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arnard
作者 Barnard 在 PTT [ SCU_Talk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3則
限定看板:SCU_Talk
看板排序:
全部Keelung255Option220AllTogether80Hate78Wanted78SCU_Talk63PhotoCritic38Violin15ClassicMusic14L_TalkandCha11Crystal9Gossiping9LAW9NBAGAME8StupidClown6FITNESS4HatePicket4multi-lovers4rent-exp3car-pool2pay_home2prozac2Aquarius1C_Chat1CATCH1Design1Diary1dog1drawing1forsale1heart1Hualien1joke1KUAS_IEM951NTHUCCC1NTUChmusic1RIPE_gender1Salary1ScenicPhoto1SYSOP1WuLing46-3171<< 收起看板(41)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8F→: 國樂社歡迎你的加入^^08/15 10:04
2F→:推到社長!!08/09 14:07
5F→: ^^^^ 這樣有沒有妨害名譽的疑慮啊XD?06/23 17:47
18F→:那....有沒有看圖看到出言不遜的八卦?06/23 19:09
24F→: 其實我是擔心10551篇的事件重演才家最後一句提醒的^^06/25 07:03
3F推: 若被拍的不是你,你也沒有權力要人下照片 喵06/22 02:51
4F→:這個問題是很好的討論 大家都該去理解一下肖像權意義06/22 02:54
5F→:猛敲邊鼓或發表激烈言論 對知識與攝影技術都無幫助06/22 02:55
12F→:有人對你做了一件令你生氣的事06/22 03:07
13F→:你真的生氣了,應該告訴那個人你生氣了,否則他怎知道?06/22 03:08
14F→:那個人應該因為有別人說某人生氣了就覺得自己做錯嗎06/22 03:08
15F→:你生氣了選擇不說是你的權力06/22 03:09
16F→:你生氣了選擇要說,並希望讓你生氣的人不要這樣也是權力06/22 03:09
17F→:為何大家不正確的選擇自己的權力呢?06/22 03:09
18F→:我看到liao大說:只要告知就願意下照片06/22 03:10
20F→:對於肖像權所有權人,連"主張自己權利"的權利都放棄了06/22 03:11
21F→:真令我感到很可惜 我希望看到大家勇敢伸張自己權利06/22 03:11
22F→:而避免使用激烈的言論 這樣對大家都好06/22 03:12
23F→:是啊,真的打了不少嘴砲 我很希望看到能有正式的喔~06/22 03:13
24F→:敢作敢當才是真大丈夫呢06/22 03:14
26F→: 這是暗示我是liao大的分身嗎?06/22 03:15
27F→: 其實不是喔....我是真的為各位同學好才這般苦口婆心06/22 03:16
28F→: IP會查的就知道了 這就不需要我嘴砲了 大家加油吧06/22 03:16
32F推:的確 大概是被10554篇的二樓驚到了,個人是希望大事化小啦06/22 03:29
33F→:但你也不能戴著面具說照片裡的人是我啊XD06/22 03:30
34F→:好啦,我只是希望輕鬆的讓大家理解自己的權利,不是要戰喔06/22 03:30
24F推:我好奇請問liao大,有人真的要求你移除他被照到的圖了嗎?06/21 22:51
27F→: 樓上 我笑了XDD06/21 23:02
30F推:其實保護自己的肖像權是很正常的 我也被人要求過撤掉照片06/21 23:26
31F→:這是被攝者的權利 主張自己的權利是需要一點點勇氣沒錯06/21 23:27
32F→:建議can大不用想太多 寫信就對了 不然"侵略性"見仁見智呢06/21 23:28
33F→:當年要求我撤圖的學妹 我也不過就是以後不照他這樣罷了XD06/21 23:29
36F推: 不高興就更該伸張自己的權利喔 敲邊鼓是沒有用的06/21 23:36
37F→: 若權利所有人本身選擇不作為 其他人省點口舌卡實在06/21 23:37
39F→:我想Liao大已經表示很清楚了 真的有苦主的話就寫信給他吧06/21 23:40
41F→: 就是水桶那位啊XDDD06/21 23:40
45F推: 對啊~真的滿激烈的.....06/21 23:43
46F→: 同樣的狀況 妨害名譽的追訴權在Liao手上06/21 23:44
48F→: 而且這個與前面舞研的狀況不一樣 他用字頗明確的...(汗)06/21 23:46
50F→:歐~我只是建議啦..做錯也是該由肖像權所有人來伸張權利06/21 23:47
51F→: 這是很正常的 大家應該勇於伸張自己的權利不是嗎?06/21 23:47
52F→:至於邊鼓敲很大力的 除非你的權利有受的侵害06/21 23:48
55F→: 不然用文字指責或生氣都無濟於事不是嗎?06/21 23:49
56F→:恩..不知學校沒有在典禮前先告知與會者有不被攝影的權力06/21 23:50
57F→:若沒有告知 而與會者也沒有行使自己的權利 很難說攝影者06/21 23:50
58F→:但肖像權是一直存在的 因此事後伸張肖像權依然是有用的06/21 23:51
59F→:只是必須要由權利所有人出來伸張06/21 23:51
61F→:其實這話題很廣啊...06/21 23:52
62F→: 若學校在典禮前有廣播 就不是不知情06/21 23:53
63F→: 只是學校不知有無順帶告知"可以拒絕攝影"06/21 23:53
66F→:這也顯示出學校對著作權與肖像權的認識依然貧乏06/21 23:54
69F→:攝影師倫理我懂,但實在沒有法律規定攝影師該遵守哪些倫裡06/21 23:55
71F→: 當場不知道被拍到,現在看到圖知道了,還是可以行使06/21 23:56
74F→: 如果真有苦主 卻又不行使自己的權利 確實討論是無用的06/21 23:56
76F→: 恩 AMY大這樣講我個人深感佩服06/21 23:58
77F→: 我是建議一個簡單可行的辦法罷了 要戰可以不用找我06/21 23:59
79F→: 版主英明 (拜)06/21 23:59
10F推:G大也許被拍到了不高興吧 但敗類兩個字可能涉及妨害名譽喔06/21 18:55
11F推:肖像權固然可以伸張 但毀謗他人可能會被告喔.....06/21 19:08
10F→: 看來英文系正妹在國樂社拉BASS的消息不徑而走啊XDDD09/09 18:57
27F推: 可不繳 +108/13 20:23
5F推: 會不會是詐騙集團XD?08/12 19:36
8F推: 基隆推08/08 04:36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