在兔板公開討論。 他那4337篇文章到底是哪點可以豐富精華區資料的議題,在兔板公開討論? 整篇不就是他個人誤會我信件的語氣,卻又不聽我在水球中的善意解釋, 刻意在版上po了跟討論串無關的文章造成無謂紛擾,連版友都推文看不下去,不是嗎? : : 這次版主Eudha的處置,相信也有一些版友不以為然 : : 版主根本沒有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 : : 就斷章取義直接在4354篇的推文裡認定zick0704是清白的, : : zick0704他真的是清白的? 一點錯都沒有? 一點該負的責任都沒有? : : 但是zick0704在4338篇跟4353篇的文章或推文根本跟整個討論串無關,影響版務安寧 : : 其中有一段是最粗魯的話,也是引爆點: (關於他提到的信件內容之後有附) : : 真的不曉得她Eudha為何要偏袒zick0704 ? : 這裡完全沒有偏袒不偏袒問題,因為整系列討論都既往不咎 我想妳還是刻意在模糊焦點規避問題 我要妳正面回答我, 為何妳會在推文跟公告內文裡, 把他的無謂推文還有爆粗口竟然說成是:

07/13 13:40,
我看不出來zick有什麼問題,倒是loreus請自行控制言行,謝謝!
07/13 13:40
: 如果真的要處理,不是只有loreus跟zick0704兩人要被警告。 : 不過,如果真的要談這個問題,那我們確實認為zick沒有犯規 : 關於他推文說「口氣像主管之類的」,情況是在兔板保護範圍內。 : 因為跟loreus板友通信,確實可能很不舒服, : 因此兔友有權傾訴、有權拒絕〔去廁所談判〕。 但是版規裡有明文規定: 內容務必要與家兔飼養有直接關係,且己意暢談一兩次即可, 不要蓄意刺激、諷刺、扭曲原po,弄得版面烏煙瘴氣。" ~~~~~~~~~~~~ ~~~~~~~~~~~~~~~~~~~~~~~~~~~ 很明顯的,zick0704在最後4337篇的文章跟推文都觸犯版規 : 畢竟公開討論,一方面雙方確實要遵守發言規則, : 另一方面,對方也可以受到板規保護,免受威脅之擾。 諷刺的是,zick0704在po那4337篇文章跟在他自己文章推文時,已經觸犯版規 : 而這方面,就像loreus說的-大家表面上都看到他比較嗆 : 板友們與板主群也確實認為就是他很嗆,而且越來越嗆;而這是本版嚴格禁止的。 : 反而zick除了抱怨loreus的來信口氣不好的兩行推文以外,沒有其他犯規 ~~~~~~~~~~~~ 那就對了! 妳為何現在才承認?! 而且他那樣講就已經觸犯版規, 妳怎麼還可以在推文說: Eudha:我看不出來zick有什麼問題,倒是loreus請自行控制言行,謝謝! : 但從loreus寫給zick的信看來,板主群裁定他有權抱怨、並有權移到板上討論。 : 至於移轉到板上的討論議題:<當狗咬住你的兔子,要不要拿槍打狗> : 該題本板認定可以公開討論,各種觀點也能夠豐富精華區「蹓兔」項目。 : 但無論如何,板主群認為此事件沒有再討論的必要 : 因為,我們已經決定整起事件所有違法的人,都予以「赦免」 : 如果不打算浸任何人水桶,又何必要浪費時間不斷重看那堆文章呢? :   (就算重看,我們的立場、見解依然如上段所述。) : : 而且我從頭到尾都是站在維護兔版安寧的立場, : : 不想跟他在版上吵,希望私下用水球或信件談 : : 版主還在公告裡顛倒是非(見本文第四部份), : : 把自己的主觀意識當作是版規,很明顯已經濫職了, : 關於第四部份,顯然loreus對於「裁判」,確實一點概念也沒有。 : 兔板所採取的,不是英美法系統,有沒有罪不是由"陪審團"投票決定 : 而是採大陸法系,由兔板板主群決定,而它的原則 : 就是依照法律規範,由審判長【自由心證】裁判。 : 也就是說,板友認為拿槍打狗好不好,這個價值觀判斷不是由板規決定 這不是本系列申訴文要討論的事,請不要模糊焦點 : 板規只管理板友討論的口氣、態度。 : 而口氣態度好不好,則是由板主裁定,也是由板主決定要不要處罰 : (而板主當然可以選擇不罰,就像並不是每次交通違規被警察抓到, : 警察都非得開罰單不可,警察有裁量權。) 謝謝妳的比喻, 如果說一個闖紅燈的車主被警察攔到,那個警察還不給他開單,那就是該警察嚴重失職! 就像版友zick0704的推文已經明顯觸犯版規(1.與兔版事務無關 2.蓄意破壞兔板溫馨) 版主看到卻還在推文裡公開認定他沒事? 而且妳在文章中,終於自打嘴巴 承認對方zick0704語氣不佳了,也承認他有犯規之虞, 那為何不早點承認自己的評論錯誤? 結果還一直嘴硬的在推文及公告裡說妳認為zick0704沒事? 妳該認錯道歉的部份,就應該有擔當的向人致歉, 而不是一直強辭奪理,模糊焦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91.96 ※ 編輯: loreus 來自: 219.68.91.96 (07/31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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