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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la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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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推:不過困難的是舉證問題吧07/14 01:33
17F推:是誰告誰 如果是他告你們 他要舉證證明你哥有過失06/12 01:04
18F→:如果無法證明你哥有過失 就是他敗訴 所以加油吧06/12 01:05
22F推:不用給他 反正讓他告 最壞也頂多是這樣06/12 01:18
23F→:而且他如果要請律師費 還划不來呢06/12 01:18
1F推:即便是刑案 林老師也說過 被告有忍受義務05/26 00:12
2F推:這種罪很輕 你可以認錯 然後檢察官給你緩起訴 就解決了05/14 16:17
5F推:先給他 然後拿到成績畢業後再要回來 如果他拿去投稿 就告侵權05/14 16:12
15F推:重點是你妹有過失 而對方因為你妹的過失受傷 就夠成過失傷害05/13 00:58
16F→:即便對方有過失 因為你妹沒有受傷 頂多是主張民法上與有過失05/13 00:59
17F→:減少賠償額 但是刑事的還是歸刑事 如果不服就上訴吧05/13 00:59
2F推:如果你真要告 就告到底 然後如果檢察官緩起訴 你就再議吧05/10 18:12
1F推:甲並未寫金額與發票日 所以票據行為無效 乙自行填入屬於變造04/21 16:15
3F推:根據通說 可以善意取得 根據李老師 應該是權利外觀理論04/21 16:22
2F推:可以告民法要賠償04/10 12:41
2F推:實務上認為 只有罪名才有需要變更法條04/10 01:03
4F推:既然是一部擴張 就沒有變更問題押04/10 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