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競賽(討論)
※ 引述《TheRock (就是這樣)》之銘言:
: ※ 引述《egghead (egghead)》之銘言:
: : 這裡的人 以這些年看來 從事英翻中業務的人口是最多的 因此比較容易辦成比賽
: 如果你認為「預期可能/有能力/願意參加的比賽的人數」是舉辦比賽與否的門檻的
: 話,你在這裡應該不是寫「門檻較低」,而是寫「較容易達到門檻」吧?
: : 簡稱 TheRock 模式
: 請不要隨便把我的 ID 拿來用。
: : 在下並不以為只有版可以辦比賽 而且在下原本立場即認為個人辦比賽有許多好處 ->
: : 1 簡單(不太需要管那麼多程序) 2 標準與公正性問題徹底與版務無關
: 個人辦比賽是否會比較簡單得看實際上是怎麼設計的。但以我上次辦比賽的經驗,個人
: 辦比賽因為缺乏適當的系統工具,對辦的人來說,整件事做起來可一點也不簡單。
: 不過,個人辦比賽得到最大好處的,應該是板主吧?因為這等於有人自告奮替本板拉人
: 氣、做宣傳,無為而治講的就是這個了吧?呵呵。不過話說回來,你現在好像是因為我
: 之前辦了比賽才得搞這些的,真是抱歉了(笑)。
我不覺得版是我的 所以也沒有所謂"好處" 版獲得發展曝光 澤及所有群眾 生意興隆
話說 既然要辦了那就是辦了 有人搖著大旗叫我辦 那就是辦 因為有人有需要
而就某種說法是版主主辦比較有利 那就扛了 又不是扛不下
當然 這個扁擔很大 要是大家走個兩次就厭了 都已經到這步田地了 那就不好了
: : 因此在下以為無罣礙
: 總覺得「罣礙」用在這裡有點怪。
: : 是 這是由評審決定的
: 請寫清楚。
: : 這是大綱 自然屆時視實際運作需要而定
: 那你不如直接寫:視實際運作需要而定。
...我還是盡量寫英文好了...
: : 大綱 視實際需求而定
: 同上。
: : 這自然要看有多少人實際參與 我想過了幾輪之後比較能夠抓到實際需求
: : 這當然可以討論 不過讓版友以實際餐與表達也可以
: 在舉辦比賽的頻率部分,除了參與人數(所謂的實際需求)之外,也要考量一下參與整
: 個比賽的規模以及參與籌辦者(例如評審)的配合程度與負荷能力。如果因為需求高就
: 頻繁辦比賽,大家也是會累垮的。
別想太多 畢竟我無法強迫任何人志願 要是辦太多 多到有意願當差的人受不了
自然就會"辦不成" 由於有很自然的機制所以這部分就沒寫了
再說 了不起就是我自己頂下 (不然咧?)
: : 參賽兼評審者 如評審僅一人 依常識不列入排名與比賽獎金, 評審兩人以上則交由
: : 其他評審評分 可列排名
: 如果是依常識來看,評審不管有幾人,身為評審的人都不能也不應該列入排名。因為雖
: 然可以交由其他評審評分,但無法排除其他評審在評定時,因為共事時產生的情誼或礙
: 於人情而給予較高評價的可能性。評審的公平性恐將遭受到根本上的質疑。
既然你提初 發文要求辦比賽的人可以同時自願當裁判
在下所提 5人參賽 指的是五個參賽者,那要是其中一個當了評審 那不就只剩四個?
考慮到有的人其實願意評別人的文,也同時想要參加比賽,故基本上應可以設法一併滿足
總之 大大你現在又把這些事情想得太嚴格了 因為要是想得那麼多 就會跟我之前一樣
覺得處處都有不能完善之處 ->那就乾脆不要辦
但是既然要辦了 也就只好把那些像是我之前提出的"角色衝突"等想法放到旁邊
,或是當作說版友都不在意那種事情. (像是,只辦了某些比賽對不起其他部門)
畢竟 大家拼的不是$$$ 是p 不是什麼生死存亡
縱然不那麼一版一眼 又何妨呢?
畢竟 所有人都無償做事情 認真說 規則寫那麼多 實際執行時卻也無法真正要求那麼多
還是留點彈性吧...
: : 這只是"基本"上限 要是ptt可以讓我無限給我當然樂意替大家創造p幣
: 這部分我想大家都不太了解,不過閣下既然身為板主,可否先到 BM_NeedMoney 板將
: PTT 站方贊助 P 幣的狀況先了解清楚?相信這樣對於日後的討論或決定會有幫助。
: 以上。
這方面正在了解 謝謝你告知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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