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代PO 性騷擾案件

看板LAW作者 (大米兒)時間15年前 (2009/05/09 02:24),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在去年十月左右被陌生人假借租屋看房子, 然後強行抱住要親我,當時還好有我的朋友在場。 所以沒有釀成大禍,後來才發現那個變態就住在我家樓下。 後來多次騷擾我還有跟蹤我,逼迫我不得不搬家。 去報警,警察大概因為自己是男生, 覺得這是小事,所以只拿了張廢紙問我一些基本資料, 說會跟對方曉以大義然後吃案, 根本甚麼也沒有處理, 最後費了好大的工夫,才順利報了案。 拖了半年今天才開庭, 檢察官也是男生, 說被告有精神疾病正在住院, 所以沒有來開庭,並勸我撤銷告訴。 我覺得自己被欺負了, 因為對方的病例只有九十五年去看過一次醫生, 後來就無任何就醫紀錄, 直到我去報警之後才去住院, 更誇張的是, 我今天開庭完回家路上看到那個對我性騷擾的變態! 他不是在住院所以無法開庭?為什麼在路上閒晃? 我很確定我看到的人就是他! 為什麼連法律也在袒護他? 難道說每個色狼都說自己有神經病, 犯案後去看精神科住院就可以逃掉刑事責任嗎? 我覺得很不公平, 我從九十三年開始就因為憂鬱症陸續就醫至今, 我沒有做錯事,為什麼要被欺負? 難道乖乖看醫生沒有做出傷害別人的事有錯嗎? 如果他早就知道自己有病, 卻不就診,傷害別人才去住院, 這樣他的家人和她自己都完全沒有責任嗎? 現在我到底該怎麼辦? 難道就這樣放他逍遙法外, 繼續在外面對其他女生怎麼樣嗎? 如果之後遇到他的女生不像我那麼幸運身邊剛好有朋友在, 發生了甚麼事那個勸我撤銷告訴的檢察官會負責嗎? 為什麼他明明沒住院卻可以用這理由不來開庭? 我真的不知道該求助誰, 希望有法律相關背景的人可以告訴我到底該怎麼做? 自從收到法院傳票後, 我的憂鬱症又發作, 無法睡覺,真的很痛苦。 我真的很希望他受到法律制裁, 至少他們宣稱他有精神疾病, 那是不是可以強制住院, 而不是讓他藉由這個名義繼續逍遙法外害其他女生!! -- 只是個路人 http://www.wretch.cc/album/gotohal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33.57

05/09 16:10, , 1F
有時候這種文章讓我不知道是誰比較該去看醫生……
05/09 16:10, 1F

05/10 18:12, , 2F
如果你真要告 就告到底 然後如果檢察官緩起訴 你就再議吧
05/10 18:12, 2F
文章代碼(AID): #1A17Z0KI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