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boutmmm
作者 aboutmmm 在 PTT [ Interior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4則
限定看板:Interior
看板排序:
全部MuscleBeach99toberich74EatToDie60RIPE_gender42sex38Lifeismoney37part-time36FITNESS29Interior24TaichungBun22home-sale21Hotel18Car-rent12Hsinchu12AllTogether10Militarylife9BigBanciao7Taipei6Zhongshan6Gossiping5Board-Police4L_LifePlan4MobileComm4WoodworkDIY4Badminton3BeautySalon3CATCH3iOS3L_LifeInfo3MoveHouse3THSRshare3BuyTogether2cookclub2FixMyHouse2iPod2Loan2SpaceArt2Tainan2BadmintnClub1Beauty1car-pool1Cga1E-appliance1GVO1HsinYi1hypermall1Kaohsiung1mobilesales1MSEping-pong1Nantou1NTUIB991Pingpong1Road_Running1speech1Tech_Job1Wanted1<< 收起看板(56)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6F推: 批得好 不用太磨 批不好 磨到破皮也沒用05/26 16:57
6F推:第四台的外包或維修人員有配穿線設備,可用原線抽換12/14 16:14
7F→:若抽換不能,那就另走線路12/14 16:15
6F推:有這種業主,還有爆肝設計師,還是有希望的12/05 21:42
5F→:當然,若是屋主同意那沒有問題11/08 09:59
6F→:問題是屋主不同意,一樣可以不讓他進來11/08 10:01
7F→:住宅屬於私人領域,是受法律保障,法律大於規約11/08 10:02
9F→:但是你要通過公設如電梯等,要如何保護那就是隨管委會訂11/08 10:04
14F→:再怎麼訂規約也不能違反法令就是,又不是立法院哪來立法11/08 10:12
16F→:文頭引用釋535,就是說法律違憲則無效,法律都不能侵害居11/08 10:29
17F→:還有樓樓上直接要跳第六條也太快了11/08 10:32
18F→:區權會通過的規約不違法的狀況下是有相當效力沒錯11/08 10:40
19F→:不過區權會時多的是整本鼓掌通過,還有空白授權的一堆11/08 10:42
20F→:有人真的花兩年時間把管委會當立法院玩的,區權會鼓掌通11/08 10:44
21F→:結果進法院馬上被打臉,法官酸主委好像比總統大,行政立11/08 10:46
29F推:私闖民宅無誤 但證據在哪裡?11/07 18:42
30F→:有關管委會/物業公司素質通常都不優良,講習就能拿到"照"11/07 18:43
31F→:連門不能自己開都不知道,一定有很多漏洞可以抓11/07 18:44
32F→:不過看你要如何處理了,如果是自住戶多那就好處理11/07 18:45
33F→:如果是投資出租者多,這種社區管理包含管委會都容易有問題11/07 18:46
12F推:因為案主不懂行情,預算也有限,所以朋友也不願意幫忙04/12 12:59
13F推:吃力又不討好,用pvc木紋地磚應該可以在預算內完成04/12 13:05
20F推:不過版上的徵求案,離國宴級應該都還有相當距離04/12 17:10
23F推:設計師的合理價值還無法得到客戶認同吧04/12 17:20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