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釋函] 所稱無謀生能力之認定原則

看板tax作者 (就是喜歡smile)時間17年前 (2007/05/10 17:33),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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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vysky:實際上,您有扶養叔叔嗎? 若無就不要想那麼多了. 我描述一下我家的現況好了 我家的成員 祖母:年已過百 無工作 父親:未滿六十 工人 母親:未滿六十 無工作 叔叔:未滿六十 無工作 姊姊:成年 員工 我 :成年 員工 我祖母是殘障人士並領有殘障手冊 我叔叔去年開始被醫師鑑定為非典型精神分裂 有重大傷病卡為證 但是醫師以就診時間未滿一年 不願出具身心障礙手冊 我爸則是一年所得有限 我姊則是沒賺幾兩銀子 還有車貸 >.< 而我領有一份固定的薪水 但是家裡又請一個菲傭 可以說是將我的薪水都耗盡了 T_T 如果我叔叔可以被我申報為扶養的話 我可以將我繳的稅都退回來 如果不能申報扶養的話 我還必須繳一些費用 >.< 坦白說 我只是個小員工 因為家裡請個菲傭 又不能報稅 已經將我存款都耗盡了 對於實報又不能實銷的法令真的很無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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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有同一戶籍或實際上住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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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時參考板文:其他親屬 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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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沒有同一戶籍 實際上有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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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12, , 4F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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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6GkRwrf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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