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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eth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2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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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降價求租
[ home-sale ]8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cleth - 發表於 2023/12/28 14:16(2年前)
2Fcleth: 總營收增加為1.4倍,不是更賺12/28 14:18
4Fcleth: 星巴克買1送1的變動成本變兩倍,但凱旋苑滿租的變動成本不變12/28 14:48
[請益] 先租後買
[ home-sale ]9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cleth - 發表於 2023/12/27 14:39(2年前)
7Fcleth: 作為租金參照標準,請問政府給的租金是多少?12/27 15:58
8Fcleth: 一般人通常不會租那裡 能租給政府 真的好運 不怕政府繳不出12/27 16:00
9Fcleth: 租金12/27 16:00
[請益] 北海岸海景房
[ home-sale ]10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cleth - 發表於 2023/12/26 17:26(2年前)
3Fcleth: 要活人能住的12/26 17:39
[問題] 侵權與否
[ Patent ]78 留言, 推噓總分: +11
作者: cleth - 發表於 2015/11/19 23:36(10年前)
2Fcleth: 你是說兩提答案都是有可專利性和不侵權?11/20 00:42
3Fcleth: 不是有均等論嗎11/20 00:52
5Fcleth: 這跟眼不眼熟無關吧11/20 07:08
7Fcleth: 是的11/20 10:09
9Fcleth: 很容易,隨便一個鐵工廠都可以11/20 11:10
24Fcleth: 那有沒有新穎性呢?謝謝11/21 02:46
33Fcleth: 兩者的A完全相同,兩者的B完全相同,C+D如一體成型則與C完全11/21 09:07
34Fcleth: 相同,其餘狀況皆不用考慮,這種專利和產品有無新穎性和侵權?11/21 09:08
44Fcleth: 兩者的A完全相同,兩者的B完全相同,C+D如一體成型則與E完全11/21 12:15
45Fcleth: 相同,其餘狀況皆不考慮,請問這專利和產品有無新穎性和侵權?11/21 12:16
50Fcleth: 我看均等論的教學案例,都沒有類似到我po的案例,至於專利師11/21 14:24
51Fcleth: 直多少錢,發生在撰寫申請書上,本文提的問題不足以學會撰寫11/21 14:26
53Fcleth: 在新竹看???11/21 17:12
60Fcleth: 所以pptbleu覺得1的答案是?11/22 00:29
65Fcleth: 申請書會稿中尚未遞交,怎能現在公開發明,但問題1有新穎性嗎11/22 09:28
67Fcleth: 把兩個元件/零件做成一個,就有新穎性?那這樣也太好迴避了11/22 09:55
70Fcleth: 早就給錢了也諮詢了,答案是沒有新穎性和侵權,我只是再諮詢11/22 16:23
71Fcleth: 一次沒有跟我簽合約,也沒有必須交差了事的鄉民們11/22 16:24
[問題] skype
[ Browsers ]3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cleth - 發表於 2015/11/18 00:27(10年前)
3Fcleth: 電腦有限制,而且除了IE,GC,FX外,我不清楚還有那些瀏覽器11/18 21:07
Re: [問題] 先新型而後?
[ Patent ]96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cleth - 發表於 2015/11/06 01:42(10年前)
2Fcleth: 發明不用實審?你把新型寫成發明了吧11/06 11:15
7Fcleth: 忘記說,向SIPO申請PCT但國家階段不進入中國,進入其他國家11/06 11:52
16Fcleth: 在專利書中附上一現存之專利,讓審查委員評斷是否有牴觸專利11/06 13:32
17Fcleth: ,這是事務所的建議,或是有替代方法可給委員已知專利來審查?11/06 13:33
19Fcleth: 計畫一投遞申請書,就立刻去拜訪客戶推銷,不等形式審查,看11/06 17:53
20Fcleth: 6075篇的原po,只是寄email去推銷,很多公司的收信員工是不太11/06 17:55
21Fcleth: 看信件內容的,當然也不清楚他專利的優點,怎會這樣推銷呢!!11/06 17:57
22Fcleth: 我也不等程序審查,時間太寶貴了11/06 17:59
26Fcleth: 所以我計畫先申請中國新型和中國發明,然後盡量早點賣掉專利11/07 04:27
27Fcleth: 以換取金錢進入PCT國家階段,最好是買家自付錢進入國家階段11/07 04:28
35Fcleth: 非大公司很容易被看扁,或許你們看太多垃圾發明了,我在檢索11/07 15:46
36Fcleth: 時也看到很多垃圾專利,無法清楚交代有何優點的,但事務所問11/07 15:48
37Fcleth: 我發明的優點時,我能清楚交代,但我知不是有優點就能成功11/07 15:49
44Fcleth: o大的意思是說,企業要一邊賣產品一邊排他,才能賺錢,靠賣專11/07 17:33
45Fcleth: 利是賣不到錢的?但我現在無法規模生產,除賣專利給大企業,暫11/07 17:35
46Fcleth: 無其他路可行11/07 17:38
50Fcleth: 把破壞性創新專利當產品,但沒有很樂觀11/07 19:03
55Fcleth: 我技術比現有技術具備某些優點,所以希望某些企業為競爭力而11/08 16:51
56Fcleth: 想要購買,這或許符合"能成為別人的絆腳石",我預計的購買者11/08 16:52
57Fcleth: 不是個人,不必打廣告,企業相關部門負責人知道我的技術就好11/08 16:54
58Fcleth: o大的推文在ptt重開機之後消失了!!o大再推一遍吧11/08 19:24
71Fcleth: 如企業的顧客想要這種新技術,會促使企業購買這種技術嗎?如11/09 18:39
72Fcleth: 果是,這樣就有打廣告的價值,但這問題應該很難回答11/09 18:40
85Fcleth: 申請策略何謂適合新產品開發?何謂適合應用領域布局?保護範11/09 19:37
86Fcleth: 圍越大越好,就是最好的申請策略!!!11/09 19:37
90Fcleth: 說越大越好是誇張了點,可是保護範圍小的比較容易被迴避11/10 02:17
94Fcleth: o大的推文在ptt重開機之後消失了!!o大再推一遍吧11/10 12:34
96Fcleth: o大回應了11/8 16:51~16:54推文,討論優點技術和專利間差異11/11 00:11
Re: [問題] 先新型而後?
[ Patent ]9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isabelle723 - 發表於 2015/10/28 22:01(10年前)
11Fcleth: 我問的是哪些法條可以反駁我的事務所,請你看請楚po文再發表10/28 09:37
12Fcleth: 意見,正確答案來源與piglauhk先生/小姐有關,如他同意我說明10/28 09:39
13Fcleth: ,我再公開資訊來源,我鄭重聲明我不玩刪文手動置底的,原先那10/28 09:42
14Fcleth: 篇是piglauhk先生/小姐建議我刪除的,他的理由在他同意前暫10/28 09:42
15Fcleth: 不跟你說明,你有興趣請自行問他,6069篇跟6076篇根本差不了10/28 09:45
16Fcleth: 幾篇,都在第一頁上,何需手動置底,你應該解除m文才是10/28 09:51
19Fcleth: 刪除後重po只這一次,而且是應別人要求刪除,那來不只一次...10/28 10:13
27Fcleth: 刪除po文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嗎,有的話請你說是違反那一條法10/28 10:22
29Fcleth: 之前沒有刪除後重po,要不請你舉證,我每篇文章都會留存紀錄10/28 10:23
32Fcleth: 我要不要反駁事務所是我的事,這間事務所之前說錯不少事情,10/28 10:25
33Fcleth: 我質疑它再正常不過了,又不是你委託,你是有何意見10/28 10:25
38Fcleth: 你應該先看看你第四行說的話,再者,刪除po文是我的應有權利10/28 10:30
39Fcleth: 就算你是板主,也沒有立場要我說明,況且很多人都刪除過po文10/28 10:31
42Fcleth: ,有人推文就不可刪除PO文的話,那全站還以幾篇po文可以刪,10/28 10:36
46Fcleth: 我行使最基本的刪除po文權力,這點你有何意見?10/28 10:43
49Fcleth: 如果是公共財,那這裡所有文章都不受著作權保護,你說呢?10/28 10:47
51Fcleth: 所以只要有人推文,就不可以刪除po文,是這樣嗎?10/28 10:49
54Fcleth: 你po文從未刪除過?你先切結從未刪除過po文,以後不會如何?10/28 10:53
56Fcleth: 你po文從未刪除過?你先切結從未刪除過po文,以後也不會如何?10/28 10:53
58Fcleth: 你先切結從未刪除過po文,以後也不會如何?請回答要不要切結10/28 10:55
60Fcleth: 你要不要切結呢?如不切結,那你說的那些話是何意?10/28 11:01
61Fcleth: 請回答要不要切結,除非你從此不上站,否則應看的到這一行10/28 11:08
71Fcleth: 我在本板只刪除3篇而已,其中1篇還是有人因部分內容建議刪除10/28 11:27
72Fcleth: ,我才先刪除,修正內容後重po,所以至今我主動刪除的只有2篇10/28 11:29
73Fcleth: 如我的問題寫的不清楚,那就不可能有正確解答,那就更該刪除10/28 11:34
74Fcleth: ,不是這樣嗎?看看哪第四行,我根本沒做那種事,也沒必要做10/28 11:37
[問題] 先新型而後?
[ Patent ]90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cleth - 發表於 2015/10/27 20:54(10年前)
11Fcleth: 我問的是哪些法條可以反駁我的事務所,請你看請楚po文再發表10/28 09:37
12Fcleth: 意見,正確答案來源與piglauhk先生/小姐有關,如他同意我說明10/28 09:39
13Fcleth: ,我再公開資訊來源,我鄭重聲明我不玩刪文手動置底的,原先那10/28 09:42
14Fcleth: 篇是piglauhk先生/小姐建議我刪除的,他的理由在他同意前暫10/28 09:42
15Fcleth: 不跟你說明,你有興趣請自行問他,6069篇跟6076篇根本差不了10/28 09:45
16Fcleth: 幾篇,都在第一頁上,何需手動置底,你應該解除m文才是10/28 09:51
19Fcleth: 刪除後重po只這一次,而且是應別人要求刪除,那來不只一次...10/28 10:13
27Fcleth: 刪除po文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嗎,有的話請你說是違反那一條法10/28 10:22
29Fcleth: 之前沒有刪除後重po,要不請你舉證,我每篇文章都會留存紀錄10/28 10:23
32Fcleth: 我要不要反駁事務所是我的事,這間事務所之前說錯不少事情,10/28 10:25
33Fcleth: 我質疑它再正常不過了,又不是你委託,你是有何意見10/28 10:25
38Fcleth: 你應該先看看你第四行說的話,再者,刪除po文是我的應有權利10/28 10:30
39Fcleth: 就算你是板主,也沒有立場要我說明,況且很多人都刪除過po文10/28 10:31
42Fcleth: ,有人推文就不可刪除PO文的話,那全站還以幾篇po文可以刪,10/28 10:36
46Fcleth: 我行使最基本的刪除po文權力,這點你有何意見?10/28 10:43
49Fcleth: 如果是公共財,那這裡所有文章都不受著作權保護,你說呢?10/28 10:47
51Fcleth: 所以只要有人推文,就不可以刪除po文,是這樣嗎?10/28 10:49
54Fcleth: 你po文從未刪除過?你先切結從未刪除過po文,以後不會如何?10/28 10:53
56Fcleth: 你po文從未刪除過?你先切結從未刪除過po文,以後也不會如何?10/28 10:53
58Fcleth: 你先切結從未刪除過po文,以後也不會如何?請回答要不要切結10/28 10:55
60Fcleth: 你要不要切結呢?如不切結,那你說的那些話是何意?10/28 11:01
61Fcleth: 請回答要不要切結,除非你從此不上站,否則應看的到這一行10/28 11:08
71Fcleth: 我在本板只刪除3篇而已,其中1篇還是有人因部分內容建議刪除10/28 11:27
72Fcleth: ,我才先刪除,修正內容後重po,所以至今我主動刪除的只有2篇10/28 11:29
73Fcleth: 如我的問題寫的不清楚,那就不可能有正確解答,那就更該刪除10/28 11:34
74Fcleth: ,不是這樣嗎?看看哪第四行,我根本沒做那種事,也沒必要做10/28 11:37
[問題] 撰寫格式
[ Patent ]30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cleth - 發表於 2015/10/15 14:51(10年前)
2Fcleth: 所以內文撰寫格式都是一樣的?10/15 15:11
4Fcleth: 是兩倍多,取整數後為兩倍,另外他說如不是同時申請PCT,而是10/15 17:42
5Fcleth: 申請一般專利後主張優先權申請PCT,有額外規費要收,所以要再10/15 17:43
6Fcleth: 加1萬元,可是我查PCT主張優先權的規費是1000多元,他這樣收10/15 17:44
7Fcleth: 費合理嗎?10/15 17:44
9Fcleth: http://tinyurl.com/o5sta27 ,優先權文件費$150,優先權要求10/15 17:59
10Fcleth: 費每項$80,就這樣,哪來的1萬?10/15 17:59
11Fcleth: 費每項$80,就這樣,哪來的1萬差不多?10/15 18:01
17Fcleth: 他說如不是同時申請PCT,而是申請一般專利後主張優先權申請10/16 06:50
18Fcleth: PCT,有額外規費要收,所以要再加1萬NTD,可是我查PCT主張優10/16 06:51
19Fcleth: 先權的規費是1000多NTD,他這樣收費合理嗎?10/16 06:52
20Fcleth: 目前是申請大陸一般專利,其說明書格式與PCT說明書格式相同?10/16 06:53
28Fcleth: 搜尋不到PCT/SG資料,請你教一下那是啥10/16 23:06
29Fcleth: 新家坡的工程方面的專有名詞和術語跟大陸一樣嗎?10/16 23:34
[問題] 好X拖
[ Patent ]29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cleth - 發表於 2015/10/11 20:43(10年前)
2Fcleth: 專利範圍還可以修正?沒有禁反言?10/11 21:51
4Fcleth: 這又不是我的專利,收錢!@10/11 23:27
6Fcleth: 是我體內被複製的病毒,收錢合理,但這發明已寫好專利,收錢?!10/12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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