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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FP 在 PTT [ Foreign_Inv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4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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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F→: 4000萬,歐印AOR,預期報酬率應該是高於房租06/17 09:10
20F→: 且風險充分分散。但房子跟股票透過理財房貸確實可以兼得06/17 09:10
21F→: 空屋時就不會覺得收租風險低了06/17 09:11
22F→: 另外你店面收租要繳二代繳保跟綜所稅,海外股票要繳AMT的機會06/17 09:13
23F→: 接近零06/17 09:13
24F→: *二代健保06/17 09:17
25F→: 當然AOR是懶人投資,股票ETF去英國買的總稅費會最低06/17 09:19
30F→: 一個年度出售海外證券逾3000萬台幣再來思考最低稅負制問題05/02 10:23
31F→: 沒有都是杞人憂天05/02 10:24
32F→: 3000萬台幣是免舉證成本也不會客到AMT的粗估值05/02 10:25
33F→: 超過3000萬也不代表要課稅,只是需要舉證成本05/02 10:27
45F→: 淨利率20%申報的前提是你算不出成本,國稅局也掌握不到你的05/04 09:49
46F→: 成本。如果你用20%申報被掌握到實際獲利高於20%,當然是補稅05/04 09:50
47F→: 加罰,跟綜所稅出售舊制房屋用部頒標準申報一樣的道理05/04 09:50
48F→: 如果你覺得國稅局神通廣大能掌握你的成本,當然要照實際獲利05/04 09:52
49F→: 申報05/04 09:52
50F→: 所以根本不會有人提出自己的成本報表,然後說要照20%申報05/04 09:53
53F→: 之前沒把前提講清楚,3000萬是建立在20%的前提下05/04 10:02
54F→: 要用20%的情況是你算不出實際獲利,國稅局也算不出來的時候05/04 10:03
55F→: 有提示成本情況下,損益已核實,收入多少不是重點05/04 10:06
24F→: FOMC在2004到2006年從1%升息至5.25%,此期間TLT報酬並沒有比03/24 09:35
25F→: IEF差,且至少名目報酬都還是正的。03/24 09:36
26F→: 長債長期報酬高於中短期債券,與股市負相關性也較大03/24 09:36
27F→: 拿來搭配股票做資產配置,未必不合理03/24 09:37
28F→: 就看個人是要以承擔利率風險帶來的報酬,還是股災時的保護效03/24 09:39
29F→: 果思考03/24 09:39
80F→: 史雲生都說債券只有美國公債是核心資產了03/22 12:39
81F→: Jeremy Siegel也說只有美國公債是危機期間最終避險資產03/22 12:40
82F→: 不在意波動就歐印SP500或ACWI,在意波動就加入美國公債03/22 12:42
3F→: 感謝03/09 10:56
4F→: 請問LSE有類似VEA或IEFA的ETF嗎?08/13 15:27
7F推: 感謝08/13 19:36
19F→: 考量稅的因素,美國書推薦的配置,未必適合台灣人01/28 21:34
20F→: 例如股票型ETF,倫敦掛牌的優於美國掛牌的01/28 21:36
46F→: 投資基金相關所得來源判定方式 https://goo.gl/p5mVeS12/27 09:25
47F→: 台灣註冊基金發股利要不要扣繳,是看台灣稅法不是美國稅法12/27 09:26
48F→: 同樣投資SP500的ETF發股利,美國ETF要扣繳,倫敦ETF免扣繳12/27 09:29
49F→: 以上僅指基金配息給投資人這一段。標的資產到基金這一段12/27 09:31
50F→: 情況就更複雜了12/27 09:31
14F→: 個人沒有記帳義務,無法舉證成本讓稅局依法核定12/24 11:09
15F→: 這是哪門子逃稅,國稅局要不要查成本不關個人的事12/24 11:10
16F→: 當你進出交易複雜時,如果無須繳稅,幹嘛浪費時間計算成本12/24 11:11
17F→: AMT只有漏稅罰沒有行為罰,當你需要繳稅再來煩惱怎麼報就好12/24 11:14
18F→: 跟綜所一樣,如果不用繳稅,除非要退稅,否則報都不用報12/24 11:15
21F→: 個人沒有記帳義務,沒保留成本資料違反哪一條稅法?12/24 16:05
22F→: 稅務員要你提示不提示,當然可以發函給國內外券商調成本12/24 16:06
23F→: 如果查到你成本率低於80%,自然會用淨利率高於20%來核定12/24 16:06
24F→: 但我相信99%稅務員都是直接成本依法核定12/24 16:07
25F→: 推計課稅的存在,不就是要減少徵納雙方稅務稽徵及遵從成本12/24 16:10
28F→: 要發函給海外券商,要先寫一份中文稿,再翻譯成英文,經過層12/24 16:21
29F→: 曾上簽,海外券商收到還不一定會回,回了還不一定有稅12/24 16:21
30F→: 當然要這麼做的可能性不是零,但若非淺在查核效益遠高於成本12/24 16:22
31F→: 這個簽到股長就被打回票了12/24 16:23
32F→: 個人是還沒聽過有稅務員碰到不提示成本,不走成本逕決,而是12/24 16:29
33F→: 去發文給第三方調成本來自己編進銷存,核出高於部頒毛利12/24 16:30
40F→: 如果不是賦稅署稽核組或審二科個案調查股的查核對象12/24 16:50
41F→: 擔心這個是太看得起自己了12/24 16:50
8F→: 謝謝回答。另外關於1樓N大的回答,美國交易所很多間,但一種10/24 08:53
9F→: 標的應該在哪間交易所掛牌就只在哪間交易不是嗎?10/24 08:53
15F→: 感謝!10/24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