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ertie
作者 Bertie 在 PTT [ Hiking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5則
限定看板:Hiking
看板排序: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3F推: 建議你回去好好看文章,就說了不是來討摸,是要作紀錄。04/10 11:37
9F推: 這樣也被酸王子公主,大家對登山團服務品質要求好低。04/10 16:21
5F推: 我看完只覺得你是山友派來的......04/09 23:49
6F→: 語氣酸溜溜就不必了,見笑轉生氣很多餘,請大家自重。04/09 23:49
8F→: 一篇篇版友的回文跟推文,看了只有心寒跟失望而已。04/09 23:51
14F推: 謝謝你喔~04/09 23:59
16F推: 想隱喻什麼直接說,不用拐著彎貶損別人。04/10 00:06
17F推: 況且,我們的情況中,山友也確實承認處置失當囉04/10 00:10
1F推: 你用長達8頁篇幅來添加你在16101裡面的限制,我是沒料到。04/09 18:00
2F→: 想要把8頁篇幅內容拿來當作插賭條件也要先寫啊...04/09 18:01
4F→: 哪有離題,他開這文不是要討論何謂「登山經驗」嗎?04/09 18:45
7F→: 這部份請至原文討論,這裡推文要討論「登山經驗」04/09 18:48
10F→: 我也不這樣認為。04/09 18:49
13F→: 情緒化?我文章中沒有任何情緒用詞,你多慮了。04/09 18:50
15F→: 本來抓13.5,結果當天縮水成10。04/09 18:53
19F→: 縱有也是登山當下的狀況,而不是文章本身,你誤會了。04/09 18:54
24F→: 所以你更應該在10161講清楚是開隊經驗。04/09 18:55
26F→: 因為這觀乎打賭輸贏要件成不成立。04/09 18:56
31F→: 你的登山經驗定義,跟我理解不同,K版友也不認同。04/09 18:57
35F→: 我又沒跟領隊打賭,別東拉西扯。04/09 18:58
40F→: mstar你要放大絕我也是沒有意見。04/09 19:03
47F→: 賭博這麼嚴肅的事情,不允許自己任意詮釋更改字面定義。04/09 20:02
48F→: 我不反對在登山版投票,看登山經驗是否與monkey所述一致04/09 20:04
49F→: 若版眾確實如此認為,那算我才疏學淺,國文太差。04/09 20:04
50F→: 我也願意捐共1000元給我指定的那三個公益團體,公開收據。04/09 20:05
51F→: 畢竟敢自己定義,就要公開接受大眾檢驗,不是嘛?04/09 20:09
53F→: 有沒有理解問題,票一投就知道,不是你或我說了算。04/09 20:20
57F→: 他在「跟團」那部份輸了,「登山經驗」呢?這才是重點04/09 20:21
58F→: 根本沒人在吵跟團,是在吵「登山經驗啊04/09 20:22
60F→: 但不管他輸哪項,依據他的承諾,都只需要捐500就是。04/09 20:23
61F→: 這與打賭的「登山經驗」定義無關連,無法回答。04/09 20:23
62F→: 其實並不是你跟我對賭,你不用幫他詮釋,也不用代他認輸贏04/09 20:28
65F→: 可以啊,我沒有阻止你發言,但發言要經得起檢驗,04/09 21:04
66F→: 這也是自己對自己言論負責的核心。04/09 21:04
67F→: 至於「代他認輸贏」這件事,只是給個建議,你不用放在心上04/09 21:06
69F→: 我想我歷來發言都沒有歇斯底里,反倒是有人邏輯不清。04/09 21:08
72F→: 但同意你要釐清文意,這也是我跟monkey對話中一直在做的04/09 21:08
74F→: 你的定義又跟monkey不一樣,登山經驗人云亦云了。04/09 22:39
77F→: 那也沒關係,我既然也插賭1000,我願意接受版有投票檢驗04/09 22:41
78F→: 看看你與monkey所述是否正確。04/09 22:41
82F→: 另外一塊就是在講登山經驗啊,這很重要。04/09 23:35
86F→: 執著?有人都嗆賭了,當然要執著?04/10 11:27
87F→: 跳針?我通篇就說山友有問題,到底是哪裡跳針?04/10 11:28
1F推: 你用長達8頁篇幅來添加你在16101裡面的限制,我是沒料到。04/09 18:00
2F→: 想要把8頁篇幅內容拿來當作插賭條件也要先寫啊...04/09 18:01
3F→: 不過我不強迫你捐啦,因為如果是不樂之捐,我認為沒意義。04/09 18:03
4F→: 我自己是認為,登山經驗與開隊經驗光字面意義就不相同。04/09 18:04
5F推: 不過你這文章也寫得不錯,給你個鼓勵。04/09 18:06
14F推: 所以你在16101裡面的登山經驗,指的其實是開團經驗?04/09 18:30
16F→: 那可能是我國文不太好,我沒辦法把登山與開團同一理解。04/09 18:30
2F→: 所以登山商業團應該讓團員住違建就是。04/09 15:51
5F→: 抱歉 補充內文,請問有修到任何版友推文嗎?04/09 15:54
11F→: 不想捐也沒強迫你,不用急著說爬玉山雪山嘉明湖無參考價值04/09 16:09
13F→: 總之爬雪山、玉山、嘉明湖不算高山經驗,我們領教了。04/09 16:10
37F→: 這就如人飲水囉,我沒有強迫他要捐款。04/09 17:07
42F→: 行前通知 http://goo.gl/TDCF7S04/09 17:15
53F→: 我的文章不長,不需要你製作懶人包,抱怨西峰路遠是領隊04/09 20:03
54F→: 未適當與隊員溝通的產物。04/09 20:03
57F→: 我從來沒對塞車感到抱怨,skyliu請看清楚,是轉彎到高鐵。04/09 20:11
62F→: 你要繼續這樣錯誤理解,我沒有辦法。04/09 20:29
64F→: 山友也主動承認領隊處理有瑕疵,我想你也不用幫他們說話。04/09 20:33
66F→: po文與對新手不友善是兩碼事,我希望大家慎選商業登山團。04/09 20:33
67F→: 時間寫的清清楚楚(還縮水3.5hr),西峰距離不清不楚>04/09 20:34
68F→: 到底為什麼來回西峰會從表定13.5hr立馬改成10hr,沒人交待04/09 20:38
69F→: 如果大家覺得這種臨時變更行程不用告知隊員原因的話04/09 20:39
70F→: 我們也欣然接受,可能3.5hr路程不太重要。04/09 20:39
74F→: 本來是03:20~16:50為爬山時間,變成05:00~15:0004/09 20:43
75F→: 這就是縮水。04/09 20:44
80F→: 領隊本來就需要告知原因,我不認為領隊處理得宜。04/09 20:46
81F→: 所以我們才說一切都是溝通的問題。04/09 20:46
85F→: 他說「你們要2:30爬喔,我沒意見」隔天依然4:00叫床04/09 20:49
89F→: 就算如此,也應該基於專業立場說明原因,不是不附理由。04/09 20:51
90F→: 倘若是我,我會跟全團團員說明延後出發原因。04/09 20:52
92F→: 你可以如此推測,我沒意見。04/09 20:53
94F→: 團員看不下去主領隊的作為才跑上山,這我無法阻止。04/09 20:55
98F→: 違建部份,我們住這裡。 http://i.imgur.com/iVLnUNX.jpg04/09 21:02
99F→: 抱歉,圖片有誤,應是這裡 http://imgur.com/YiVMd9304/09 21:12
100F→: 最左邊那鐵皮建物,就是有發霉蘋果、桌子的通舖。04/09 21:15
105F→: 那算我們見識淺薄,說明無須註明是違建,這我們長見識。04/09 21:42
108F→: 登山的本質還是旅遊,我們對登山團最低的要求就是安全04/09 21:44
109F→: 可能是我們不適合爬山吧,謝謝你的提醒。04/09 21:44
114F→: 無論如何,登山團可以告知,再讓我們做決定。04/09 21:49
115F→: 這是屬於個人自主決定權的一環,若我們同意也不會在意。04/09 21:50
119F→: 沒關係,法律定義上就是旅遊契約,這不用爭執。04/09 21:54
122F→: 若是如此,我無法苟同,我認為登山團以商業做考量04/09 21:55
123F→: 有更大的義務告知顧客處於如何的風險之中。04/09 21:55
125F→: 整篇推文看下來,指摘顧客的比指摘登山團更多,04/09 21:56
126F→: 我已經理解這個版是如何看待商業登山社跟消費者了。04/09 21:56
128F→: 那今天沒告知,到底是誰的問題呢?04/09 21:57
131F→: 生命交付與否,我們可以自己決定,問題在於告知。04/09 21:58
132F→: 醫師開手術,我們不會把生命寄託於醫師,但要被清楚告知。04/09 21:59
133F→: 我們爭執的,一直是登山團的告知義務究竟完不完全。04/09 21:59
139F→: 你這種要求,有點像病人要自己去全盤了解病情一樣苛刻。04/09 22:01
141F→: 登山客都要自行查清楚狀況(病人要全盤掌握病情) 合理嘛?04/09 22:02
143F→: 我的表達已經很清楚了。04/09 22:03
146F→: 諸如爬山時間縮水?住違建?沒標明領隊聯絡方式等?04/09 22:04
151F→: 我對生命重視,但我也很重視商業登山團應告知的事項。04/09 22:06
153F→: 當自己經驗有限時,這部份商業登山團就應該補足。04/09 22:07
158F→: 我是不知道大家怎麼想,去爬高山時,等於是將一半生命交04/09 22:11
159F→: 給山,至於剩下那一半,要由登山團協力顧客將行前準備做好04/09 22:11
163F→: 我的認知是爬山時,我只掌握了一半的生命。04/09 22:13
170F→: 我非常了解各位版眾對於爬山態度的嚴謹,但在強調一次04/09 22:15
172F→: 我們不請求賠償,只希望將來有人要跟團時注意這個文章。04/09 22:15
173F→: pork你誤會了,剩下那一半是要掌握在自己手上的04/09 22:16
174F→: 而商業登山團有協助了解風險的義務04/09 22:16
175F→: 既然這文章同事討論到告知義務與自己的責任,04/09 22:17
176F→: 我想也足夠後來的人做參考了,其他回應就此打住吧。04/09 22:18
178F→: 討論都是過程,可以供作參考,這才是紀錄的價值。04/09 22:19
180F→: 沒有雙方,是多方,多方討論本來就容易失焦,溝通本就不易04/09 22:22
181F→: 光是對於登山經驗、生命是否可以全盤掌握都有分岐04/09 22:26
182F→: 要達到溝通效果本來就有難度。04/09 22:26
183F→: 所以我才用了「紀錄」,而不是溝通。04/09 22:26
23F→: 商業登山團應確保團員之住宿安全,住違建本來就該怪公司04/09 16:48
27F→: 行前通知 http://goo.gl/TDCF7S04/09 17:15
48F→: 這正是我們所要強調的,總算有人知道我們要表達的意思。04/10 12:22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