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Colaman
作者 Colaman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49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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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F→: 看來明年的新手機基本款快充會超過 25W111.243.95.239 12/08 21:52
58F→: Facebook 台灣有人負責處理刑事局的偵查詐騙要求,12/04 20:01
59F→: 小紅書沒有啊12/04 20:01
154F→: Facebook and Line 台灣有人負責啊,刑事局可以找12/04 19:58
155F→: 他們配合處理詐騙案件,小紅書沒有啊12/04 19:58
10F→: 不知為何「天天爽」顯示已有此優惠券,1.162.146.169 12/01 21:36
11F→: 但是卻又不在列表也無法使用1.162.146.169 12/01 21:36
61F→: 說沒什麼工作機會的應該不是新店人11/24 14:47
62F→: 工作機會講錯,捷運線講錯,連連外道路有哪些也講錯,看11/24 14:50
63F→: 來真的不是新店人11/24 14:50
61F→: 說沒什麼工作機會的應該不是新店人11/24 14:47
62F→: 工作機會講錯,捷運線講錯,連連外道路有哪些也講錯,看11/24 14:50
63F→: 來真的不是新店人11/24 14:50
535F→: 整個聲明原文看起來像是因為美國財政部預期新台幣11/15 01:11
536F→: 接下來要貶值了,所以要求央行承諾美國財政部柳樹11/15 01:11
537F→: 理論也適用在新台幣貶值的時候11/15 01:11
10F→: 土壤液化不是可以用地質改良跟基樁解決嗎?其實就連軟橋11/14 01:05
11F→: 段在圖上被歸類為土壤液化潛勢低的(綠色)都有這麼做了11/14 01:05
12F→: ,福星公園的停車場工程也有這麼做11/14 01:05
13F→: 不過洲美平原那塊地我覺得可能很多代以後才有機會了,因11/14 01:07
14F→: 為首先要能找到焚焚化爐以及垃圾處理廠的去處11/14 01:07
15F→: 如果對社子、洲美、關渡這三塊的未來有興趣,可以看看今11/14 01:15
16F→: 年剛出版的「島都之河」這本書。看完會覺得台北的人類如11/14 01:15
17F→: 果真的瘋起來想開發,把基隆河的這段改回舊河道也不是不11/14 01:15
18F→: 可能發生的事。11/14 01:15
60F→: 股息領到超過 1000 萬的需要我們替他們擔心嗎11/06 19:51
153F→: 新壽根本沒辦法如期拿到使用執照,就連合法展延都沒辦法11/06 00:22
154F→: 拿,從一開始就沒有牌。現在能把錢拿回來,還加上稅跟資11/06 00:22
155F→: 金的成本,已經算是股東萬幸了好嗎11/06 00:22
162F→: 最後一段的「報行政院專案設定地上權」是對的嗎?我記得11/06 00:36
163F→: 內政部有出來講過了:11/06 00:36
164F→: 因為這案不是讓售,所以台北市政府發文問錯問題、引用錯11/06 00:36
165F→: 法條了。不是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的某條需專案核准後「讓售11/06 00:36
166F→: 」,而是根據另外一條設定地上權的(不用報行政院專案核11/06 00:36
167F→: 准)11/06 00:36
168F→: 然後內政部也有指出同條例另外一條,說設定地上權這是主11/06 00:36
169F→: 管機關台北市政府的權力,台北市可以自行修改相關辦法(11/06 00:36
170F→: 送市議會備查)11/06 00:36
174F→: 找到了11/06 00:39
175F→: https://share.google/Ivz72VKq4Jge26lu211/06 00:39
176F→: https://share.google/XwXPv6BkkzEBO67Oi11/06 00:39
193F→: 哦所以「報行政院專案設定地上權」這句的意思是指「報行11/06 00:49
194F→: 政院『台北市修改設定地上權相關辦法』」,而不是報行政11/06 00:49
195F→: 院請行政院(去做、或是同意)專案設定地上權嗎?11/06 00:49
196F→: 如果是這個意思,那就是我們理解一致但我誤會你這句在說11/06 00:52
197F→: 什麼了11/06 00:52
201F→: 不過內政部說的擺在那邊的,好像是第 5 款而不是第 4 款11/06 00:55
202F→: 就是了?11/06 00:55
206F→: 「依該條第1項第4款規定:...,與本案專案核准設定地上11/06 00:57
207F→: 權之情形不同。」11/06 00:57
208F→: 總之我的理解是這件事其實就跟內政部無關,從頭到尾法規11/06 01:05
209F→: 上都是台北市自己的事,因為地上權內政部也不用「核准」11/06 01:05
210F→: 什麼。所以看到那句的時候覺得很疑惑,為什麼台北市政府11/06 01:05
211F→: 要報請行政院叫行政院同意專案設定地上權11/06 01:05
212F→: 是我誤會這句話的意思了11/06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