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nsonvps
作者 ansonvps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8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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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F推: 還是一樣神速的翻譯,每次都翻得很通順,這個假期幸虧有02/20 06:08
110F→: 你的莉莉系列,學習加油哦02/20 06:08
50F推: 推翻譯,用心又神速02/18 21:45
68F推: 除了聯考分數外原po媽媽不是都有事情發生前先告知/形容02/18 06:37
69F→: 給身邊人一次,只是在發生後再提醒一次嗎?這還能馬後炮02/18 06:37
70F→: 要比能預知更marvel吧~還有樓上這不是鬼故事區慢走不送02/18 06:37
22F噓: 到底鬧夠沒?02/18 06:30
104F推: 好奇如果莉莉在梅蒂思身邊說自己會失去天賦的話會不會實02/18 06:27
105F→: 現02/18 06:27
8F噓: 推噓功能有這麼難用嗎?02/17 03:05
8F噓: 不推文更毛02/16 05:24
38F推: 如果莉莉有魔法天賦,那她的兒子就會叫哈利了(誤)02/15 22:08
5F推: 1樓wwwwwwwwww02/13 13:08
7F推: 推,同屬中文理解"有問題"之士,沒法像原推文內護航人士02/09 20:53
8F→: 一樣理解出"想"是怎麼的違規,難道說一下"我想發財"就真02/09 20:53
9F→: 的發財了嗎?顯然不是吧~02/09 20:53
46F推: 要不有請中文高手v大解釋一下,同是"想××",為什麼"想02/10 06:31
47F→: 認識"重點要放在想字的後面,視為已實行的徵求行動。包02/10 06:31
48F→: 括版主在內的任何人應該都不是會讀心術之士,是怎麼的從02/10 06:31
49F→: 一句"想認識學姐"中看出來留言者有徵求問卜的意向?認識02/10 06:31
50F→: 學姐以後除了問卜以外有太多可以做的事了吧。有人說想想02/10 06:31
51F→: 已經是表達意向,所以是踩到線,該被罰,而我提出"想發02/10 06:31
52F→: 財"的例子就是希望表述"想"跟"實行"之間的差異處,我想02/10 06:31
53F→: 做什麼也好,這跟我最後有實行這件事之間沒有直接邏輯關02/10 06:31
54F→: 係 (不然我不就真的發財了嗎),那是為什麼憑一句"我想×02/10 06:31
55F→: ×"就判定留言者有在徵求?法律上也沒能從某人說過想要02/10 06:31
56F→: 做什麼就直接對其定罪不是嗎?02/10 06:31
278F推: 前面提到以恐嚇跟想的推文相比,但在法律上,恐嚇是言語02/11 21:34
279F→: 承受方有接收到相關的威嚇信息,發出信息一方不管有意無02/11 21:34
280F→: 意就可以被入罪,如果言語承受方沒有因此感到受威嚇,即02/11 21:34
281F→: 使發出信息一方的確有意威嚇,亦不成罪。第三方的感覺不02/11 21:34
282F→: 能作定罪理據。而這次判決爭拗中,反而是不管言語承受方02/11 21:34
283F→: 有沒有接收到相關的信息,在發出信息一方有意或無意下皆02/11 21:34
284F→: 成罪,兩者恐怕有所不同。如以相同邏輯推論,應該是無論02/11 21:34
285F→: 推文者使用的用詞是什麼,只要通靈方感覺被徵求問事,就02/11 21:34
286F→: 可以對推文者入罪,反之,即使推文寫下了"將要在某時某02/11 21:34
287F→: 日到訪通靈方問事",只要通靈方視作玩笑,也不能將推文02/11 21:34
288F→: 者入罪。至於意圖殺人之類的罪,如果沒記錯,舉證方除了02/11 21:34
289F→: 說話外,還需要證明被控方有準備實踐意圖的行為才可以將02/11 21:34
290F→: 其定罪,光憑一句"我想殺掉某某",無法證明說話者的意圖02/11 21:34
291F→: ,是無法入罪的。02/11 21:34
307F推: 不好意思又寫成落落長的一串,所以換成圖片貼上來吧。 h02/12 22:15
308F→: ttp://i.imgur.com/AhG7Pc3.jpg02/12 22:15
309F→: http://i.imgur.com/AhG7Pc3.jpg02/12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