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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lence 在 PTT [ consumer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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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消費者保護之現象觀察-法扶/健保
[ consumer ]13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balence - 發表於 2006/07/09 16:03(19年前)
5Fbalence:不懂你在講什麼,你是說有一堆人說我侵犯隱私權,但現在已07/09 17:42
6Fbalence:證明並沒有,所以我可以告他們誹謗,但我並沒有嗎?07/09 17:42
7Fbalence:給你最後一句,有理不一定可以到處走,這不代表什麼。07/09 17:43
8Fbalence:同時你不針對我的本文回應,是我的回應不能幫助消費者嗎?07/09 17:44
Re: [心得] 消費者保護之現象觀察-法扶/健保
[ consumer ]28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VOIOV - 發表於 2006/07/09 15:43(19年前)
1Fbalence:如果這邊是水果版,版主卻說討論蘋果不是本版走向07/09 16:21
2Fbalence:是誰不適合呢?07/09 16:22
4Fbalence:這就牽扯到實質討論了,如果版主允許討論這個再說。07/09 17:39
5Fbalence:我目前沒有討論任何版規的對錯。只說版規應該要明確。07/09 17:40
10Fbalence:版主又沒有說不公告,為什麼一堆人覺得版主不願公告?07/09 18:15
11Fbalence:只是他上一次公告的有矛頓,依據站規我有權力在版上建議07/09 18:16
12Fbalence:反過來說,如果版主應該要公告而卻沒有,為什麼我要求會有07/09 18:16
14Fbalence:反感? 是因為對錯不重要嗎?07/09 18:17
15Fbalence:那就對啦,既然他沒有不願公告,我幹嘛要去申訴他07/09 18:17
18Fbalence:我那有一直,我也就回一篇,說版主有矛頓,希望講清楚07/09 18:19
19Fbalence:結果一堆版友都要求我寄信,好像私下才是對的一樣07/09 18:20
22Fbalence:1.你的若不成立。2.沒人問我,我就不會老話重提07/09 18:26
24Fbalence:2279 那一篇,是因為版主後來的回應有矛頓07/09 18:27
Re: 我準備將我的原文再post一次
[ consumer ]29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balence - 發表於 2006/07/09 02:43(19年前)
2Fbalence:這是我猜測版主的想法而已07/09 03:16
我準備將我的原文再post一次
[ consumer ]86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balence - 發表於 2006/07/08 15:45(19年前)
3Fbalence:訴求就是警惕所有的服務業員工07/08 16:07
6Fbalence:目前為止,我好像都是對的。從法律、站規.....07/08 16:08
7Fbalence:不認同我是基於道理還是情感投射?07/08 16:09
9Fbalence:我無所謂啦,我要爭的又不是我自己的權益07/08 16:09
11Fbalence:如果ptt的人重視工讀生甚於身障者,那還是有別的地方07/08 16:10
12Fbalence:我只是要確定版主的意見07/08 16:10
13Fbalence:為弱勢發聲叫做鬧,有時候這個社會讓我覺得滿可怕的07/08 16:11
15Fbalence:這種事版主不應該公開回應嗎? 這是版規的訂定07/08 16:12
16Fbalence:版主覺得身障者和消費者無關,不該公開說出來?07/08 16:12
17Fbalence:或者這個版禁止出現真實姓名,不該明文規定?07/08 16:13
21Fbalence:我被刪文不就是因為出現姓名,怎麼可以說和版規無關?07/08 16:14
24Fbalence:洗版的還包括回我文的。我也不需要擋箭牌。出現姓名,從07/08 16:14
25Fbalence:法律到站規,我都沒有錯。07/08 16:15
27Fbalence:不理性的又不是我,不過我只是要版主的公開承諾就是了07/08 16:15
29Fbalence:法律沒禁止就可以做,什麼叫沒正確過?07/08 16:16
31Fbalence:你的本來我不認同。版規不該私相授受。靜等版主回覆07/08 16:17
36Fbalence:謝謝你,但這和消保版能不能貼不衝突,不是嗎?07/08 16:35
37Fbalence:我只是希望,版規能清楚訂定。這應該很合理。07/08 16:36
40Fbalence:要版規容許我發言,我才能繼續我的訴求啊07/08 16:40
44Fbalence:因為本版的版主先前是因為站規刪我的文的。07/08 16:43
45Fbalence:現在證明是他誤解站規了,所以我來確定一下07/08 16:44
46Fbalence:同時,消保版本來就是最符合意旨的版,除非有人覺得身障者07/08 16:45
47Fbalence:不會是消費者。最後,我沒有說版規「不能公佈姓名」是錯07/08 16:46
48Fbalence:我只是要確定是不是有這個版規。07/08 16:46
50Fbalence:那是「上面兩篇」的刪文,我問的是一開始的。07/08 16:49
51Fbalence:事實上,一個身障消費者被不當對待竟是不符合本版走向07/08 16:50
52Fbalence:合不合理,我們健康人還是知道的。07/08 16:50
56Fbalence:那請你去精華區爬文吧。i版主的推文07/08 16:56
57Fbalence:討論保護身障消費者叫做偏離意旨,你認同嗎?07/08 16:56
59Fbalence:嗯,你沒爬文,抱歉....那我靜等版主答覆好了07/08 16:59
60Fbalence:我po這篇文只是單純的想確定版規,推太多不好...07/08 16:59
65Fbalence:因為版規應該要公告,所以私下寄信我覺得不妥,唉,又回了07/0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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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sumer ]8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baijee - 發表於 2006/07/08 02:22(19年前)
1Fbalence:身障保護和消費者保護是無關的!07/0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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