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消費者保護之現象觀察-法扶/健保
※ 引述《VOIOV (天線寶寶說嗶~啵~)》之銘言:
: ※ 引述《balence (挑戰高手中)》之銘言:
: : 這太簡化健保問題
: : 目前已經有總額給付,
: : 餅就是那麼大,某間醫院看得多只是分比較大部份的餅
: : 但總額是一樣的
: 你說的可能對,
: 但這裡並不是在談政府對健保的整體支出總額會不會增加的問題,
: (因為那個議題離個別消費者保護比較遠一點,先不談)
: 在談的是
: 假設在一個有總額控管環境下,但個別case的成本增加,
: 直接的結果是什麼?
健保總額給付的理論結果是這樣:
台北市所有醫院的健保醫療經費就是一億元,
讓所有人去分。 你看了30%的病,就得到了一億元的30%
這不會讓個別case的成本增加,
相反的,在賽局的均衡下,
每家醫院都會衝業績來增加自己的帕數,
結果是每個人看的病更多了,但分到的錢一樣。
那怎麼辦? 只好降低成本來維持利潤。
或者另一懂勾結均衡,每家醫院年初就講好,
你看幾帕我看幾帕。
看到夠了就休診,會造成踢病人的情況。
: : 如果是這樣健保和商業保險就沒有什麼分別了
: : 健保本質上是一種稅,你保費的高低不是依據你的健康程度
: : 而是依據你的所得
: : 如果前一年看病多的人下一年保費高,
: : 對於長期慢性病患者,就失去了健保社會保險的政策目的
: 要不要用社會保險或以加稅的方式來執行這個政策,
健保就是一種社會保險,就是一種稅
: 理論上還有討論空間(但在政治現實上很難),
: (這就是本人開宗明義提到免費的最貴一語所牽渉到的問題)
: 就算最後大家都覺得把健保設計成社會保險制度是比較好的,
: 執行上也還有很多改善的空間。
: 但,再強調一次,健保在本文只是舉例,重點不在討論健保制度優不優。
: : 但是專業監督的另一個問題是,
: : 醫療不是一個有客觀標準的行為
: : 如果醫師的行為有可能受到高額處罰
: : 那麼有可能讓醫師轉而採取「防衛性醫療」
: : 也就是,我的專業覺得你應該照核磁共振
: : 但是我又怕照了以後被上面說我a健保的錢
: : 所以甘脆不照了。
: : 又或者我覺得某病患的療程應該要分成三次,
: : 但是同樣因為怕被打槍,所以一次就搞定了。
: XD
: 和樓上二位的思維方向完全相反
: 目前在想的是
: 公益事務商業化與政府介入的程度、程序、時點以及範圍
: 簡化一點的說,
: 消費者保護之類的事務,靠政府程民間公益團體(甚至類似本板),
: 是不是治絲益棻?有沒有斧底抽薪之計?(看來還沒有)
問題的本質在那裡?
在於不當公司,他們侵害消費者權益,只有利潤,沒有成本。
反正你要不回來就算我賺到。要得回來我也沒虧。
這讓他們有靠這手段生存的空間。
要減輕這種現象,要讓不當公司或員工,
他們有可能有負的成本,而不是沒虧。
怎麼樣讓他們有負的成本? 法律上是不太可能的。
除了詐欺
民法上頂多只說契約自始無效,沒有所謂的賠償。
那法律以外,有什麼方法可以給不當公司/員工負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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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餘恕刪,因為愈講愈開花,這樣會永無止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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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77.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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