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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pius 在 PTT [ WomenTalk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2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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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F推: 我就有加幾個原本彼此不認識,都是女生,大家都是30歲以上09/20 13:14
170F→: 的群組,裡面的女生不是1就是2,有還不錯可以養活自己的工09/20 13:14
171F→: 作,假日就彼此約出來看電影喝咖啡,有沒有男朋友真的對09/20 13:15
172F→: 生活沒什麼差別09/20 13:15
68F噓: 大多數性犯罪都是異性戀男性做的啦07/21 17:18
135F推: 當然有反對仇女的生理男性啊,只是幾乎不在ptt而已04/22 00:30
139F推: 前幾天韓國才出現一起仇女男隨機殺女生的事件,那些在每天04/22 00:33
140F→: 在八卦在女版發仇女文,然後辯稱只是隨口講講、好玩的人,04/22 00:33
141F→: 真的有想過自己行為可能帶來的後果嗎?04/22 00:33
4F推: 覺得如果當對方是朋友的話,講開比較好,如果講了對方不接08/27 02:03
5F→: 受那就分道揚鑣。很討厭那種自己不爽憋在心裡,以為別人都08/27 02:03
6F→: 能懂/察覺自己雷點的人..08/27 02:04
5F→: 你是說負負負負變成正正然後正正得正嗎,這個邏輯我也無法07/30 00:37
6F→: 對啊,所以我一開始就說了性侵案件難以舉證所以告訴方常常07/30 00:39
8F→: 告不成,而也許不起訴書裡有更詳細的論述大眾看不到。所以07/30 00:39
9F→: 僅能用新聞內容敘述討論07/30 00:40
11F→: 惡意想告=事情沒發生還故意想提告。我討論的重點不在於有07/30 00:41
13F→: 或沒有發生,而是新聞敘述中存在的推論問題07/30 00:41
19F→: 問題就是沒有人能確切知道提告的人的想法,她可能一開始同07/30 00:43
21F→: 意去摩鐵,她可能預期會發生性關係,也可能預期是願到愛撫07/30 00:44
25F→: 階段,或者她也有可能進行到一半不願意了(覺得對方吻起來07/30 00:44
27F→: 沒fu就熄火了咩),這都是有可能的啊,所以不能用同意去摩07/30 00:45
28F→: 鐵來等於同意後續一切行為07/30 00:45
30F→: 沒有耶,證據不足常常在檢察官那邊就不起訴了噢07/30 00:46
33F→: 然後誣告這種事喔,只要法律存在的一天都會有各種誣告存在07/30 00:46
35F→: 但這不妨礙討論啊,是吧07/30 00:46
39F→: 至於教科書..沒有耶,刑法教科書幾乎不談這些耶,而且我也07/30 00:47
40F→: 不太懂呼籲男生多問問對方感受、詢問對方同意不同意,女生07/30 00:47
42F→: 多表達自己的感受,這樣對男權有啥傷害嗎?07/30 00:48
46F→: 只許男人中途軟屌,不許女人半路熄火,哭哭07/30 00:48
49F→: 咦~不是你先提男生吃虧嗎?多問問對方意願就吃虧,這麼容07/30 00:49
50F→: 易吃喔07/30 00:50
52F→: 好啊好啊,男生吃虧不等於對男權有傷害,OK我接受。那你07/30 00:51
54F→: 要不要說說看為何問問性伴侶意願等於男生吃虧?07/30 00:51
57F→: 誰對誰的權力?怎樣的架構?交換了什麼?07/30 00:53
59F→: 我是真的好奇喔,為何提倡男女互動時男生多問對方想法,女07/30 00:54
60F→: 生多表達自己感受,會讓男生覺得吃虧不開心?07/30 00:54
65F→: 我滑坡嗎?可以討論討論喔,我滿好奇的~07/30 00:57
74F→: 好啦我慧根不夠,已經不懂P版友在說啥了,要不要回一整篇07/30 00:59
76F→: 比較詳細一點07/30 00:59
82F→: 我是覺得對方說不的時候停下來是基本的啦..也應該推廣無論07/30 01:00
86F→: 性別都應該在對方說停的時候就停下,否則就會犯罪啊07/30 01:01
87F→: 我沒說不起訴有問題喔,我一開始就說難以證明、檢方或許有07/30 01:01
91F→: 更詳細的推論但我們看不到,我只針對新聞的敘述做討論而已07/30 01:02
92F→: 但你叫我別推我繼續推不會犯罪啊XD但性交對方喊停不停就要07/30 01:02
94F→: 犯罪了(先不管證明的問題),人的自控力沒那麼差吧07/30 01:03
103F→: 噢我敘述能力真的這麼差?我不是開頭就說了難以證明,若沒07/30 01:05
107F→: 有其他證據也只能不起訴我絕對同意,但不起訴不等於事實到07/30 01:06
108F→: 底有無發生,大家還是可以針對新聞給出的敘述做觀點的討論07/30 01:06
111F→: 只能QQ07/30 01:06
117F→: 基本上摸一摸一方忽然說不要,另一方真的就只能算了啊XDD07/30 01:07
120F→: 其實照理來說不起訴書記者也不應該看得到,只是他們很神奇07/30 01:07
121F→: 的都會看得到,或報導得好像看過了一樣07/30 01:08
134F→: 嗯,對啊,一開始PO文者不是說想聽聽大家看法,我覺得可以07/30 01:10
136F→: 從另一個角度看看推論合理性,不至於算糾結吧07/30 01:10
153F→: 為什麼討論一定要得到相同的觀點呢?討論一種敘事或推論可07/30 01:15
154F→: 能存在的問題不也挺好的07/30 01:15
156F→: 發揮想像力不錯啊,比方說如果今天性別對調的話,男生沒哭07/30 01:16
157F→: 床單沒亂等等等,大家會覺得事情一定就沒發生,還是有別的07/30 01:16
158F→: 可能07/30 01:16
160F→: 我又不是什麼主持人或法官,幹麼非得中立不能有自己立場07/30 01:17
166F→: 看到很多人不同意見不同想法,滿喜歡的啊~07/30 01:18
170F→: 真的!如果你說不了妹子還執意含你,請勇敢大力告下去07/30 01:20
173F→: 是我的話我會勇敢告下去的,真的有那麼一天你會支持嗎,還07/30 01:22
177F→: 是覺得約妹子出來就沒有不給含的權力呢07/30 01:22
184F→: 這篇走向已經沒辦法聚焦了吧,讓大家自由發揮好了XD07/30 01:29
207F→: ok再強調一次,在現行法律的框架下,告訴人提不出證據檢方07/30 02:28
208F→: 只能不起訴,絕對同意。 但舉例而言,新聞中用一個人有沒07/30 02:29
209F→: 有哭、有沒有慌張,去推論性侵存不存在,我不覺得這叫做客07/30 02:30
210F→: 觀分析07/30 02:30
212F→: 我覺得講3就好了啊,這也是我唯一覺得較有說服力的一段了07/30 02:38
213F→: 當然DNA採樣也會有採樣的問題,但如果告訴人無法提出其他07/30 02:39
214F→: 證明,這個不利就只能告訴人承擔了。所以1、2、4用哭不哭07/30 02:39
215F→: 慌不慌、現場亂不亂、是否同意進接吻愛撫去分析,既多餘又07/30 02:40
216F→: 會造成偏見07/30 02:40
223F→: http://www.dadas.com.tw/iam-uniquee/25990/07/30 02:45
233F→: ??應該是說性侵與否這件事實行為當下就確立了(違反對方意07/30 03:07
234F→: 願就是性侵,法律上能不能證明先不論),事後對方有沒有哭07/30 03:08
235F→: 都不影響是否構成性侵07/30 03:08
236F→: 行為的人有沒有辦法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構成性侵,是看他有沒07/30 03:09
238F→: 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違反了對方的意願。所以我最後提到的文07/30 03:09
240F→: 化問題,因為很多坊間傳言都告訴我們男生就是要試探、女生07/30 03:09
241F→: 就是要被動、不要表示,甚至要推推拉拉,結果就很容易發生07/30 03:10
242F→: 男生當下沒有問,只是摸下去抓下去督下去,女生則沒有明確07/30 03:11
243F→: 說要,但也沒有說不要,可能用手輕輕推對方、可能抓緊自己07/30 03:11
244F→: 的衣服不讓對方脫(可能礙於當下情境不敢拒絕、不好意思拒07/30 03:12
245F→: 絕,或認為自己的行為例如推對方、拉衣服就是拒絕),完事07/30 03:12
246F→: 後女生說這是性侵,兩邊都很衰啊,所以才說希望性伴侶之間07/30 03:13
247F→: 多問對方的感受/意願,也要勇於表達自己的感受和意願07/30 03:13
254F→: 我不太懂你指得藉口是什麼耶,但在性行為的時候盡力去確認07/30 03:16
255F→: 對方的意願不是正常且應該的嗎?07/30 03:16
257F→: 在現行實務的運作中,當下沒有表示,事後才說違反意願(也07/30 03:17
258F→: 提不出別的證據),基本上就是告不成的07/30 03:17
261F→: 對啊,我從頭到尾沒有在談這個案例到底有或沒有構成性侵,07/30 03:19
262F→: 因為我們能看到的資料就只有一篇新聞的敘述而已,我的重點07/30 03:19
265F→: 是在於新聞中的推論,是有問題的,沒有哭、慌等等反應,不07/30 03:19
266F→: 代表沒有發生(但也不會因此就變成那就一定有發生),這樣07/30 03:20
267F→: 的推論方法是會造成不好的效應(例如強化性侵害受害者就一07/30 03:20
268F→: 定會崩潰會哭走求救的刻板印象07/30 03:20
269F→: 應該這樣講,你卡放在桌上,櫃姐拿起來說要不要這個產品?07/30 03:21
270F→: 要不要?我要刷下去囉?你一號表情不置可否,櫃姐就刷下去07/30 03:22
271F→: 了,這樣是誰的問題?(這部分是針對性行為當下一方沒有明07/30 03:22
272F→: 確表示要或不要的狀況,不是這個案例,先說清楚免得混淆)07/30 03:22
279F→: 所以你的意思是拿出卡擺在桌上代表同意購買,褲子脫了表示07/30 03:35
280F→: 同意插入,不能臨時喊卡?(例如櫃姐拿起卡要刷下去前一秒07/30 03:35
281F→: 你才說不我不想要了,插進去前一秒才說我不想要了)07/30 03:36
282F→: 或是你說喊卡可以,但不能不置可否,我的疑問是,當對方不07/30 03:37
284F→: 置可否的時候,為何這方一定要進行下一步動作呢?07/30 03:37
285F→: 刷卡前一秒喊不要,插進去前一秒喊不要,跟刷完/插完後才07/30 03:37
286F→: 說我當時不想要,是不一樣的噢07/30 03:38
289F→: 我的意思是,卡拿出來了但總能猶豫吧,褲子脫了也能考慮吧07/30 03:39
291F→: 為何一定要在對方沒有明確表示前就要動作呢?覺得很不爽對07/30 03:39
292F→: 方考慮太久不給明確答案,卡丟回去不賣了,褲子穿上不做了07/30 03:39
293F→: 有什麼壞處嗎07/30 03:40
296F→: 對啊,我不是一直說重點在於麻煩行動前自己表態也要求對方07/30 03:41
297F→: 表態啊,清清楚楚沒有誤會不是比較好07/30 03:41
310F→: OK那就回到這個案例討論。我說的新聞推論是因為我們看不到07/30 03:43
312F→: 實際的資料不能確定檢察官到底怎麼寫的,這篇是新聞報導,07/30 03:44
313F→: 可能記者完全照抄不起訴書,可能記者看過了不起訴書用自己07/30 03:44
314F→: 的理解寫了這個過程,所以我只能就新聞的描述做討論07/30 03:45
315F→: 告訴人要舉出證據,雖然性侵是違反對方意願就會構成,但主07/30 03:45
316F→: 觀很難證明,尤其在這種基本上沒有監視器也很少有第三人在07/30 03:46
317F→: 場的案件,所以告訴人通常都舉不出證據所以不起訴,確實會07/30 03:46
318F→: 造成某些類型的侵害受害者在法律上獲得不了救濟的情形,我07/30 03:47
319F→: 覺得很無奈,但現行法律框架就是這樣,我也接受證據不足不07/30 03:47
320F→: 應起訴這點。 但我覺得無論是司法從業人員、媒體、一般人07/30 03:48
321F→: 在看這樣的案件的時候,可以不要把「沒有哭、慌」、「現場07/30 03:48
322F→: 不凌亂」、「告訴人自己的某些行為」(例如這件同意去摩鐵07/30 03:49
323F→: ,或是跑去夜店喝酒玩樂)當成一定代表性侵沒有發生的理由07/30 03:50
324F→: 否則結果就是很容易強化偏見(被強暴的人一定要哭要反抗求07/30 03:50
325F→: 救,「不檢點」的人不會被性侵等等)07/30 03:51
340F→: 所以在牆角抵抗跟床單亂不亂、衛生紙保險套有沒有用過有什07/30 03:58
344F→: 麼關係呢?而所謂告訴人身心狀態,一定要哭、慌、創傷症候07/30 03:59
345F→: 才是正確的反應嗎?07/30 03:59
346F→: 性侵並非百分百,但有很高的機率造成受害者身心影響沒錯,07/30 04:00
347F→: 但很多時候受害者當下反應不出來啊,而這篇內容完全在談當07/30 04:00
350F→: 下受害者哭不哭、慌不慌、有沒有創傷反應,你如果覺得合理07/30 04:01
351F→: 我尊重,我則是覺得受害者當下的反應各式各樣,硬要套一個07/30 04:01
352F→: 應該有的典型的反應進去很不合理07/30 04:02
357F→: 你可以認為審酌當下哭不哭的反應來推測有沒有性侵是合理的07/30 04:04
358F→: 我可以覺得是不合理的啊,這跟百分百正義要不要法官有何關07/30 04:05
360F→: 係,所有公共論述都是可以開放討論跟公評的不是,就像你現07/30 04:05
361F→: 在也在針對我的公開論述批評啊07/30 04:05
364F→: 啊就在討論內文裡談到哭慌的問題,為何不能提?我已說了數07/30 04:07
366F→: 次告訴人提不出證據證明所以不起訴,沒辦法。但用他當下的07/30 04:07
367F→: 反應去推論有沒有性侵會強化偏見,這有這麼讓人無法接受?07/30 04:08
370F→: 沒有客觀證據所以成立不了,OK啊也沒錯啊。但這跟用1.2.407/30 04:09
373F→: 去推論沒有性侵會強化偏見不衝突吧07/30 04:10
376F→: 何必要有結果呢,追求一致的共識不是唯一目的啊,討論或07/30 04:12
377F→: 辯論的過程本身就有意義了,當然你也可以不同意這個看法,07/30 04:12
378F→: 我是覺得整個討論過程都滿有意思的07/30 04:13
35F→: 搞錯歧視的定義07/17 22:12
2F推: 如果都檢查不出特別嚴重的毛病,那真的很有可能是壓力導致07/16 14:53
7F→: 親身經驗,壓力跟腸胃真的關係很密切啊07/16 14:53
8F推: 建議帶著證據去婦女新知基金會或現代婦女基金會的法律服務07/13 23:56
9F→: 問問,雖然他們的律師不一定有登錄新竹,但至少都是處理這07/13 23:56
12F→: 類案件的老手,可以幫助搞清楚接下來的流程、要注意的事項07/13 23:57
13F→: 問題是性騷擾行政申訴、民事訴訟,很多律師都沒有處理的經07/13 23:58
14F→: 驗,我覺得可以撥個時間打個電話去問一下是否能法律咨詢,07/13 23:59
15F→: 能成行的話就去一趟吧,也沒什麼損失07/13 23:59
6F→: 這陣子興起的爭取A權利或討論A受到的歧視問題,就會有一堆06/30 23:00
7F→: 人跳出來說:你怎麼不幫B爭取權利/B也受到歧視啊! 這種吵06/30 23:00
8F→: 法就跟看到爭取同性婚姻結果有人跳出來說難道也要爭取戀童06/30 23:00
9F→: /人獸交合法化嗎!?一樣的讓人莫名其妙..06/30 23:01
16F→: 父權制度/父權主義本來就是一個深層又複雜的文化結構,贊06/30 23:06
17F→: 成要更深的去探討,但討論年齡歧視才是治本就有點不懂了,06/30 23:06
18F→: 要不要更詳細的論述一下? 我猜你所謂的不要把格局做小,06/30 23:07
19F→: 指得應該是所謂交織性的問題?(性別、種族、階級等各種壓06/30 23:07
21F→: 迫交纏在一起的問題),女性主義其中一個流派「多元交織06/30 23:09
22F→: 女性主義」就專門探討這個部分06/30 23:09
25F→: 但一個個體可能在某一面向上屬於有權階級,但在另一個面向06/30 23:11
27F→: 上屬於被壓迫階級啊,例如男同志、漢人女性、白人女性等等06/30 23:12
31F→: 說實在的,不同女性主義理論對於壓迫來源以及反抗途徑的主06/30 23:16
32F→: 張都不太一樣,也許我不完全贊同周的定義和論述,但我不會06/30 23:16
33F→: 覺得她搞不清楚重點。 ps 中東的例子會有人提出文化抗辯,06/30 23:17
34F→: 這時候還是要處理性別壓迫v.文化壓迫的問題06/30 23:17
37F→: 呃...所以你覺得要從哪個面向去處理才能達到最快最好的效06/30 23:22
38F→: 果?其實這個不是沒辯論過啊,以前就有發生過講工人階級解06/30 23:23
39F→: 放後女性就會跟著解放,性別壓迫就會消失,結果也沒有,所06/30 23:23
40F→: 以女性主義才分成那麼多派別啊,就是大家對「主要問題」的06/30 23:23
43F→: 想法不同,你可以說說看你覺得什麼才是主要問題,解決了這06/30 23:24
44F→: 但女性主義的確也很注重女性薪資還有儒家文化壓迫啊XDD 這06/30 23:25
45F→: 根本是女性主義萬年議題耶,你是覺得周芷萱不夠注重這塊,06/30 23:25
46F→: 還是女性主義不夠重視這幾個議題啊?06/30 23:26
50F→: 八卦雜誌跟藝人哪算女性主義主流啊XDDD周芷萱可以說她是女06/30 23:28
52F→: 性主義者,但說是主流也很奇怪啊,應該說到底何謂「主流」06/30 23:29
53F→: 啊?翻一下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1995跟2014各有一本),裡06/30 23:29
55F→: 面的議題大概就是台灣這幾十年婦女運動著重的幾個面向吧06/30 23:30
56F→: 有啦,很多NGO啊,只是台灣很多人對各個NGO的主張都不太鳥06/30 23:30
57F→: 但事實上台灣法律上性別改革,很多都是透過NGO推動成功的06/30 23:31
60F→: 司法改革也不是一個人說推就能推的,這真的很複雜,至於代06/30 23:34
61F→: 表問題...其實誰都不能代表全體啦,但也不能禁止別人對她06/30 23:35
62F→: 自己的主張發聲,這沒辦法~06/30 23:35
63F→: 我雞婆的貼一下2014的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目錄,這算是幾十06/30 23:36
64F→: 年女性權益運動的面向吧,供參考看看。台灣照顧福利的發06/30 23:36
65F→: 展與困境:1990-2012(王舒芸、王品)。還是不平等-- 婦運06/30 23:37
66F→: 修法改造父權家庭的困境與未竟之業(陳昭如)。鑿洞取光06/30 23:37
67F→: 或是拆除高牆?(楊婉瑩)。性別勞動平權的進步與檢討(張06/30 23:38
68F→: 晉芬)。性別教育向前行?(游美惠)性別與健康(王秀雲、06/30 23:38
69F→: 盧孳豔、吳嘉苓)。性暴力法制的歷史交織:一個性別批判的06/30 23:40
70F→: 觀點(王曉丹)。遷移的女性化:再生產危機與交織的壓迫06/30 23:40
71F→: (藍佩嘉)。性工作治理及其排除政治(陳美華)。LGBT(畢06/30 23:41
72F→: 恆達、潘柏翰、洪文龍)。無聲婦運:原住民族婦女關注議題06/30 23:41
73F→: 與原運參與(謝若蘭、拉娃.布興)。後女性主義媒體文化06/30 23:41
74F→: 的性別再現政治(楊芳枝、蕭蘋)06/30 23:42
82F推: 清楚又詳細推05/30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