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elek
作者 elek 在 PTT [ NTU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2則
限定看板:NTU
看板排序:
全部gay58NTU52book45Sociology43NtuDormM831NTUPoem25Radiohead21Brit-pop19B93310XXX17WarCraft15B93305XXX11LoL8PostRock8StarCraft8InnerSense7NTULCSA7R973250xx6translator6Aphasia5Education5Literprize5NtuDormM15NTUMac5SMSlife5Atheism4Coldplay4LinkinPark4movie4NtuDormM54NTUDormM64NTU_BOTDorm23NTUEE_SI3RealPlaying3toberich3Army-Sir2B96310XXX2B97310XXX2b99902xxx2BoardGame2ck60th3132EZsoft2Google2LTK2MAC2MacGame2ModernRock2Music-Sell2NtuDormF32NTUDormF42NtuDormM22NtuDormM32NTUDormM72transgender2TTU-AFL2TTU-IM2WWR2B94305XXX1B95310XXX1B961010XX1bicycle-tour1Blog1ck59th3031digitalk1Drink1EarthScience1ESOE-981fastfood1feminine_sex1FLAT_CLUB1FSHS-95-3011GAYCHAT1GFonGuard1HardwareSale1Horror1KS93-3161l9761LGBT_SEX1LifeSci_961LifeSci_971lizen33-6041Marxism1MONSTER1NCKU-PHY951NewAge1NTHU_ChStudy1NTU-K91NTU_BOTDorm1NTUcourse1NtuDormF21NtuDormF51NtuDormF61NTUDormF71NTUDormFJr1NTUDormG11NtuDormM41NTUSA1sex1Shu-Lin1ShuangHe1Sodagreen1SongShan1TAS1TheWall1TO-LesQu1W-Philosophy1wonfu1<< 收起看板(106)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48F→:拿挪威的森林來比擬今日事件的人請回去重讀,連村上到底在批11/17 13:40
49F→:評什麼都搞不清楚11/17 13:40
9F推:本篇談的道理套用到上面看不懂就噓的,也是十分合適11/16 12:54
11F推:直白一點,本篇試圖提醒大家,不要用貌似厚黑老成的陳腔爛調11/16 12:59
12F→:去包裝自己(不管從何而來的)焦慮11/16 13:00
13F→:不管什麼議題,NTU板總也不缺這種鍵盤老江湖,打著「這個社會11/16 13:01
15F→:就是這樣」、「人性歷來如此」的可笑套語,賺取不思不讀不為11/16 13:02
16F→:者的推文11/16 13:02
31F推:研協就這樣退出會不會有點可惜,如此青平台還是收割到了04/29 23:56
8F→:馮燕還要先理解一味封鎖是行不通的,cosplay集權主義也不好笑09/08 21:47
10F→:apel:衝突也不會總是壞事。歡迎加入改進的行列09/08 21:48
5F→:bookticket:原初語意就跟新警察一樣 那個白你可以自由發揮04/30 01:58
22F→:ceorl:其實有關... 請參考早年的網路史 尤其BBS跟MUD的歷史04/30 02:05
29F→:greensunlife: 你倒是可以去看看原討論串與推文 論點可比其他04/30 02:07
30F→:篇多 這樣不算好好討論 你倒是好好討論給我看看?04/30 02:08
33F→:ceorl:以前BBS/MUD/IRC的"小白"在講的對等項是troll/flamer/.04/30 02:09
34F→:..等,這樣算不算證明?04/30 02:09
36F→:greensunlife:所以除了小白,到底是哪裡有人身攻擊? 鬼扯?04/30 02:10
46F→:greensunlife:現在去youtube或隨便哪個論壇亂的人也會被叫小04/30 02:12
47F→:白,這樣人身攻擊喔04/30 02:12
48F→:dezuphia:其實我覺得只會酸被不合理的水桶的人也乏善可陳呢04/30 02:13
50F→:我也同意PennySaf--要大興文字獄的話就有採線全部水桶嘛04/30 02:14
52F→:怎麼那些酸猶太人的、酸社會系的、隨便什麼其他的 好好在那?04/30 02:14
61F→:歡迎你去檢舉 我要睡覺 我在意的是板規本身對公共討論的危險04/30 02:17
64F→:crabwind:這正是台灣現行法律的一大問題 不只公然侮辱判定模04/30 02:18
67F→:糊,譬如"猥褻"也是非常模糊的概念04/30 02:18
73F→:crabwind:問題我在推文裡說過了:板主不能只是拿判例出來,反04/30 02:19
75F→:而是要先講清楚他使用什麼概念判定這是侮辱 再援引判例04/30 02:19
77F→:Julian2:不可能,但1.實際上有立法的不全是用列舉 2.這裡畢竟04/30 02:20
78F→:只是ntu板,但完全由板主專斷是有出問題的可能 如本文述04/30 02:20
80F→:dezuphia:Lazyball難道不是嘗試從"意識型態"去界定"水果妹"04/30 02:22
83F→:trueimage不是告訴大家單用意識型態去區分 無法真正對應現實?04/30 02:22
84F→:"使用什麼概念"就是說你打算用幾號杆來打這一洞04/30 02:23
87F→:dezuphia: 現實是關於水果跟妹之間的連結存在系統性的bias04/30 02:26
93F→:crabwind: 確認一下,你是想問什麼叫概念,還是什麼叫使用?04/30 02:27
96F→:dezuphia: 我那句推文的現實指的就是原"水果妹"的爭議04/30 02:29
99F→:crabwind: 我能做到最細緻的提案就是*經討論*來產生判準04/30 02:30
102F→:dezuphia: ... 我在回應你認為他們對討論沒有貢獻的推文04/30 02:31
106F→:crabwind: yes 經板友討論 // 那裡指的是水桶公告沒錯04/30 02:33
107F→:crabwind: ok 歹勢我剛才搞錯你的意思 在我看來那公告根本無04/30 02:34
108F→:法寫出來 就我自己的看法 主觀判定是個死胡同 (推到極致)04/30 02:34
109F→:可以從特定觀點判定歧視/仇恨言論 我認為至少有兩項歷史條件04/30 02:34
111F→:1.歷史性創傷 2.社會集體面對、反思這個創傷 這樣才有可能產04/30 02:35
113F→:生能夠被大家接受的判定觀點 即便那仍是"主觀的"04/30 02:36
114F→:我認為最好是這樣 然而這恐怕不是ntu板可以做到的事就是了04/30 02:37
115F→:固然如此,一味遵循現行法律,也不見得比較明智04/30 02:37
3F推:問題出在板主專斷認定 歧視言論或仇恨言論本身就需要被討論04/30 01:30
7F→:小白不就是搞不清楚狀況就來了的人嗎? 講新警察是有比較好?04/30 01:12
15F→:除了引法條出來你還會幹嘛? 引法條不說明法理 這真是官僚之04/29 17:26
16F→:極致耶! smartken那篇根本沒有指名道姓 到底公然侮辱誰啊?04/29 17:27
13F→:我覺得這水桶超無聊的 最好是"逼賊"的語意可以連結到被指涉04/29 10:44
14F→:的對象當(過)賊啦 連到水滸傳還差不多04/29 10:45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