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Lelizabeth
作者 Lelizabeth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1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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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FB證據攤開,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01/26 16:57
3F→: 有哪一句話是沒證據說話的嗎?!01/26 16:57
5F推: 賊頭賊腦的偷改路線,該是怎麼個評法?!01/26 12:39
9F推: 贊成樓上,而且本來就蓋不成!01/26 16:40
11F推: 回aa 新北市捷運局的聲明有沒有假,檢調會調查清楚。01/26 17:09
12F→: 回Y大,當地權益受影響住戶只是想爭取他們的權益01/26 17:09
13F→: 依法補正程序、補開公聽會,屆時當然也歡迎你的意見。01/26 17:10
15F推: 鄉下人爭公道,還學不來天龍國見錢眼開。01/26 17:16
16F→: 就是開個公聽會,有這麼難?!01/26 17:17
19F推: 那就依行政程序法164條,開聽證會,讓律師在場01/26 17:23
21F推: 理虧跟人道歉,不是天經地義嗎?!01/26 17:27
25F推: 知過道歉是君子的行為,怎麼會是罪人?!01/26 17:33
26F→: 天龍國真的只知道錢嗎?!01/26 17:34
27F→: 其實安坑線以目前的情勢看來,是蓋不成了,主事者01/26 17:35
28F→: 不要硬ㄠ,不小心陪葬下屬的前程才是罪過!!01/26 17:35
32F推: 檢調、監察,再將貴版認為安坑BRT比捷運好的寶貴意見01/26 17:38
34F→: 呈給小英總統,附和小英總統選新北市長時的政見,01/26 17:39
35F→: 小英總統豈不樂意從善如流?!01/26 17:40
37F→: 國庫空虛,菊姐、賴神優先拿,還剩多少?!01/26 17:40
39F→: 分得到連貴版都認為經濟效益不高的捷運安坑線?!01/26 17:41
41F推: 第一筆費用是用地取得,都計變更還未過,尚言之過早!01/26 17:47
42F→: 注意新北的招標簽約大多會加註,如果中央撥款沒下來,01/26 17:48
43F→: 解約不付違約金。01/26 17:48
7F→: 11/12辦的是”說明會”102/12/27&30才是依大眾捷運法11/21 20:40
8F→: 召開的公聽會,”公聽會”上民眾表達的意見,是依法要11/21 20:40
9F→: 提供中央主管機關報請或核轉行政院核定用,事關捷運11/21 20:42
10F→: 路線的審核結果;與”純屬政令宣導的”說明會”不同。11/21 20:43
12F→: 問題是1.不存在的路線可以拿來開公聽會嗎?11/21 20:44
14F→: 2.公聽會出現的路線可以不須說明原由就平白消失嗎?11/21 20:45
17F→: 3則公文書都表示,102/12公聽會簡報的路線在102/7以前11/21 20:51
18F→: 就已經不存在了!11/21 20:52
23F→: http://imgur.com/Wz71Gyy有法律公信力的”公文書”,11/21 21:17
24F→: 白紙黑字寫102/12公聽會簡報的路線在102/7以前就已經11/21 21:18
25F→: 不存在了!11/21 21:19
27F→: http://imgur.com/N91ZnzS 公聽會簡報第21頁,11/21 21:19
29F→: http://imgur.com/wZRhsWY 公聽會簡報第17頁11/21 21:20
30F→: 證明http://imgur.com/oMROtuj 公聽會簡報第9頁 不是11/21 21:21
31F→: 筆誤,沒有畫錯,21頁、17頁絕對是陰謀誤導,不然畫11/21 21:28
32F→: ”虛線”是幹嘛?!”建議”又是啥意思?!11/21 21:29
33F→: 而公聽會簡報的路線在104/5送國發會審核通過的[综合11/21 21:29
34F→: 規劃報告書]裡,隻字未提!!!不是"平白消失"是啥?!11/21 21:33
40F→: 11/12說明會上,民眾拿上述3張圖請教新處長,他根本11/21 21:53
41F→: 不聽,民眾才要喊冤! 李政安,我呸!11/21 21:55
43F→: 口,像是圈牲畜的牢吧!11/21 22:04
49F→: 總算還x大新聞裡的林小姐一個公道!11/22 08:09
50F→: 該水利地變更利潤”數百億”,送國發會審核的[综合11/22 08:10
51F→: 規劃報告書]裡的每條規劃的路線均刻意避開水利地,連11/22 08:10
52F→: 中興顧問的設計圖也標維護其”完整性”。11/22 08:11
53F→: 新聞裡,科長梁俐霜的意思也是:公聽會簡報的路線在11/22 08:12
54F→: 102/7以前就已經不存在了11/22 08:13
55F→: 所以阿美的問題是1.不存在的路線可以拿來開公聽會嗎?11/22 08:14
56F→: 2.公聽會出現的路線可以不須說明原由就平白消失嗎?11/22 08:14
57F→: K8站(美河市斜對岸)涉嫌不法的問題不少,民眾無奈!11/22 08:20
76F→: 回h大,綜規報告書我全看過,跟本[問題]有關的只有11/22 10:53
77F→: [第四章路線方案研擬與評估] 。水利地變更並無在[第11/22 10:54
78F→: 十一章 土地開發計畫]裡,所以是私人口袋裡的東西。11/22 10:55
79F→: h大既然知道,生米都快要煮成熟飯了,就該知道說明會11/22 10:56
80F→: 只是耍民眾玩的而已!11/22 10:57
81F→: 回e大,沒有陰謀只有事實,本文相關證據都有PO出。11/22 10:58
82F→: 請教過徐立信律師,認為涉嫌刑法[公文書不實登載](第11/22 10:59
83F→: 15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11/22 10:59
84F→: 對不對?!就事論事! 不解,3封公文書、科長梁俐霜也承11/22 11:00
85F→: 認,102/12公聽會簡報的路線在102/7以前就已經不存在11/22 11:02
86F→: 了!為什麼護短?!可以容許政府機關獨斷專行、違法亂紀!11/22 11:02
87F→: 問題很簡單: 不存在的路線可以拿來開公聽會嗎?11/22 11:03
93F→: 「反正大台北也不缺安坑線」!真不愧是天龍國11/22 16:58
94F→: 如果h大很急,那法院就麻煩你了,因為公訴罪,任何人11/22 16:59
95F→: 均可告發,證據我已幫忙找好了,也不怎麼麻煩。或者你11/22 17:00
96F→: 跟我一樣想多活幾年,那我們就等等吧!等哪天我活的11/22 17:02
97F→: 不耐煩了!總算追訴期長達20年,有的是時間好好想想,11/22 17:02
98F→: 我是不急啦!11/22 17:03
99F→: 就不知道我活著的時候,能不能等到h大一個簡單的答案11/22 17:04
100F→: 不存在的路線可以來召開依法要送國發會審核的公聽會?11/22 17:05
101F→: 本版的服務,我很滿意!11/22 17:08
104F→: 對!對!想要告的趕快去告 快點11/22 18:38
105F→: 跟各位提醒一點:要告個人不要告政府機關。因為告個人11/22 18:41
106F→: 律師費個人自付,告政府機關,律師費公家付,浪費納稅11/22 18:42
107F→: 錢。例如:如果公文是李政安簽核的,就告李政安,不要11/22 18:44
108F→: 捷工處,不知道的話,被告就寫”待查”檢察官自會查。11/22 18:45
109F→: 把[問題]的答案說一說再噓嘛!不然噓到自己,難看嘛!11/22 18:47
113F→: 這叫蝴蝶效應,你不知道今天的作為日後會引起什麼反應11/22 21:22
114F→: 例如2年前的新聞,現在出現剛好,又多一個人證。11/22 21:24
115F→: 世間有各色人,我沒辦法做的事,自然有互補的人做,11/22 21:24
116F→: 只要真相不被掩蓋,事情總會瓜熟蒂落。11/22 21:25
118F→: 最少A到的錢不敢花得太爽,會開始存一點律師費。11/22 21:26
119F→: 如果有人想告,就趕快去,別在這裡浪費時間。我不攔你11/22 21:50
120F→: 有本事就針對[問題]回答,東拉西扯幹嘛?!11/22 21:50
123F→: 將全文備份研究,實看不出h大的答案;不過現已無關11/23 10:00
124F→: 緊要,因受到某些人的鼓動,司法程序已正式啟動,11/23 10:01
125F→: [問題]的答案自有仲裁。而原PO原只提出[問題]、準備11/23 10:02
126F→: 相關物證,請教各位的觀點,本無提告之意,若檢察官11/23 10:02
127F→: 認有教唆之嫌,司法亦自會查清。宗教上的罪各自負責。11/23 10:03
144F→: 膽小不犯法,教唆罪,刑法29條明文、最高法院判例參考11/23 12:09
145F→: 行政訴訟,有人權團體與台大學生團體幫忙處理中。11/23 12:10
146F→: 原PO可看到102/8的可行性與104年綜合規劃,均不是機密11/23 12:12
147F→: 請h大看清楚原PO文及”附件”: 2張路線圖及1張公文書11/23 12:13
148F→: 102/12公聽會簡報的路線在102/7以前就已經不存在了!11/23 12:13
149F→: 並,102/12公聽會簡報的路線在主辦機關104/5送國發會11/23 12:14
150F→: 審核通過的[综合規劃報告書]裡,隻字未提!!!11/23 12:15
151F→: 新聞裡,科長梁俐霜的意思也是:公聽會簡報的路線在11/23 12:19
152F→: 102/7以前就已經不存在了11/23 12:24
153F→: xisland:[新聞]安坑捷運改線「圖利地主」11/22 04:3411/23 12:28
159F→: 答案: 可以or不可以,簡單的很! 扯啥!11/23 19:14
160F→: 兇手自白書都寫啦!11/23 19:15
161F→: 回R大,我這邊的消息是:某些事還在角力,選舉前不會定11/23 19:16
171F→: 不存在的路線可以拿來開公聽會嗎?11/23 21:11
173F→: 問題就這麼簡單!誰讓你複雜化啦!自己心虛就少在那鬼扯11/23 21:13
177F→: 是非分不清的傢伙,就別太自我膨脹啦,遙控你們我嫌累11/23 21:15
179F→: 我只是把真相到處放,避免被遮蓋而已,11/23 21:15
181F→: 誰知道本版這麼有娛樂效果!11/23 21:16
183F→: 你很加分ㄡ~!11/23 21:21
185F→: 未定11/23 21:27
187F→: Law那邊才是沒人理一個字沒回;這裡很熱鬧,溫暖多了!11/24 07:14
188F→: 謝謝大家!!11/24 07:15
197F→: 行政程序法第六十八條第三項但書規定,「如文書內容11/24 20:56
198F→: 內容對於人民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者,應以掛號方式為之11/24 21:00
199F→: 該公聽會討論所依據之文書內容(簡報就是文書),關係11/24 21:02
200F→: 到的禁限建範圍內居民皆屬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者,11/24 21:03
201F→: 則須依法以掛號方式送達公聽會開會通知。11/24 21:03
202F→: 另,[大法官釋字第七○九號]解釋揭示,「確保利害11/24 21:04
204F→: 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否則與11/24 21:05
205F→: 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不符。」11/24 21:06
206F→: 2009年,中華民國總統宣布簽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11/24 21:07
207F→: 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成為國內法。11/24 21:08
208F→: 2013/3/1,國際獨立專家來台監督、審查國際公約遵循、11/24 21:10
209F→: 實踐結果做出以下結論:略以「1……20…政府似乎只是以11/24 21:10
210F→: 部會層級的專案小組的內部分析以及類似的機制作為11/24 21:11
211F→: 決策的基礎,而”權利受影響者”卻極少有機會參與決策11/24 21:12
212F→: 過程。建議政府…(二)確保部會層級的專案小組及類似11/24 21:13
213F→: 機構之內能有”權利受影響者”的代表...」11/24 21:13
215F→: 告:主辦機關”明知”在「路線研擬階段即排除該方案」11/24 21:29
216F→: 還拿來開公聽會。建議你去上法律課!11/24 21:30
217F→: 回uu,我如果不去,你是會死啊?! 不然你是在急啥?!11/24 21:30
220F→: 你如果多用點腦,就會明白 "時候未到"!11/24 21:37
13F推: 捷工處與居民協調後,中興顧問有提一個目前規劃案的10/22 17:49
14F→: 改良版,過河後貼新北環快而行。但有民意代表反對,10/22 17:52
15F→: 認為會擋住以後水利地變更為住宅區的"河景"。10/22 17:54
18F推: 該水利地屬某財團所有,日前送案要求變更為住宅區,10/23 07:13
19F→: 利益上百億,很巧,該水利地就位於"美河市"斜對岸。10/23 07:15
21F推: 一個財團槓上所有沿線在地居民,還有民意代表護航,10/23 13:24
22F→: why?雙眼是很雪亮滴,哪裡有"$"在閃都嘛看得一清二楚10/23 13:28
28F推: 中興顧問將該案簡稱[綜整案]並背書可行。橋墩不在10/24 07:58
29F→: 環快上,而是水利地讓出4米蓋橋墩。令人不解,K7至K810/24 08:00
30F→: 站間的農業地都可徵收10米蓋橋墩,而水利地有什麼偉大10/24 08:01
31F→: 的理由,非要變更為住宅區,而且寸土不讓,堅持保留10/24 08:03
32F→: ”河景”!10/24 08:04
44F推: 保留河景是某民意代表的說法,在8/31新和國小說明會10/26 08:12
45F→: 現場表演過,那位民意代表被某社區女主委當場質疑。10/26 08:13
46F→: 漂亮與否,是個人看法,個人認為弧線比原來硬梆梆的10/26 08:14
47F→: 直線有深度多了。藝術大都有弧線,連工夫界的藝術10/26 08:15
48F推: ”太極”也是弧線,只有工程界才會用硬梆梆的直線。10/26 08:18
49F→: 用地取得不會比K6至K7的農業地困難。[綜整案]各方都10/26 08:19
50F→: 能接受,工程也沒問題,中興顧問背書,完善、O缺點,10/26 08:19
51F→: 就是水利地吃虧 ”一點點”。公共建設應求對百姓有利10/26 08:20
52F→: 而非為谁的政績求快求表現、草草了事!10/26 08:21
65F推: 真理越辯越明,各方能多溝通,不預設立場,定能找到10/26 13:38
66F→: 真正的最大公約數,化阻力為助力,公德圓滿!10/26 13:39
67F→: K6-K7農業地地主多人,水利地地主只有1人,能不能10/26 13:40
68F→: 通過變更,權力在政府手上,如通過變更為住宅區,10/26 13:40
69F→: 水利地地主瞬間暴利”上百億”,有何吃虧?!走了多年是10/26 13:41
70F→: 有問題被調查,與百姓無關。何況該變更的面積地依政10/26 13:42
71F→: 府的資料為3.3763公頃約10000坪,按因變更捐給政府10/26 13:42
72F→: 約5000坪,目前由政府規劃為公園、公共停車場中,所以10/26 13:44
73F→: 只需政府重新規劃配置而已,比K6-K7間的徵收更簡單、10/26 13:45
74F→: 時程更OK! 線型只是”潤”了一下,曲率半徑約70m、10/26 13:46
75F→: 角度約135度,詳細資料中興顧問有,而且路線旁完全10/26 13:47
76F→: 沒有民宅;營運速度、噪音、旅客舒適性、軌道磨耗等,10/26 13:47
77F→: 都比水工試驗室彎進安和路的曲率半徑25m、角度85度10/26 13:48
78F→: 且旁邊都是密集的住宅區,好太多!!!10/26 13:49
84F推: n大所謂" K8站前是現有道路條件不得已的配置”是為何?10/27 08:29
85F→: 因為該處的路線規劃,對乘客、對住戶皆絕對不符n大的10/27 08:30
86F→: ”營運速度、噪音、旅客舒適性、軌道磨耗等”的標準!10/27 08:31
87F→: [綜整案]只多潤了一個弧,該處為轉彎點,另一個弧本來10/27 08:32
88F→: 就存在,別多”栽”了!10/27 08:33
89F→: 該水利地主欠稅以”億”計,所以該水利地被政府列管中10/27 08:34
90F推: 若可以把水利地一分為二,造福百姓,當然最好。因為10/27 08:36
91F→: 這只要政府把公共設施的位置重新排列、配置就好,對10/27 08:37
92F→: 水利地主的利益並無影響,因為他該有的土地比例沒有變10/27 08:39
93F→: 、位置也差不多;剩下的就都是政府自己內部的作業;10/27 08:40
94F→: 快or慢,政府自己決定。 簡單扼要、皆大歡喜!!!10/27 08:41
13F推: 樓上的說的是。06/03 07:19
9F推: 老百姓不是個個是專家,數據有幾個真正看懂?納稅養的05/24 08:03
10F→: 專家、政客又因為政治、立場不同各說各話。何去何從?05/24 08:06
15F推: 認同slan,怕有心人砸錢、權,刻意操作。05/25 08:12
16F→: 鄉民精神,秉持正義、永不妥協,只要不被分化。05/25 08:15
18F推: 大陸工程不就把高鐵搞得全民買單還頻臨破產!能奈她何!05/26 08:06
19F→: 現在又有人良心給豬吃了,為了個人私利,為了提高一條05/26 08:09
20F→: 非必需捷運線的自償率,打算用河中回填地蓋房子牟利,05/26 08:12
21F→: 你又能奈他何?!檯面上的奸商不算什麼,檯面下的政商才05/26 08:16
22F→: 叫人冒冷汗。如果我們還學不會如何處理,至少要學會05/26 08:18
23F→: 不要輕敵!05/26 08:19
25F推: 柯P真心想要做事,但別忘了國共鬥爭名言:要鬥垮先鬥臭05/26 17:58
26F→: 現在已有跡象,柯P應謹慎行事。05/26 18:03
28F推: 已下台或即將下台、沒有市場價值的不用鬥,當紅炸子雞05/26 19:22
29F→: 才需要鬥垮。05/26 19:23
16F推: mrt沒有完善計畫,靠情緒做事,只算是低智商型的濫權05/22 09:29
17F→: 還朝令夕改,連記性都不好。政治人物錢、權在手,05/22 09:33
18F→: 可以喜歡不能寵,否則後果不堪設想!05/22 09:34
59F推: 不就耍戲給猴看嗎!05/22 17:40
27F→: 個人也是覺得BRT較合適。05/19 08:12
28F→: 但總是有受利者,據悉K8站旁一塊原本在河中的水利地,05/19 08:27
29F→: 正積極要變更為建地,若變更開發成功,利潤該以百億計05/19 08:31
30F→: 原本欠稅的地主,該笑了。05/19 08:33
33F→: 那塊地經填土現為空地,地號為新和段13號,因地主欠稅05/19 12:45
34F→: 現被政府列管。68年航測圖確實還在水中,是不值錢的05/19 12:48
35F→: 水利地。新北市政府變更都市計畫列為J單元。05/19 12:50
41F推: 大眾虧有什麼關係,個人賺就好。05/19 14:13
42F→: 例如安坑K9到K8站大可像環狀線一項截彎取直,不必在05/19 14:17
43F→: 土地公廟多轉彎,徒浪費公帑。但就因為趕進度,趕豬05/19 14:20
44F→: 多重做協調,重做有利大眾的規劃,便直接犧牲沿線20005/19 14:25
45F→: 多戶民家的利益。真是豬的政績!05/19 14:26
57F推: 變更新店都市計畫(第二次第三階段)案號:第八案,J單元05/21 08:49
58F→: 起於土地廟前公有停車場邊至同達興瓦斯廠,面積3.376305/21 08:54
59F→: 公頃。若保守估蓋13樓,每坪售50萬,獲利都佰億計。05/21 08:59
60F→: 提高自償率?!其他呢?/水中的地,不是該留給大家的05/21 09:04
61F→: 公共建設用地,怎會變成滿足個人的慾望工具?豬的政績!05/21 09:08
62F→: 用回填的地蓋房子,良心給豬吃了!05/2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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