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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SXSP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57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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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群眾的愚昧消失
[ Christianity ]87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wayne1027 - 發表於 2016/11/26 07:55(9年前)
28FGSXSP: https://goo.gl/H1pLnL 這蠻中立的, 最後指向:要立法, 討11/26 11:05
29FGSXSP: 論婚姻的目的是必然的.11/26 11:06
59FGSXSP: https://goo.gl/H1pLnL 再推一次, 這個種觀點都有處理, 而11/26 11:36
60FGSXSP: 且蠻好看的. 最後需要argue的重點也點出, 並非就是平等, 人11/26 11:36
61FGSXSP: 權.11/26 11:36
68FGSXSP: 其實他中間也有討論民事結合, 看這種中立的辯論清楚多了.11/26 15:20
69FGSXSP: 最後要討論的就是婚姻的目的. 而重點也是是否包含生育還是11/26 15:20
70FGSXSP: 婚姻重點只在相愛的兩人廝守11/26 15:20
72FGSXSP: 這可不是這樣推論的..不孕者在課上也有討論到.11/26 16:02
73FGSXSP: 婚姻顯然不是只為生育11/26 16:02
75FGSXSP: 各種觀點都有阿, 所以我覺得影片蠻好的11/26 16:06
[討論] 群眾的愚昧
[ Christianity ]404 留言, 推噓總分: +45
作者: unix2007 - 發表於 2016/11/25 22:32(9年前)
139FGSXSP: 伴侶法是否同志限定, 人數幾人? 其實我覺得改一些關鍵像醫11/26 00:22
141FGSXSP: 療簽手術協議書的priority 等等的就好; 伴侶法也要看細節吧11/26 00:22
142FGSXSP: 同居哪時不合法了..11/26 00:23
189FGSXSP: 德國伴侶制不是同志限定嗎? 為什麼有選擇伴侶制的問題?11/26 00:50
193FGSXSP: 為什麼跟我google到的不同11/26 00:53
196FGSXSP: 嗯, 那就別學法國囉11/26 00:56
253FGSXSP: 那什麼是crime? 同居造成什麼crime?11/26 03:19
254FGSXSP: 不過總之當然要反對包括異性的伴侶法, 否則真的就是傻傻被11/26 03:21
255FGSXSP: 性解放運動騙了.11/26 03:21
277FGSXSP: 你沒回什麼是crime. 另外, 型式可以是指定特殊關係人, 同11/26 09:30
278FGSXSP: 性伴侶, 不需要同居.11/26 09:30
298FGSXSP: 道德/倫理, 我覺得你說的太糢糊. 我認為清楚定義crime是違11/26 10:03
299FGSXSP: 反法律. 你說違反「道德」也是crime是有點奇怪的. 宗教規範11/26 10:03
300FGSXSP: 跟傳統價值在這裡對罪的差別在哪? 怎麼會一個是sin另一個是11/26 10:03
301FGSXSP: crime? 基本上都是某個belief system. 然後, 指定關係人,11/26 10:03
302FGSXSP: 可以不用在細節上promote同居.11/26 10:03
308FGSXSP: 道德在心裡.11/26 10:12
309FGSXSP: Crime不定義成違反道德11/26 10:13
313FGSXSP: 查字典就看到當解釋成違反道德時, 跟sin是同義詞11/26 10:15
314FGSXSP: 本來就會有交集阿, 是延伸很正常.11/26 10:16
315FGSXSP: 哪裡要否定自然法?11/26 10:17
320FGSXSP: 看你怎麼定義sin. 法律不會等同道德.11/26 10:21
321FGSXSP: 所有人都有belief system11/26 10:21
325FGSXSP: 那違反哪個道德算sin11/26 10:28
328FGSXSP: 違反聖經道德才是sin?11/26 10:29
330FGSXSP: 心版上的法律就是良心阿11/26 10:33
331FGSXSP: 違反良心跟違反道德差在哪?11/26 10:34
332FGSXSP: 1絕對道德=神, 2自我道德=良心, 3公約道德=多數決, 都是某11/26 10:43
333FGSXSP: 種非政府強制的是非準則. 違反1,2才定義成sin?11/26 10:43
334FGSXSP: 法律由3導出?還是由1導出?11/26 10:44
335FGSXSP: 「自然」法.11/26 10:44
342FGSXSP: 1當然不是一條一條的規定, 而是神的準則, 看法. 我們的直11/26 11:00
343FGSXSP: 覺也有可能觸及1. 對沒接受新約的人來說, 良心:= 心板上11/26 11:00
344FGSXSP: 的法律, 保羅說的. 然後, 若要說「自然法」, 我認為1導出,11/26 11:01
345FGSXSP: 但還是有修法可能, 面對新的議題用1爲中心看是否需修法處11/26 11:01
346FGSXSP: 理. 再然後, 假設想分辨一般意義下的sin和crime, 違反3定義11/26 11:01
347FGSXSP: 成sin 還是crime, 定義的原由是什麼? 跟1, 2差別在哪? 對11/26 11:01
348FGSXSP: 我來說在這裡都是belief system.11/26 11:01
366FGSXSP: 良心是心版上的律法, 這樣應該比較清楚. 羅2:15通用所有人11/26 11:27
367FGSXSP: 阿. 基督的信是否是律法? 各種傳統其實背後還是1阿! 就11/26 11:27
368FGSXSP: 算不信神, 認可有自然而然就有的絕對道德, 就是1. 用的應是11/26 11:28
369FGSXSP: 這個1, 而非隨時間人數改變的3.11/26 11:28
372FGSXSP: 不全是良心, 我認同.11/26 11:29
376FGSXSP: 沒有說不理3.11/26 11:31
379FGSXSP: 而且同婚議題用3那也是先參考全民看法 再考量決定.11/26 11:32
382FGSXSP: 價值. 但婚姻定義, 目的和社會價值觀都是價值..11/26 11:39
399FGSXSP: 請問台灣現在, 過去, 中華歷史, 以3來看, 同性性性為如何?11/26 13:12
[討論] 考慮反方所謂最壞的狀況
[ Christianity ]72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theologe - 發表於 2016/11/25 12:28(9年前)
12FGSXSP: 現在同居也合法阿, 又不是法律社會風向如何就得發展什麼神11/26 00:41
13FGSXSP: 學來認可.. 如果是同志, 現在也同居, 要教導根本不是什麼同11/26 00:41
14FGSXSP: 居問題, 現在發展神學認可同志性行為本身就莫名其妙...11/26 00:41
19FGSXSP: 加入當然可以阿, 正確的教導還是正確的教導, 也沒有人能要11/26 03:15
20FGSXSP: 求別人做什麼事的.11/26 03:15
21FGSXSP: 各人是否要做, 各人與神的關係.11/26 03:15
22FGSXSP: 反而教導其他人如何與同志相處, 是否需要不斷主動「教導」11/26 03:17
23FGSXSP: 他們什麼11/26 03:17
34FGSXSP: 就說不管什麼事都不是整天指人罪了. 教導真理歸教導, 他不11/26 08:30
35FGSXSP: 肯接受你一直用說的勸的也不會比較好. 現在他們也同居阿,11/26 08:30
36FGSXSP: [伴侶關係]本身有罪嗎? 我不是很懂你的論點/擔憂11/26 08:30
40FGSXSP: 當然我是認為現行有關醫療簽同意書, 遺產, 那種的改一下就11/26 08:33
42FGSXSP: 好, 完全沒必要全照婚姻的權益11/26 08:33
45FGSXSP: 同居入法是指有義務住一起?11/26 08:34
51FGSXSP: 現在已經有定義了, 只是priority比較後面11/26 08:38
53FGSXSP: 照你定義同居已經入法了吧11/26 08:40
60FGSXSP: 緊急狀況醫院肯定先接受先救11/26 08:43
65FGSXSP: 繼承其實也可用遺囑, 不知道哪裡有切確同志真實需要的權益11/26 08:46
68FGSXSP: 病人昏迷無緊急狀況這case就會先找其他家人吧11/26 08:48
72FGSXSP: 也是啦, 有可能稍為增強同居正當性11/26 08:51
[討論] 柯志明老師第九點很強大?
[ Christianity ]28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a874622 - 發表於 2016/11/24 21:29(9年前)
14FGSXSP: 他是假設性別限定強於其他限定, 所以不再限定性別時, 限定11/25 01:36
15FGSXSP: 其他的理由薄弱. 並不imply 性別限制男女會讓其他自動有效,11/25 01:36
16FGSXSP: 也不imply想要打破其他限制11/25 01:36
19FGSXSP: 不會啊, 只有說若可解除最強限定, 其他弱限定沒有太好理由11/25 02:07
20FGSXSP: 拒絕解除, 會不會解除是另一回事, 但幾乎肯定有人會想解除.11/25 02:07
21FGSXSP: 如此要反駁解除弱限定就可能失了一致性. 當然也可以說:11/25 02:07
22FGSXSP: 失了一致性沒差, 無理的「好像有理的」拒絕解除其他限定11/25 02:07
25FGSXSP: 為什麼不能?11/25 11:21
26FGSXSP: Nature/attributes of the matter11/25 11:22
[討論] 柯志明老師是教會論述同婚戰力最強的嗎?
[ Christianity ]236 留言, 推噓總分: +20
作者: a874622 - 發表於 2016/11/24 18:18(9年前)
150FGSXSP: 直接認為他說的是無理或他有些東西不知道, 是最簡單的結案11/25 01:20
151FGSXSP: 法, 但人家好歹寫了這麼長, 對這議題關注, 基本簡單的誤解11/25 01:20
152FGSXSP: 機率可能不大.11/25 01:20
153FGSXSP: 他核心看起來是, 之所以國家要保障婚姻, 主要是為了協助扶11/25 01:26
154FGSXSP: 養孩子的經濟, 與孩子的成長穩定. 而非為了「相愛的兩人」.11/25 01:26
160FGSXSP: 若以孩子/下一代為出發就要回答:同性婚有孩子的意願/總數/11/25 01:49
161FGSXSP: 影響力, 同性家庭提供孩子的成長穩定性. 然後再判斷國家是11/25 01:49
162FGSXSP: 否要因此而加保此權益. 當然前提是大家同意同性婚姻保障無11/25 01:49
163FGSXSP: 法用基本人權, 平等, 這種口號直接justify.11/25 01:49
164FGSXSP: 立論我也不曉得, 目前直接想到的是有稅收, 懷孕假, 領養偏11/25 01:52
165FGSXSP: 向等等, 跟孩子有關的保障,11/25 01:52
166FGSXSP: 簡單來說以國家的角度來看, 婚姻並非是因爲愛而保障11/25 01:54
169FGSXSP: 而是有其他--以他的觀點:下一代, 這種考量為主要原因11/25 01:55
174FGSXSP: 就像你說的, 頻率不同, 我覺得他想表答的不見得與你想反駁11/25 01:59
175FGSXSP: 的概念相同. 這跟信仰倒未必直接相關11/25 01:59
183FGSXSP: 我意思是Prepare for having child. Expecting you to have11/25 02:19
184FGSXSP: child. 有婚生子女陪產假等吧? 定義那裡我是覺得有些subt11/25 02:19
185FGSXSP: lety, 基本上他好像還是從孩子出發, 強調異性, 一夫多妻也11/25 02:19
186FGSXSP: 在這目的的考量中. 實際他是否是單靠聖經決定定義, 我不曉11/25 02:20
187FGSXSP: 得, 也是有可能. 但我讀的感覺, 與其說靠聖經不如說靠的是11/25 02:20
188FGSXSP: 「「大部分人」在過往歷史的直覺」.11/25 02:20
189FGSXSP: 稅收那個, 結婚後共同申報, 常會節稅吧? 為什麼兩個人在一11/25 02:26
190FGSXSP: 起後可以節稅, 目的是什麼?11/25 02:26
198FGSXSP: 陪產假目前還是配偶生產吧, google了一下. 有要修法, 但切11/25 03:04
199FGSXSP: 確沒找到. 舉這些是在說, 從ㄧ開始立法角度來看, 婚姻對國11/25 03:04
200FGSXSP: 家來說跟孩子/下一代有關11/25 03:04
201FGSXSP: 有無婚姻對孩子當然有差阿? 單親家庭一般研究是明顯對孩子11/25 03:06
202FGSXSP: 不利11/25 03:07
208FGSXSP: 哦 我不曉得婚後稅會變多. 雙薪的原因吧.11/25 03:12
210FGSXSP: 你上面舉單親, 我可能誤解了11/25 03:13
211FGSXSP: 領養favor 有婚姻或無婚姻?11/25 03:16
216FGSXSP: 我提的是婚姻的獎勵制度的的原因(獎勵比較多吧! 雖然台灣11/25 03:32
217FGSXSP: 稅收比較特別, 跟其他國家不同) 還有小孩在有婚姻中的家庭11/25 03:32
218FGSXSP: 可能較好, 以領養來看. 這邊只是要建立婚姻和生育對國家的11/25 03:32
219FGSXSP: 關係. 同志家庭領養, 意願, 與小孩成長是否健全, 是另外的11/25 03:32
220FGSXSP: 問題. 是一開始我問的兩個問題之一, 以評估同性婚是否要國11/25 03:32
221FGSXSP: 家保障.11/25 03:32
227FGSXSP: 離婚和單親都對孩子不好啊..不是很懂提這兩個是要說什麼.11/25 03:51
228FGSXSP: 關係不是試著建立了嗎? 這邊說的是從國家角度來看, 保11/25 03:51
229FGSXSP: 障, 「獎勵」的原因之一, 也沒要比較有無婚姻. 不過, 有婚11/25 03:52
230FGSXSP: 姻, 雙方較不會分開, 對孩子較好, 這簡單的理由如何?11/25 03:52
231FGSXSP: 哪裡要搞差別待遇@@..11/25 03:53
232FGSXSP: 先這樣, 暫時不繼續了, 謝謝討論.11/25 03:56
236FGSXSP: 是在談婚姻的目的.11/25 11:20
Re: [心得] 性道德的前提是甚麼?
[ Christianity ]20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kulvnlcan - 發表於 2016/11/23 15:35(9年前)
2FGSXSP: 「基督教的功勞」具體倒底是什麼意思? 若說是「基督」的功11/23 16:18
3FGSXSP: 勞倒是比較有道理11/23 16:18
8FGSXSP: 若能直接問他們做這些事的原因, 並他們誠實回答11/24 05:34
9FGSXSP: 就比較會有答案.11/24 05:39
10FGSXSP: 或者說, 個人良知善惡怎麼來的問題.11/24 05:44
13FGSXSP: 哪有什麼切割不割, 就去判斷他是說謊, 實話的幻想, 或實話11/24 09:03
14FGSXSP: 且真實.11/24 09:03
18FGSXSP: 聽到神聲音而去做事, 本身就太少了, 同樣要判斷是謊言/實11/24 11:32
19FGSXSP: 話幻聽/實話真實. 基本上真的去問, 看看會得到什麼解答, 另11/24 11:32
20FGSXSP: 外再各種方式判斷, 才比較知道為什麼他們做那些事11/24 11:32
[微積] 兩題二階導函數問題
[ Math ]1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lyc870506 - 發表於 2016/11/21 23:06(9年前)
1FGSXSP: 兩次微分後長什麼樣子? 你遇到了什麼困難?11/24 11:44
[機統] MLE問題
[ Math ]4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maxmie - 發表於 2016/11/20 22:58(9年前)
3FGSXSP: 你不懂的是什麼? MLE和moment estimates 的定義知11/24 11:10
4FGSXSP: 道嗎?11/24 11:10
Re: [末世] 談談教會的傲慢
[ Christianity ]4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rehoboth - 發表於 2016/11/20 02:06(9年前)
2FGSXSP: 一開頭pinjose有問:是否先定義清楚什麼是教會; 你的回答是11/20 14:11
3FGSXSP: :不必, 使用一般口語定義即可.11/20 14:11
4FGSXSP: 結果誤會還是發生定義不同11/20 14:12
Re: [討論] 同婚訴求是否有關「多元」與「平等」?
[ Christianity ]12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windcanblow - 發表於 2016/11/18 03:45(9年前)
9FGSXSP: 舉證責任一直在討論串中出現, 但卻越來越模糊11/18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