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消費者保護之現象觀察-法扶/健保

看板consumer作者 (天線寶寶說嗶~啵~)時間19年前 (2006/07/09 15:43), 編輯推噓6(6022)
留言28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 引述《balence (挑戰高手中)》之銘言: : ※ 引述《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之銘言: : : 就跟健保一樣囉,某些不肖醫師會把一次解決的療程拆成三四次 : : 每次看診都可收取掛號費+診療費,對病人來說,除了多花時間+掛號費之外, : : 並無其他損失,因此雖不滿意但仍會容忍醫師的行為, : : 但對整體健保投保人來說,就花了很多無謂的金錢。 : 這太簡化健保問題 : 目前已經有總額給付, : 餅就是那麼大,某間醫院看得多只是分比較大部份的餅 : 但總額是一樣的 你說的可能對, 但這裡並不是在談政府對健保的整體支出總額會不會增加的問題, (因為那個議題離個別消費者保護比較遠一點,先不談) 在談的是 假設在一個有總額控管環境下,但個別case的成本增加, 直接的結果是什麼? : : 真的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讓病人覺得"肉痛"才會去監督醫師的行為, : : 像是依據前一年度的健保花費,來決定投保人的下年度保費折扣, : : 鼓勵民眾節約健保資源。 : 如果是這樣健保和商業保險就沒有什麼分別了 : 健保本質上是一種稅,你保費的高低不是依據你的健康程度 : 而是依據你的所得 : 如果前一年看病多的人下一年保費高, : 對於長期慢性病患者,就失去了健保社會保險的政策目的 要不要用社會保險或以加稅的方式來執行這個政策, 理論上還有討論空間(但在政治現實上很難), (這就是本人開宗明義提到免費的最貴一語所牽渉到的問題) 就算最後大家都覺得把健保設計成社會保險制度是比較好的, 執行上也還有很多改善的空間。 但,再強調一次,健保在本文只是舉例,重點不在討論健保制度優不優。 : : 但是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這種做法問題極多, : : 像我最近做了牙齒的根管治療,我有先爬爬"牙齒保健板", : : 知道根管要分多次做,確定不會痛、根管有清除乾淨才回填, : : 才能避免日後有問題要把牙齒重新打開。 : : 如果實施我前述的做法,可能會有病人要求根管一次處理完畢,才省錢。 : : 就算醫師解釋分多次做的好處,也許有病人聽不進去,將來出事了,誰負責? : : 因此我覺得比較合宜的做法還是靠專業監督,像查稅官一樣,國稅局養了龐大的人力, : : 去稽核自然人+營業人的稅務申報是否正確,發現有錯漏情況即予重罰, : 但是專業監督的另一個問題是, : 醫療不是一個有客觀標準的行為 : 如果醫師的行為有可能受到高額處罰 : 那麼有可能讓醫師轉而採取「防衛性醫療」 : 也就是,我的專業覺得你應該照核磁共振 : 但是我又怕照了以後被上面說我a健保的錢 : 所以甘脆不照了。 : 又或者我覺得某病患的療程應該要分成三次, : 但是同樣因為怕被打槍,所以一次就搞定了。 XD 和樓上二位的思維方向完全相反 目前在想的是 公益事務商業化與政府介入的程度、程序、時點以及範圍 簡化一點的說, 消費者保護之類的事務,靠政府程民間公益團體(甚至類似本板), 是不是治絲益棻?有沒有斧底抽薪之計?(看來還沒有) 這裡另外插開一下話題: 消保板的走向還在形塑中,需要大家共同灌溉, 可是灌溉的同時,好歹也尊重一下管理者對它的規劃, 例如說, 人家要的是橘子,你就不要拿一堆蘋果來, 而且在人家說不適合的時候,還反問難道蘋果不是水果嗎? --- (其餘恕刪,因為愈講愈開花,這樣會永無止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8.16 ※ 編輯: VOIOV 來自: 218.161.18.16 (07/0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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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邊是水果版,版主卻說討論蘋果不是本版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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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不適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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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 如果 差很多~~ 誰不適合,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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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牽扯到實質討論了,如果版主允許討論這個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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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沒有討論任何版規的對錯。只說版規應該要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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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要公告是對的,板規的公告的確也是板主的義務,但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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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板主到現在仍未公告有違群組規定,甚至是站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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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做的是去申訴或檢舉,在這邊一直po文回推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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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只會引起反感不是嗎?還是你有其他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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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又沒有說不公告,為什麼一堆人覺得版主不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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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上一次公告的有矛頓,依據站規我有權力在版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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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說,如果版主應該要公告而卻沒有,為什麼我要求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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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麼時候說板主不願意公告了,板友也從沒說過,你從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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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感? 是因為對錯不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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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對啦,既然他沒有不願公告,我幹嘛要去申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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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看出來的啊?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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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一直在這邊要求他要公告是為什麼?可以耐心的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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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有一直,我也就回一篇,說版主有矛頓,希望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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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一堆版友都要求我寄信,好像私下才是對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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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我說的是"若",你應該知道那個字代表的意義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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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9、2289篇本文及推文,以及此篇推文都有要求板規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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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若不成立。2.沒人問我,我就不會老話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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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公告,如果這還不算一直,那就不曉得怎樣叫一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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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9 那一篇,是因為版主後來的回應有矛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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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若不成立跟我認不認為板主願不願意公告有何關係,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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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給你的建議,至於你覺得是因為別人問或有矛盾,你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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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講的話,那我只能說,原來你認為問題都在別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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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都是沒問題的,真是有自信心,那預祝你往後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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