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Luistu
作者 Luistu 的總覽 (PTT發文,留言,暱稱)
發文數量: 23
收到的『推』: 18 (22.8%)
收到的『→』: 59 (74.7%)
收到的『噓』: 2 (2.5%)
留言數量: 67
送出的『推』: 15 (22.4%)
送出的『→』: 52 (77.6%)
送出的『噓』: 0 (0.0%)
使用過的暱稱: 2
Luistu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23 篇
Luistu 在 PTT 最新的留言, 共 67 則
4F推:不對,所謂正常工時是一天8小時,兩週84小時,所以例假日10/08 21:55
5F→:加班都要算進去,勞動檢查時勞工局也是依此檢查。10/08 21:57
13F推:那正好請教,如週休二日之員工於例假日工作,其工作時間已10/08 22:15
14F→:超過兩週84小時的部分,如非延長工時,豈非違反勞基法30條10/08 22:16
16F→:且如果不算延長工時,豈不是可以不用給付加班費?做這樣的10/08 22:18
17F→:是對勞工不利益,豈不是違反勞基法之意旨?10/08 22:19
18F→:在下認為對正常工時的認定,才是這個疑問的關鍵點10/08 22:20
24F→:上述勞委會函釋講的不就是正常工時之外的都算加班?!還是10/08 22:28
25F→:是貴單位對正常工時的擴大解釋?如果主管機關對勞工事務是10/08 22:30
26F→:這樣的態度,難怪大家對政府換人資工作者這麼不友善了10/08 22:31
30F→:所以勞基法第30條的正常工時不包含2週84小時囉?,對勞工做10/08 22:35
35F→:有利的解釋和作為卻被裁罰不是很奇怪嗎?10/08 22:40
42F→:好吧,那我可以開始規劃每週上班6天,每月加發4.25天薪水的10/08 22:52
43F→:的方案了.....10/08 22:53
44F→:依照這個方案的話每個員工每天可以工作12小時,一週上班6天10/08 23:02
45F→:一個月整整可以多出74小時的工時,當場可以少0.35個人力10/08 23:04
1F推:是在環亞附近嗎?主要業務是headhunter,專長在兩岸三地的07/21 21:37
2F→:中高階人才,裏面的人還蠻優秀,如有志於HR發展,特別是re-07/21 21:39
3F→:cruting function,可以好好把握。07/21 21:39
5F→:想請教說違法,是違反那條法令?有罰則嗎?願聞其詳。02/19 22:03
6F→:因為不才的理解跟erty大一樣,不是接受,就是資遣,無所謂02/19 22:05
7F→:違不違法的問題。02/19 22:06
19F推:簡單來說1.法律關係主體未改變2.勞動條件未改變,自然不構02/18 23:01
20F→:成資遣的要件,公司應該也不會發留任通知書。如要資遣費的02/18 23:02
21F→:只有走法律途徑。02/18 23:03
1F推:直接去就服中心網站下載制式的離職證明書,理由勾選勞基法02/05 22:18
2F→:第11條第5款,直接開給他即可。02/05 22:19
Luistu 在 PTT 的暱稱紀錄, 共 2 個
暱稱:面倒臭
文章數量:21
暱稱:飄如陌上塵
文章數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