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ve23
作者 ave23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95則
限定看板: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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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F推:電機很好找工作,千萬別跳生科,生科缺多半看的到吃不到07/20 09:35
51F推:推~好心!!整理得很不錯08/06 14:03
2F推:推好心!07/17 10:37
36F→:我覺得是他的書讀不對,行政類很重基礎的,選錯書很難翻身07/12 09:13
38F→:有的書怎麼讀就是只能考這樣,我有很深的體會07/12 09:15
41F→:不同作者觀點不同,會自己增刪一些觀點,造成沒有基礎的人07/12 09:17
42F→:誤以為只要讀這樣就好,反而錯失一些重要概念,就永遠考不上07/12 09:18
43F→:老師是學院出身,他教你你最多只能學到他的皮毛,因為你07/12 09:21
44F→:的學習背景跟老師是完全不同的,老師的扎實基礎你看不到07/12 09:22
48F→:樓上是控制碼嗎,第一次被點名:(07/12 09:33
52F→:恩 是喔,我只是有點感觸講一下,還是讓我繼續潛水吧07/12 09:39
60F→:人事的話就是背得很熟跟沒背熟而已,平均可以差到10分07/12 09:58
63F→:普考心理+考銓大概要背3~5萬字才會上07/12 10:00
66F→:他沒騙你我可以確定,因為考前有背沒背差超多07/12 10:03
67F→:不然就是他的行政法 行政學太弱07/12 10:06
13F→:美國政務官我是寫SES,因為裡面有包含政務官07/11 07:00
20F→:原PO行政法如果考到這應該會很慘,主體、機關傻傻分不清楚05/03 22:09
21F→:而且可能連民法的基礎都不穩,可能是只有讀題庫05/03 22:16
25F→:念到再來整理比較好,我念的時候也是錯很多次,但現在有弄懂了05/03 22:33
26F→:你的狀況是行政主體/行政機關,權利能力/行為能力 都不太懂05/03 22:35
27F→:還有行政/立法機關 也分不出來05/03 22:48
1F→:你有查教師法第33條嗎,上面寫得很清楚~04/17 09:18
2F→:第 33 條 教師不願申訴或不服申訴、再申訴決定者,04/17 09:21
3F→:得按其性質依法提起訴訟或依訴願法或行政訴訟法或04/17 09:21
4F→:其他保障法律等有關規定,請求救濟。04/17 09:22
6F→:用百分比較易理解,完成一半=50%=1/2, 完成=100%=103/20 08:39
7F→:這種題目本來應該用百分比來解, 只是計算麻煩, 小數點又太多03/20 08:47
8F→:, 所以解法簡化成用分數來算03/20 08:47
3F→:我剛剛才打好就刪文= = 害我白打03/19 08:30
4F推:(600/800)*12*1300+(200/800)*10*1700=1595003/19 08:33
5F→:這題1000單位不計入才是這個答案,題目有一點瑕疵03/19 08:34
6F→:要轉版也不是轉ask,轉tutor才對03/19 08:43
8F→:不客氣 :)03/19 09:16
1F→:我想您應該讀過依法行政原則-.-03/16 22:23
5F→:恩,我想應該是法律優位03/16 23:25
6F→:而且地制法是原則性法律03/16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