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Lanword
作者 Lanword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867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100F→: 儘管提07/27 20:59
102F→: 我看你自己公告兩篇理由的格式都不一樣,要不要自己也修07/27 21:02
103F→: 一下07/27 21:02
104F→: 前幾篇受理的檢舉都沒有這種標號限制,帶入例稿也沒有,07/27 21:07
105F→: 這篇要求的原因?07/27 21:07
106F→: 體例哪裡不統一?還請明示。07/27 21:11
107F→: 我照板主要求去參考你兩篇公告,發現你截取被檢舉人留言07/27 21:26
108F→: 凌亂格式不一,亂七八遭。實在傷眼的很。我要學也不太容07/27 21:26
109F→: 易….這篇盡我可能修改整齊了。07/27 21:26
110F→: 尤其你檢舉rs裡面貼上一堆其餘板友對話,這個….07/27 21:27
111F→: 如果你要我學 標題A a: 但兩篇格式又不統一。真的不好學07/27 21:28
112F→: 啊。07/27 21:28
113F→: 還有那個排版…你有的截取文章有變色有的沒有。這個排版07/27 21:30
114F→: 我也不太理解如何學,還請見諒07/27 21:30
99F→: 原來還有這種格式規定,學到了。還有什麼可以需要改進的嗎07/27 20:59
115F→: 我再往前找更多公告,格式更五花八門了。而且也沒有標號07/27 21:45
116F→: 了。理由和說明格式完全不一樣,真讓人疑惑啊。07/27 21:45
117F→: #1g29mliS (Christianity)07/27 21:45
118F→: 這公告也不符合板主要求的具體對應。板主又讓我學習,真07/27 21:49
119F→: 是讓人越學越困惑07/27 21:49
131F→: 照您說的,整大段原汁原味。07/27 22:09
132F→: 還請不要再質疑我為什麼要貼上別的板友發言唷。07/27 22:11
133F→: 所有的箭頭符號,已照您要求放入,這些格式細節真的很精緻,謝謝板主量
137F→: #1g29mliS (Christianity) 給大家參考一下板主的優秀範07/27 22:37
138F→: 本。07/27 22:37
139F→: 沒有要修改的了07/27 22:39
18F→: https://i.mopix.cc/MTAgSW.jpg07/27 01:13
19F→: 這是最標準的電腦版畫面,輸入我提供的文章代碼一樣也可07/27 01:14
20F→: 以找到文章07/27 01:14
21F→: 所以文章代號格式是錯的?真的是說不過去07/27 01:15
1F→: 1.我在「補充說明」貼上s發言,是因為前篇檢舉文,g7說感07/26 23:56
2F→: 謝s幫他貼出經節。而且我脈絡應該交代的很清楚,「假如g707/26 23:56
3F→: 以此辯駁是不合理的。」何況這只是在補充說明欄位,我想07/26 23:56
4F→: 正常人應該都很容易理解脈絡。07/26 23:56
5F→: 2.給了兩篇文章與兩篇文推文自然是兩篇都有檢舉,不理解07/26 23:57
6F→: 這個問題?07/26 23:57
7F→: 3.文章代碼確實沒有加上「#」通用符號,但這應該是常識。07/26 23:58
8F→: 不過罷了…..07/26 23:58
9F→: 4.同207/26 23:58
10F→: 7.我參考了你的檢舉文,基本上只貼上推文沒有文章代碼與07/27 00:01
11F→: 文章連結之類。確定的話以後我就不加連結了。07/27 00:01
12F→: https://i.mopix.cc/0lhtor.jpg07/27 00:16
13F→: 剛測試了一下不用加#也可以找到正確文章07/27 00:17
14F→: 我想正常人沒有找不到的。不過體諒版主特殊狀況,不多說07/27 00:17
15F→: 了07/27 00:17
16F→: 然後你自己最近兩篇公告。自己的文章格式就諸多不同了….07/27 00:38
17F→: 再參考 先前成案的幾篇,每篇都有不同格式之處….07/27 00:41
1F→: 沒有說不能桶,但你法律適用也太多問題了。A.按照版規是07/26 14:03
2F→: 要先警告,你警告後他就沒有在說相關討論了。A用法錯誤。07/26 14:03
3F→: B引戰條文有前提,是未參與者被戰。但你是主動參與者,07/26 14:03
4F→: 根本不符合9.4前提. C5.0.1這條款根本制定有問題,完全07/26 14:03
5F→: 落入你主觀認定。如同你之前列了我一堆5.0.1但根本是不合07/26 14:03
6F→: 理的。以本次kaka來說,爭議一樣很大。他提出他認為的事07/26 14:03
7F→: 實,你就一句明顯不符合客觀事實?這條如果放鬆到你現在07/26 14:03
8F→: 這樣用法,完全是霸王條款。何況你身為執法者,有爭議空07/26 14:03
9F→: 間本應該禮讓對造,豈有這樣偏袒你方之理?你應該走的是07/26 14:03
10F→: 正常人身攻擊,偏偏你不用。(是否符合亦是兩說)07/26 14:03
11F→: 如果連D這樣的話都能水桶,只能說太誇張。07/26 14:06
12F→: 上面補充。身為執法者,兼當事人。(其實這應該要迴避的07/26 14:22
13F→: ,但沒有其他審判者。)這個判定更不該如此輕率。07/26 14:22
33F→: 謝謝你,居然真的看懂了。真的很讓我得安慰!07/23 19:37
12F→: spike你認真看一下本文。你問題的答案已經都在裡面了。07/21 15:45
13F→: 如果你真的看完還是認為沒答案我很樂意幫你回答。07/21 15:46
14F→: 關鍵都是在於重生,接受聖靈07/21 16:02
20F→: 如果以本文的角度,人裡面神的靈就是神的國之範圍。07/22 12:15
26F→: 凡願意信入耶穌的都可以,跟他的解經絲毫無關07/22 19:26
27F→: @vec 我覺得這邊顯示出神掌權的範圍就是神的國。與本篇07/23 09:18
28F→: 應該是融洽的,當然你也可以進一步闡述看看你的想法。07/23 09:18
3F→: spike沒有唷,沒有私信唷07/18 11:44
38F→: 蓋不回應,然後藉著跟別人對話一直貶損我,這樣也太沒品07/19 11:05
39F→: 了。07/19 11:05
40F→: @ta 我的他們就是對標pl的你們。我沒有限定範圍,所以不07/19 11:06
41F→: 可能誤解07/19 11:06
42F→: 我知道他的「信的不一樣」有他的解釋。我那樣說的目的,07/19 11:07
43F→: 是要說明信的都是基督耶穌,就不該用這樣會引起歧義的說07/19 11:07
44F→: 法。07/19 11:07
45F→: 聖經更沒有這樣的用法,也不該這樣用07/19 11:09
46F→: ps貶損還不是用事實07/19 11:09
47F→: 是他自己誤解的貶損。07/19 11:09
51F→: 對,有些話就是該說清楚,才能好好討論。07/19 18:27
52F→: 而且,我並沒有錯譯你,如同我先前推文所言。07/19 18:27
53F→: 末了,如前所述,不能叫「信的不一樣」。你要想發明你的07/19 18:31
54F→: 獨特體系,是你自由。但毋需在那裡強加別人不懂誤解之名07/19 18:31
55F→: 但說白了。你們兩個不就是陷入私人恩怨,用聖經的話在互07/19 18:38
56F→: 砍對方。07/19 18:38
57F→: 拉回來,即使tan極立的猜想,也與你解釋南轅北轍。所以07/19 18:47
58F→: 我們不用在那裡端著架子,適當的闡明想法本來就是一種善07/19 18:47
59F→: 意溝通的表現07/19 18:47
60F→: 更何況,我沒有錯譯你(因為我根本沒有翻譯你這句)07/19 18:48
61F→: 前面推文有漏字。即使是最中立最善意的tan都揣測不到你07/19 19:21
62F→: 的意思。那問題出在誰身上?還反過來想定罪我誤解你?07/19 19:21
89F→: 嗯,我了解。但他這份聲明就是主訴求我在錯譯他。所以我07/19 19:58
90F→: 就先對主要控訴強調。至於他有沒有其他巧思又錯譯他的錯07/19 19:58
91F→: 譯,我不想猜,他也沒有要溝通。就算了。07/19 19:58
92F→: 另外ta大發言是近期很好的模範!是值得學習的榜樣。07/19 20:06
9F→: 我們不可以咒詛。07/19 11:48
10F→: 就經驗來說,效果就是咒詛的人會被神擊打,看到自己不更07/19 11:49
11F→: 爲義07/19 11:49
12F→: 大衛有咒詛過敵人07/19 11:49
13F→: 後面的問題就出於詩篇中,有些是聖靈推動詩人的預言詩。07/19 11:50
14F→: 有些則單純是詩人的murmur07/19 11:50
15F→: 5.大衛咒詛的時候真的有能力實現物理消滅嗎?07/19 11:51
42F→: 時代不一樣了同學,難道你要把亞瑪力人從嬰孩都滅族?07/19 18:33
45F→: 舊約是作為圖畫,給我們學屬靈原則07/19 18:49
46F→: 禿頭這段教導我們的是帶入童子身分,不要嘲笑他人外表07/19 18:49
48F→: 不然會被神擊殺(打)屬靈上的07/19 18:50
52F→: 怕了你。別亂說啊。07/19 18:51
57F→: 嗯,應該說詩篇就像約伯記。三個朋友亂說的也記進去。要07/19 18:53
58F→: 自己分辨哪些是正確的07/19 18:53
60F→: 有些是屬靈的預意07/19 18:53
62F→: 不過110應該是預言詩07/19 18:55
1F→: 你的回應是另一個層面的事。不離題拉回來,就是我要強調07/18 12:10
2F→: 的是我不是站在不能批判的立場上回應你。而是站在不能看07/18 12:10
3F→: 人被扭曲的立場上。(當然你的另一層面反駁說沒有扭曲,07/18 12:10
4F→: 這是另一層面)07/18 12:10
5F→: 如同我現在回應你,並不是我不能被批判。而是覺得澄清一07/18 12:11
6F→: 些不是事實的部分,這兩者層次有別。07/18 12:11
7F→: 所以現在有兩個點1.我是否覺得不能批評其他屬靈偉人。2.07/18 12:17
8F→: 我是否有扭曲你的言論。你有興趣再繼續吧。我本來要強調07/18 12:17
9F→: 的是1的錯誤,如果你真的覺得委屈,我可以對2繼續。但這07/18 12:17
10F→: 樣我們薄弱的感情又會再一次崩塌。07/18 12:17
15F→: 那就先這樣吧。07/18 12:23
18F→: 就你貼的那篇,我不認為是這樣07/18 12:23
22F→: 所以我才特別發一篇文,指出細節不同07/18 12:24
37F→: spike那一篇有什麼問題?苦難困境本來就是神可能使用的07/18 14:58
38F→: 手段之一叫信徒成長07/18 14:58
39F→: 這跟受苦主義故意吃苦當做磨練是兩回事。無法分清楚嗎?07/18 14:59
102F→: @spike,呃…我們不會主動求主創造缺乏。但主確實會創造07/13 07:48
103F→: 缺乏來試煉基督徒,這是兩碼子事。07/13 07:48
109F→: @spike這只是用原po的詞。你覺得神會不會剝奪基督徒以試07/13 08:46
110F→: 煉基督徒?或將基督徒放入窮困等等環境。07/13 08:46
111F→: 以試煉基督徒的信心?07/13 08:46
112F→: 主禱文固然是禱告的一種榜樣。但跟神會不會怎樣做,邏輯07/13 08:49
113F→: 關聯在哪裡?何來違背主禱文?07/13 08:49
118F→: 這不是我覺得不覺得的問題,是你用主禱文來嗆原po卻沒有07/13 08:53
119F→: 邏輯….07/13 08:53
120F→: 有試煉的臨到基督徒,這些不都是聖經名言的嗎?07/13 08:54
121F→: 有信心(信主)跟生命成熟,是兩回事。神確實會用各樣的07/13 09:28
122F→: 環境與試煉,使信徒學習在各樣的環境倚靠祂而生命增長。07/13 09:28
123F→: 另外…試煉和試探是有分別的,這個點也是容易混淆的地方07/13 09:28
124F→: 。07/13 09:28
139F→: cl大,可以不用再改了,真理毋需討好人。你覺得是對的,07/14 15:43
140F→: 合神心意即可。07/14 15:43
141F→: 人的盡頭神的起頭,這塊真理是pl缺乏的。你怎麼修他都會m07/14 15:52
142F→: urmur,以前他就認爲大災難之下人只會躺平擺爛......所以07/14 15:52
143F→: 我覺得你不用再費力了。07/14 15:54
144F→: 然後pl大從以前我就說過好幾次,你可以坦率一點有話直說07/14 16:02
145F→: 。你明顯不認同這套神學,那哪裡不認同,聖經根據為何,07/14 16:02
146F→: 都可以好好討論。07/14 16:02
15F→: 凡事過猶不及,pt可以適中一點嗎?07/13 18:47
17F→: 他們有缺陷沒錯,但不是這樣批判過度。甚至連他們的信都07/13 18:56
18F→: 否定07/13 18:56
20F→: 他們信的是耶穌基督,你不是?哪裡來的信的不一樣?07/13 19:31
26F→: 我用的就是最通常的字面解讀。你有什麼超越常人能理解的07/13 20:45
27F→: 解法那是你解釋的問題。07/13 20:45
32F→: speed2也是陷入情緒理。你們雙方都過了點。當然,你們任07/13 21:25
33F→: 何一方都會覺得輪不到我來說教,所以我先走了,你們繼續07/13 21:25
34F→: 互相毀滅對方07/13 21:25
20F→: 達秘年輕時曾經採取苦修主義,後來發現那沒用,轉而反對07/12 09:19
21F→: 苦修主義。所以他們最後並非走向苦修主義。容易被誤會的07/12 09:19
22F→: 點在於,他們對主的絕對,所以會過簡約的生活,把錢用在07/12 09:19
23F→: 福音事工為主。這一派脈絡傳承下來,是要有「受苦的心志07/12 09:19
24F→: 」,而非「受苦的生活」。07/12 09:19
25F→: 而荒漠甘泉那段仔細看。他強調的點是神的道路「可能」不07/12 09:42
26F→: 順,剝奪,但在那樣的環境下,仍能讚美神。07/12 09:42
27F→: https://www.luke54.org/articles/3615407/12 09:56
28F→: 有興趣的可以參考,完整讀過應該可以區分出差別。07/12 09:57
66F→: 周訊不是你們自己會所的人發的嗎?應該可以溝通。看是誤07/13 09:02
67F→: 會還是故意(必須譴責)07/13 09:02
70F→: 你可以去抗議,也應該去。07/13 09:29
71F→: 潤飾不等於昧於事實07/13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