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學校上學期漏保健保
※ 引述《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之銘言:
: ※ 引述《roinhunter (turtle)》之銘言:
: : 各位版友們好,
: : 昨天我去學校人事室拿薪資條的時候,
: : 學校人員告訴我因為上學期健保沒保,之後雖然加保(收到繳款單大概1月多才重新加保),
: : 但因為時間比較久,所以跟縣政府請不到款(9-12月,約5千多),
: : 所以叫我回去想一下要一起分攤多少錢,
這不合理,哪有機關負擔叫被保險人負擔的。
: : 於是我向人員說健保不是學校會主動幫我們保的嗎?
: : 而且之後加保健保局重新寄的繳款單1千多我也繳完了,
: : 但他說因為我不是正式老師,所以應該要我向學校主動告知要加健保,
: : 接著她說12月的時候有問我是不是保在區公所之類的。
: : 之所以會認為學校會主動保,是因為之前待的第一間學校從沒有勞健保的問題,
: : 況且之前的學校每周15節左右也有保,現在這間學校固定每周20節,
: : 回到家後我查了一下版上文章,
: : 即使是鐘點代課老師只要一周有固定18節,學校就有責任和義務主動加健保,
: : 我心裡有點不舒服的是,他不斷一直強調因為我不是正式老師所以要主動說要保,
: : 但雖然我不是正式老師,我也不是只在學校臨時代課1。2兩節或堂數很少,
: : 而且他說12月的時候有問我是否在區公所有保,
: : 還跟我說想好之後跟他講,不然校長會來問他,感覺拿校長來壓我一樣。
: : 問題是我9月就來學校上課,他到12月的時後才問我。
: : 我該負擔的部分我已經繳完了,
: : 這樣他不是要求我要幫學校負擔,這樣是合理的嗎?
: 你會覺得前面那間學校主動保, 這是因為勞保是強制的,
: 前一個學校做這塊的時候, "順便"幫你保了健保
這可不一定,之前我有問過健保局,理論上只要每個禮拜工時超過12個小時就一定要保
健保,就這點來看,投保健保也是強制的,而不是順便。
另外,之前有公文提到,即使沒超過12小時,但主要工作的學校(e.g. 有人兼三校,A校
4節,B校8節,C校6節,雖然任一校都沒超過12小時,可是還是可以以B校為主,由B校投
保。)還是可以幫兼代課的老師投保的。
: 也許前一個學校人事、出納當時有順口問了你之前工作的事情, 已經了解了你的健保情況
: 所以就一併幫你保了
: 即使是正式教師, 剛到任的時候學校也是會問(書面或口頭)投保健保的事情
: 因為不知道你到底要保幾口?
: 所以他十二月的時候說你想好再跟他說, 結果你沒跟他講...
這太晚了,原PO去年8月到職,在到職前就要問以及跟原PO拿上一個單位的退保單辦理加
保。
: 當時人家說校長, 的確有要壓你的意思, 但是校長就監督責任會問也是正常的
: 但現在已經過會計年度了, 他無法重新去動前一年的錢了
: 也就是說, 當時他沒處理完投保這件事, 校長也沒發現, 現在就是科科了 = ="
: 感覺起來究責也未必會他有事情, 但他正在排除究責可能 = =+ (我沒說推皮球)
: 但的確你要講你要保幾口, 人家才有辦法作帳扣錢
: (奇怪就在於每個月薪資條他都沒發現沒健保嗎?)
: 跟學校拆帳分擔錢也很奇怪, 你又繳了錢他要用哪個科目去沖銷去年這筆錢?
: 怪。
去年的帳已經關了,所以補繳的錢(健保局開給學校帳單)是算在今年。問題大概是承辦人
跟市府請錢時被打回票吧?(我猜)
: 整個健保的解決辦法建議你直接問健保局最清楚,但我想健保局會說你已經繳完錢了。
給原PO的建議是,請承辦人寫個公文說因為去年9-12月忘了幫原PO加保,現在補保回來
,需要申請9-12月原PO部分的機關負擔款之類的文給市府去請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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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NAO啊...在這種地方告白絕對很奇怪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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