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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remyJoung 在 PTT [ C_Cha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14則
限定看板: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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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你光是擺了個低俗反派在那邊 劇本就已經高尚不到哪了05/15 18:10
14F→: 宮老改編的優勢是 他不需要硬塞一個低俗反派05/15 18:15
15F→: 光是這一點 就已經贏了一半了05/15 18:16
17F→: 攻殼如果能把反派換成其他東西 基本上就不會這麼反感05/15 18:16
21F→: 票房只是不夠強 但是稱不上濫05/15 18:21
3F→: 我想2B應該可以很輕鬆的幫你公主抱 這還比較合理一點04/15 07:15
6F→: 其實2B的設計可以說是非常"素" 沒什麼花俏元素04/15 07:29
8F→: 但即便如此 依然非常顯眼 這就是洗練的極致04/15 07:30
10F→: 我有個畫師朋友10年前說過一句話04/15 07:31
12F→: [黑不只單純的黑而已 而是要有層次 這是非常困難的]04/15 07:32
13F→: 人家3D造型師是賭上身家在建模的 聽說屁股做不好就滾04/15 07:34
1F→: 這也是其中一個思考方向 是否因人廢言02/04 11:28
7F→: 永邦是真的太誇張 而且他還是二次抄襲 他抄是同人曲02/04 11:36
8F→: 而且 永邦似乎是淡出台灣了說?02/04 11:37
17F推: 聽起來很有八卦的味道02/04 11:45
20F→: 知道此人 但不知王八事(敲碗02/04 11:46
21F→: 莫雜特是個機掰郎 跟李白有得比 我也是很後來才知道02/04 11:47
10F→: 問題是 四天王式的套路 很多已經具體到"完全可預測"02/04 11:26
11F→: 你要如何分辨 這些劇情 哪些是抽像那些是具體??02/04 11:27
14F→: 啊問題V.K 也沒有每一個音符都一樣啊 你這樣自打臉02/04 11:29
15F→: 你只要用你說的標準 "同時套用"在VK和四天王 就好02/04 11:30
21F→: 所以說了一個統一標準都沒有 完全就只是讀者自由心證02/04 11:32
22F→: 讀者喜歡就說四天王沒問題 不需歡就說VK抄襲02/04 11:33
23F→: 問題是在我看來都是一樣的抄襲行為02/04 11:33
28F→: 要正面面對就是"全都封殺" 只後只要有四天王 或這種02/04 11:34
31F→: 擺明就是抄襲前作的劇情橋段 都要讀者抵制02/04 11:35
36F→: 那同樣 只你有認為VK抄襲要怎抵制 很多人認為不同喔02/04 11:38
3F推: 好 退一步來說 萌屬性是個通用分類02/04 10:54
5F→: 那四大天王式的抄襲世界觀 總不會是天生的了吧??02/04 10:55
6F→: 四大天王式的劇情橋段 我都已經看到爛可以神預測了02/04 10:55
9F→: 但他的版權 就是抄襲前一個作品的版權啊02/04 10:56
10F→: 那 你有去討伐他抄襲前作嗎??02/04 10:57
13F→: 沒有阿 因為你打從心理認為 四大天王劇本 "沒有版權"02/04 10:58
17F→: 我沒有說VK沒抄襲喔 我只是說 檢驗標準要一致而已02/04 11:00
19F→: 我不是誰 我只是就比你強一點而已(茶02/04 11:01
20F→: "標準要一至"阿 四大天王 也該被讀者抵制討伐02/04 11:01
22F→: 請問 你有要去抵制四大天王作品嗎??02/04 11:02
25F→: 不 標準一致 本來就是社會道德檢驗的最基本條件02/04 11:02
32F→: 那歡迎你提出你的論述來 願聞高見02/04 11:04
35F→: 警察開單是另一種狀況 那是警察在限度內能抓得都開單02/04 11:05
37F→: 抓不到的才放過 可是現在四大天王 你是有抓不到嗎?02/04 11:05
39F→: 所以我主張是 都要一起討伐啊 不管是VK 或四大天王02/04 11:06
47F→: 要抵制的 當然是寫出來的抄襲作品02/04 11:07
51F→: 警察開單標準是一致的喔"只要有抓到" 這已經釋憲解釋02/04 11:08
62F推: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379258086.A.02/04 11:19
63F→: BDA.html02/04 11:19
64F→: 對 我弄錯了 只是最高法院的解釋 不是釋憲02/04 11:19
68F推: 好吧 我不夠專業 "不法之平等" 一次搞定....02/04 11:24
69F→: 反正 我的主張是 要討伐 就大家都要一起來02/04 11:25
71F→: 至少我講得出喝新概念 只是文字與舉例上的修正而已02/04 11:28
73F→: 講的出"一些"概念.....02/04 11:39
109F→: 我一直都是這種調調啊 沒有變過02/04 13:04
85F→: >3002/03 08:36
2F→: 可以 this是非常常用的縮詞 當自我強化魔法時02/01 21:19
3F→: 就可以無差別的對施術者自身施放 而不用再慢慢指定02/01 21:20
4F→: 電屬性 就是地魔法阿 一切電磁力的操控02/01 17:34
10F→: 精靈術的說法太模糊 一般來說就是種地方魔法02/01 17:45
11F→: 念動力則是典型的水魔法 但也可能是風魔法"場"的變種02/01 17:46
17F→: 咒術 如果是以debuff的形式存在 通常是屬於闇魔法02/01 17:53
19F→: 而毒魔法在更多場合下會更接近地魔法的物質鍊金02/01 17:53
20F→: 逆轉熵抽掉熱 剛剛就提過是屬於冰魔法02/01 17:55
22F→: 而電磁生熱 是利用地魔法模擬火魔法(對角屬性)02/01 17:55
23F→: 但這種擬態魔法的能量效率會非常低下 通常不這樣用02/01 17:56
4F→: 你無法對一方通行"本人"用順移 不代表不能用其他物質12/05 12:37
6F→: 我是把其他物質放到他身上 "物質"不是向量12/05 12:37
8F→: 作標 也不是向量 是純量12/05 12:39
9F→: 所以說了 對超能力的基底物理的解釋 根本性的錯誤12/05 12:40
11F→: 所以說了 "我論最強" 就是這樣12/05 12:40
12F→: 且 就算是退一步 讓他對順移無敵 大汽系 水操系勒?12/05 12:42
17F→: 真空後 哪來的向量?? 而且他向量的前提是接觸12/05 12:55
18F→: 基本上 最大的問題是 作者連"向量是什麼"都搞不清楚12/05 12:56
28F→: 其實 他若是肯專心走茶番路線的話 那應該還是會成功12/05 14:05
29F→: 只能說 作者太貪心了 想搞太多他無法掌控的東西12/05 14:05
32F→: 本傳ok 因為它世界就是魔法 所以不需要邏輯智商12/05 14:59
33F→: 電磁砲倒是已經開始有點不耐煩了12/05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