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DarthSidiou
作者 DarthSidiou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48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1F推:就狂跑呀...以10k 60分出頭的速度跑 全程都很熱11/03 00:30
2F→:我在四號公園 穿短袖排汗衫加短褲11/03 00:32
14F→:科科 一個判決的好壞原來不在是否依法59.112.80.131 08/26 00:16
15F→:判決 而是看得人爽不爽 我真弱沒想到59.112.80.131 08/26 00:17
21F→:這些東西叫嚇人的話 最高的判決跟59.112.80.131 08/26 00:18
22F→:行政法院的判決大概就是天書59.112.80.131 08/26 00:18
24F→:不花時間去看法官怎麼判的 講法官亂判59.112.80.131 08/26 00:18
26F→:別人拿依據 就講用法條嚇人59.112.80.131 08/26 00:19
28F→:果真都給妳講就好了59.112.80.131 08/26 00:19
29F→:扯啥是人都會犯錯 法官檢察官當然可以59.112.80.131 08/26 00:20
31F→:犯錯 也會犯錯 重點是判決依法有無錯59.112.80.131 08/26 00:20
52F→:妳可以斷章取義成這樣 也頗厲害的59.112.80.131 08/26 00:28
54F→:客觀上來說 升到庭長 起碼要有十年59.112.80.131 08/26 00:29
55F→:以上資歷 一位法官從實習 候補 試署59.112.80.131 08/26 00:29
58F→:到實任 快的也要六、七年以上59.112.80.131 08/26 00:30
61F→:從實任幹到審判長 就算他是書類之神59.112.80.131 08/26 00:31
63F→:加計前面資歷也要十年初頭 見識的人心59.112.80.131 08/26 00:31
67F→:比看報紙亂罵的路人甲少 這才是神格59.112.80.131 08/26 00:32
68F→:化路人甲59.112.80.131 08/26 00:32
70F→:有不給妳懷疑嗎 這篇不是給解答59.112.80.131 08/26 00:32
71F→:看完還可以東扯西扯 妳真的看進去了59.112.80.131 08/26 00:33
91F→:是我中文不好嗎 量刑很清不是diess講59.112.80.131 08/26 00:36
93F→:的 還有量刑實務上是從最低開始加59.112.80.131 08/26 00:36
95F→:不是從最高刑度往下減歐59.112.80.131 08/26 00:37
101F→:妳可以說妳不爽 但不要鬼扯法官這樣判59.112.80.131 08/26 00:38
102F→:是被關說或亂判59.112.80.131 08/26 00:39
108F→:F大 基本上法官的量刑有兩種59.112.80.131 08/26 00:39
110F→:一種是取中間上下調 一種是最低起跳59.112.80.131 08/26 00:40
128F→:量刑輕重是高度專業性的判斷59.112.80.131 08/26 00:44
132F→:你可以去檢索相關的判決59.112.80.131 08/26 00:46
136F→:這法官的判決已經是行情價了59.112.80.131 08/26 00:47
141F→:被告手段並非兇殘 檢察官求到7年 我才59.112.80.131 08/26 00:47
144F→:想問 那將來惡性重大的怎麼求刑59.112.80.131 08/26 00:48
156F→:本案如果用227判的話 小女孩的認知能59.112.80.131 08/26 00:49
158F→:力有無抗拒能力都不是本罪構成要件59.112.80.131 08/26 00:49
161F→:真的看完我寫的 還會問這問題嗎59.112.80.131 08/26 00:50
165F→:照a大標準犯227的都是罪大惡極呀59.112.80.131 08/26 00:50
170F→:別鬧了 犯227之罪都是對未成年人為之59.112.80.131 08/26 00:51
173F→:惡性重大程度不再行為客體 在手段 犯59.112.80.131 08/26 00:51
174F→:後態度 有無悔意 是否與被害人達成和59.112.80.131 08/26 00:51
182F→:解 刑法已經擬制對未滿人性交16歲之人59.112.80.131 08/26 00:52
187F→:性交的刑度在227條所定的上下限跑 所59.112.80.131 08/26 00:53
188F→:以 是要在這些妳所謂惡性重大的人中59.112.80.131 08/26 00:53
192F→:再以受害人年齡以外的事由 定其惡性59.112.80.131 08/26 00:54
197F→:也就是在爛蘋果中 區分小爛 中爛 大爛59.112.80.131 08/26 00:55
199F→:跟非常爛59.112.80.131 08/26 00:55
203F→:和解會減輕 但這是一般情況 有法官59.112.80.131 08/26 00:56
207F→:雖然有和解 但不會減很多59.112.80.131 08/26 00:56
212F→:基本上這件案子 法官認為無悔意 未和59.112.80.131 08/26 00:57
213F→:解 故意欺凌幼女 惡性重大59.112.80.131 08/26 00:58
218F→:原判決最後一段都有 但是量刑真的是看59.112.80.131 08/26 00:58
220F→:人 我只幫這個依法判決的法官澄清59.112.80.131 08/26 00:59
223F→:沒亂判 量刑這東西 只有上級審可以打59.112.80.131 08/26 00:59
224F→:臉 我無法判斷輕重59.112.80.131 08/26 01:00
226F→:我只能講這法官修養很好 事後裝病的被59.112.80.131 08/26 01:02
227F→:告沒被重判 一般情形太假肖的律師跟被59.112.80.131 08/26 01:03
228F→:告 會在量刑時被報復59.112.80.131 08/26 01:03
231F→:刑法57條..10點59.112.80.131 08/26 01:09
232F→:有無精神異常是專家鑑定 但惡性就是59.112.80.131 08/26 01:10
233F→:法官按行情價判 因為有上訴制度59.112.80.131 08/26 01:10
234F→:所以會史法官朝中間值靠攏 因為折服率59.112.80.131 08/26 01:11
235F→:維持率會直接影響法官考績跟升遷59.112.80.131 08/26 01:11
237F→:量刑高低有點像是法院內部的潛規則59.112.80.131 08/26 01:11
238F→:你判太低被上級打臉 判太高被上級打臉59.112.80.131 08/26 01:12
239F→:跟大家一樣就沒事59.112.80.131 08/26 01:12
240F→:這樣的平庸 對百姓才是好的吧59.112.80.131 08/26 01:13
241F→:成為被告就不用擔心個別法官的差異59.112.80.131 08/26 01:13
242F→:太大 某種程度可以使人民有預測性59.112.80.131 08/26 01:14
243F→:謝謝p大理性的討論 也為我太衝的言詞59.112.80.131 08/26 01:15
244F→:致歉 明天還要上班 先離線了59.112.80.131 08/26 01:16
256F→:詐術性交除係施用詐術使誤信為配偶59.112.80.131 08/26 01:20
257F→:而為性交 係涉犯229條詐術性交外59.112.80.131 08/26 01:21
258F→:以詐術哄騙人性交是刑法不罰的59.112.80.131 08/26 01:22
259F→:因為妨礙性自主罪章主要在處罰以強制59.112.80.131 08/26 01:22
260F→:手段違反當事人意思的性交行為59.112.80.131 08/26 01:23
261F→:而詐術一般認為非違背當事人的意思59.112.80.131 08/26 01:23
262F→:而係使人陷於錯誤 進而自我決定與之59.112.80.131 08/26 01:23
263F→:性交 如果處罰該種行為 基本上要被關59.112.80.131 08/26 01:24
264F→:的人太多了 而229的立法背景是在大陸59.112.80.131 08/26 01:24
265F→:以前有搶婚 使新娘誤信為配偶而性交59.112.80.131 08/26 01:24
266F→:所以才特別立法59.112.80.131 08/26 01:25
267F→:而225的乘機需利用行為人精神障礙59.112.80.131 08/26 01:26
268F→:身體障礙 心智缺陷的情形 才能論此罪59.112.80.131 08/26 01:26
269F→:6歲的小女孩 苟精神、身體並無障礙59.112.80.131 08/26 01:27
270F→:而依其年齡應有一定事理之辨別力59.112.80.131 08/26 01:27
271F→:亦難認為有心智缺陷 心智缺陷是本質上59.112.80.131 08/26 01:27
272F→:能力的缺乏 但幼童只是未被教育 所知59.112.80.131 08/26 01:28
273F→:較少 並非該條的缺陷59.112.80.131 08/26 01:28
182F噓:說你是不適格的版主 算不算挑釁 科科08/06 17:45
182F噓:說你是不適格的版主 算不算挑釁 科科08/06 17:45
182F噓:說你是不適格的版主 算不算挑釁 科科08/06 17:45
1F推:人間失格08/05 11:41
172F推:沒讀通又賣弄法律名詞 的確是很好笑08/05 12:10
173F→:比例原則是憲法與行政法共通的一般法律原則 憲法第08/05 12:11
174F→:23條及行政程序法第7條定有明文 然憲法之比例原則所適08/05 12:11
175F→:用之主體 限於國家與私人間 而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則08/05 12:12
176F→:則是在行政主體與私人間適用 除了憲法上第三人效力理08/05 12:13
177F→:論與行政程序法第16條委託行使公權力之私人間08/05 12:14
178F→:原則上私人與私人間並無比例原則適用 版主管理08/05 12:14
179F→:版務係與ptt間成立一無償委任契約 僅需負具體輕過08/05 12:15
180F→:失責任(與處理自己事務為相同之注意)即可 至其裁量08/05 12:15
181F→:判決是否得當 自有版務科層節制 退萬步言之08/05 12:16
182F→:版主依版規限制發言人之資格 與國家公權力之行使08/05 12:17
183F→:C本不相干 遑論有比例原則適用之可能08/05 12:17
184F→:要講比例原則的操作 憲法、行政法 大法官釋字唸完08/05 12:19
185F→:再來現 加油 好嗎08/05 12:19
187F→:我已經指教完了 那位講可以用比例原則的要不要出來08/05 12:22
188F→:洗地08/05 12:22
192F推:我沒爭執呀 看到亂用法律用語的電一下是我的興趣XD'08/05 13:20
36F→:我不曉得沒有請假不上班這件事 還不算擺爛嗎08/03 17:01
37F→:如果不是老闆兒子 早就被電到飛天了08/03 17:02
43F→:老實講 妳老公不爽被叫那個外號跟被指派到彰化送貨08/03 17:03
45F→:換成別的公司 可以因為這事由不爽上班嗎08/03 17:03
47F→:依我看現在公司的階層是 公公 大哥 妳先生08/03 17:04
49F→:而妳先生的地位搞不好跟同事是一樣的 老實講能力08/03 17:05
51F→:上妳老公應該算不突出的 如果以為是老闆兒子 人家就08/03 17:06
52F→:該尊重 也要看大哥 公公挺不挺08/03 17:07
54F→:這件事情 不是大嫂精明 而是你們夫婦兩的應對08/03 17:08
57F→:讓公婆要挺都難,就算公婆在這件事上偏心 也不是沒道08/03 17:09
58F→:理08/03 17:10
24F噓:科科 六星上將民人果然是不孤獨06/10 17:55
70F推:我想應該是外國的科技ATM吧....06/10 21:55
71F→:糗了就認呀06/10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