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cleth
作者 cleth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29則
限定看板:全部
2F→: 總營收增加為1.4倍,不是更賺12/28 14:18
4F→: 星巴克買1送1的變動成本變兩倍,但凱旋苑滿租的變動成本不變12/28 14:48
7F→: 作為租金參照標準,請問政府給的租金是多少?12/27 15:58
8F→: 一般人通常不會租那裡 能租給政府 真的好運 不怕政府繳不出12/27 16:00
9F→: 租金12/27 16:00
3F→: 要活人能住的12/26 17:39
2F→: 你是說兩提答案都是有可專利性和不侵權?11/20 00:42
3F→: 不是有均等論嗎11/20 00:52
5F→: 這跟眼不眼熟無關吧11/20 07:08
7F→: 是的11/20 10:09
9F→: 很容易,隨便一個鐵工廠都可以11/20 11:10
24F→: 那有沒有新穎性呢?謝謝11/21 02:46
33F→: 兩者的A完全相同,兩者的B完全相同,C+D如一體成型則與C完全11/21 09:07
34F→: 相同,其餘狀況皆不用考慮,這種專利和產品有無新穎性和侵權?11/21 09:08
44F→: 兩者的A完全相同,兩者的B完全相同,C+D如一體成型則與E完全11/21 12:15
45F→: 相同,其餘狀況皆不考慮,請問這專利和產品有無新穎性和侵權?11/21 12:16
50F→: 我看均等論的教學案例,都沒有類似到我po的案例,至於專利師11/21 14:24
51F→: 直多少錢,發生在撰寫申請書上,本文提的問題不足以學會撰寫11/21 14:26
53F→: 在新竹看???11/21 17:12
60F→: 所以pptbleu覺得1的答案是?11/22 00:29
65F→: 申請書會稿中尚未遞交,怎能現在公開發明,但問題1有新穎性嗎11/22 09:28
67F→: 把兩個元件/零件做成一個,就有新穎性?那這樣也太好迴避了11/22 09:55
70F→: 早就給錢了也諮詢了,答案是沒有新穎性和侵權,我只是再諮詢11/22 16:23
71F→: 一次沒有跟我簽合約,也沒有必須交差了事的鄉民們11/22 16:24
3F→: 電腦有限制,而且除了IE,GC,FX外,我不清楚還有那些瀏覽器11/18 21:07
2F→: 發明不用實審?你把新型寫成發明了吧11/06 11:15
7F→: 忘記說,向SIPO申請PCT但國家階段不進入中國,進入其他國家11/06 11:52
16F→: 在專利書中附上一現存之專利,讓審查委員評斷是否有牴觸專利11/06 13:32
17F→: ,這是事務所的建議,或是有替代方法可給委員已知專利來審查?11/06 13:33
19F→: 計畫一投遞申請書,就立刻去拜訪客戶推銷,不等形式審查,看11/06 17:53
20F→: 6075篇的原po,只是寄email去推銷,很多公司的收信員工是不太11/06 17:55
21F→: 看信件內容的,當然也不清楚他專利的優點,怎會這樣推銷呢!!11/06 17:57
22F→: 我也不等程序審查,時間太寶貴了11/06 17:59
26F→: 所以我計畫先申請中國新型和中國發明,然後盡量早點賣掉專利11/07 04:27
27F→: 以換取金錢進入PCT國家階段,最好是買家自付錢進入國家階段11/07 04:28
35F→: 非大公司很容易被看扁,或許你們看太多垃圾發明了,我在檢索11/07 15:46
36F→: 時也看到很多垃圾專利,無法清楚交代有何優點的,但事務所問11/07 15:48
37F→: 我發明的優點時,我能清楚交代,但我知不是有優點就能成功11/07 15:49
44F→: o大的意思是說,企業要一邊賣產品一邊排他,才能賺錢,靠賣專11/07 17:33
45F→: 利是賣不到錢的?但我現在無法規模生產,除賣專利給大企業,暫11/07 17:35
46F→: 無其他路可行11/07 17:38
50F→: 把破壞性創新專利當產品,但沒有很樂觀11/07 19:03
55F→: 我技術比現有技術具備某些優點,所以希望某些企業為競爭力而11/08 16:51
56F→: 想要購買,這或許符合"能成為別人的絆腳石",我預計的購買者11/08 16:52
57F→: 不是個人,不必打廣告,企業相關部門負責人知道我的技術就好11/08 16:54
58F→: o大的推文在ptt重開機之後消失了!!o大再推一遍吧11/08 19:24
71F→: 如企業的顧客想要這種新技術,會促使企業購買這種技術嗎?如11/09 18:39
72F→: 果是,這樣就有打廣告的價值,但這問題應該很難回答11/09 18:40
85F→: 申請策略何謂適合新產品開發?何謂適合應用領域布局?保護範11/09 19:37
86F→: 圍越大越好,就是最好的申請策略!!!11/09 19:37
90F→: 說越大越好是誇張了點,可是保護範圍小的比較容易被迴避11/10 02:17
94F→: o大的推文在ptt重開機之後消失了!!o大再推一遍吧11/10 12:34
96F→: o大回應了11/8 16:51~16:54推文,討論優點技術和專利間差異11/11 00:11
11F→: 我問的是哪些法條可以反駁我的事務所,請你看請楚po文再發表10/28 09:37
12F→: 意見,正確答案來源與piglauhk先生/小姐有關,如他同意我說明10/28 09:39
13F→: ,我再公開資訊來源,我鄭重聲明我不玩刪文手動置底的,原先那10/28 09:42
14F→: 篇是piglauhk先生/小姐建議我刪除的,他的理由在他同意前暫10/28 09:42
15F→: 不跟你說明,你有興趣請自行問他,6069篇跟6076篇根本差不了10/28 09:45
16F→: 幾篇,都在第一頁上,何需手動置底,你應該解除m文才是10/28 09:51
19F→: 刪除後重po只這一次,而且是應別人要求刪除,那來不只一次...10/28 10:13
27F→: 刪除po文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嗎,有的話請你說是違反那一條法10/28 10:22
29F→: 之前沒有刪除後重po,要不請你舉證,我每篇文章都會留存紀錄10/28 10:23
32F→: 我要不要反駁事務所是我的事,這間事務所之前說錯不少事情,10/28 10:25
33F→: 我質疑它再正常不過了,又不是你委託,你是有何意見10/28 10:25
38F→: 你應該先看看你第四行說的話,再者,刪除po文是我的應有權利10/28 10:30
39F→: 就算你是板主,也沒有立場要我說明,況且很多人都刪除過po文10/28 10:31
42F→: ,有人推文就不可刪除PO文的話,那全站還以幾篇po文可以刪,10/28 10:36
46F→: 我行使最基本的刪除po文權力,這點你有何意見?10/28 10:43
49F→: 如果是公共財,那這裡所有文章都不受著作權保護,你說呢?10/28 10:47
51F→: 所以只要有人推文,就不可以刪除po文,是這樣嗎?10/28 10:49
54F→: 你po文從未刪除過?你先切結從未刪除過po文,以後不會如何?10/28 10:53
56F→: 你po文從未刪除過?你先切結從未刪除過po文,以後也不會如何?10/28 10:53
58F→: 你先切結從未刪除過po文,以後也不會如何?請回答要不要切結10/28 10:55
60F→: 你要不要切結呢?如不切結,那你說的那些話是何意?10/28 11:01
61F→: 請回答要不要切結,除非你從此不上站,否則應看的到這一行10/28 11:08
71F→: 我在本板只刪除3篇而已,其中1篇還是有人因部分內容建議刪除10/28 11:27
72F→: ,我才先刪除,修正內容後重po,所以至今我主動刪除的只有2篇10/28 11:29
73F→: 如我的問題寫的不清楚,那就不可能有正確解答,那就更該刪除10/28 11:34
74F→: ,不是這樣嗎?看看哪第四行,我根本沒做那種事,也沒必要做10/28 11:37
11F→: 我問的是哪些法條可以反駁我的事務所,請你看請楚po文再發表10/28 09:37
12F→: 意見,正確答案來源與piglauhk先生/小姐有關,如他同意我說明10/28 09:39
13F→: ,我再公開資訊來源,我鄭重聲明我不玩刪文手動置底的,原先那10/28 09:42
14F→: 篇是piglauhk先生/小姐建議我刪除的,他的理由在他同意前暫10/28 09:42
15F→: 不跟你說明,你有興趣請自行問他,6069篇跟6076篇根本差不了10/28 09:45
16F→: 幾篇,都在第一頁上,何需手動置底,你應該解除m文才是10/28 09:51
19F→: 刪除後重po只這一次,而且是應別人要求刪除,那來不只一次...10/28 10:13
27F→: 刪除po文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嗎,有的話請你說是違反那一條法10/28 10:22
29F→: 之前沒有刪除後重po,要不請你舉證,我每篇文章都會留存紀錄10/28 10:23
32F→: 我要不要反駁事務所是我的事,這間事務所之前說錯不少事情,10/28 10:25
33F→: 我質疑它再正常不過了,又不是你委託,你是有何意見10/28 10:25
38F→: 你應該先看看你第四行說的話,再者,刪除po文是我的應有權利10/28 10:30
39F→: 就算你是板主,也沒有立場要我說明,況且很多人都刪除過po文10/28 10:31
42F→: ,有人推文就不可刪除PO文的話,那全站還以幾篇po文可以刪,10/28 10:36
46F→: 我行使最基本的刪除po文權力,這點你有何意見?10/28 10:43
49F→: 如果是公共財,那這裡所有文章都不受著作權保護,你說呢?10/28 10:47
51F→: 所以只要有人推文,就不可以刪除po文,是這樣嗎?10/28 10:49
54F→: 你po文從未刪除過?你先切結從未刪除過po文,以後不會如何?10/28 10:53
56F→: 你po文從未刪除過?你先切結從未刪除過po文,以後也不會如何?10/28 10:53
58F→: 你先切結從未刪除過po文,以後也不會如何?請回答要不要切結10/28 10:55
60F→: 你要不要切結呢?如不切結,那你說的那些話是何意?10/28 11:01
61F→: 請回答要不要切結,除非你從此不上站,否則應看的到這一行10/28 11:08
71F→: 我在本板只刪除3篇而已,其中1篇還是有人因部分內容建議刪除10/28 11:27
72F→: ,我才先刪除,修正內容後重po,所以至今我主動刪除的只有2篇10/28 11:29
73F→: 如我的問題寫的不清楚,那就不可能有正確解答,那就更該刪除10/28 11:34
74F→: ,不是這樣嗎?看看哪第四行,我根本沒做那種事,也沒必要做10/28 11:37
2F→: 所以內文撰寫格式都是一樣的?10/15 15:11
4F→: 是兩倍多,取整數後為兩倍,另外他說如不是同時申請PCT,而是10/15 17:42
5F→: 申請一般專利後主張優先權申請PCT,有額外規費要收,所以要再10/15 17:43
6F→: 加1萬元,可是我查PCT主張優先權的規費是1000多元,他這樣收10/15 17:44
7F→: 費合理嗎?10/15 17:44
9F→: http://tinyurl.com/o5sta27 ,優先權文件費$150,優先權要求10/15 17:59
10F→: 費每項$80,就這樣,哪來的1萬?10/15 17:59
11F→: 費每項$80,就這樣,哪來的1萬差不多?10/15 18:01
17F→: 他說如不是同時申請PCT,而是申請一般專利後主張優先權申請10/16 06:50
18F→: PCT,有額外規費要收,所以要再加1萬NTD,可是我查PCT主張優10/16 06:51
19F→: 先權的規費是1000多NTD,他這樣收費合理嗎?10/16 06:52
20F→: 目前是申請大陸一般專利,其說明書格式與PCT說明書格式相同?10/16 06:53
28F→: 搜尋不到PCT/SG資料,請你教一下那是啥10/16 23:06
29F→: 新家坡的工程方面的專有名詞和術語跟大陸一樣嗎?10/16 23:34
2F→: 專利範圍還可以修正?沒有禁反言?10/11 21:51
4F→: 這又不是我的專利,收錢!@10/11 23:27
6F→: 是我體內被複製的病毒,收錢合理,但這發明已寫好專利,收錢?!10/12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