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代理老師好可憐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時間11年前 (2012/08/05 22:32)推噓23(23推 0噓 17→)留言40則, 20人參與討論串7/9 (看更多)
: 其實你說錯了
: 不是幫政府省錢
: 就業保險的保費是勞保金額的 1%
: 這 1% 裡 投保者繳 20%
: 投保單位繳 70% 政府 10%
: 全國勞工超過八百萬 (這指的是勞保投保人數 勞動人口還要更多)
: 政府的錢佔極少數
: 反而大多數錢是非代理教師的勞工外加資方出的
: 其他的勞工不見得每兩年就會失業
: 但代理教師卻幾乎每兩年就可以請領一次
: 這合乎就業保險的設計嗎?
其實您的內容僅止於以現在的觀點切割實體證據,請問是誰讓所謂的同工不同酬的情況
一直在校園中傳染?同工不同酬就符合保險精神?兩年就可以失業一次的的形容惡化代理
焦屍的委屈地位,符合就業服務法的相關人士都可以以此作為依據申領
去年新北市某就業服務站的約聘人員自我擴張解釋也被我弄到勞委會要求改善
我這邊還有站長的道歉信函(別以為政府不會騙你)
: 另外就是媒合制度
: 照就業保險的精神
: 代理教師到就業務服站登記時
: 若非符合低於六成薪 或工作地點超過30公里
: 但是前幾年
: 我在就業服務站所看到的現象
: 則是代理教師提出申請時
: 就業服務站大多把工作機會留給其他的失業者
: 而非積極的媒合推介工作給代理教師
: (這當然是就業服務站的問題居多)
: 其實正式的流程應該是
: 代理老師失業→就業服務站積極推介
: 代理老師必需選擇要不要接受
: 接受,就可以領提早就業獎金 但可能被分到工廠去
: 很難再準備教甄
: 不接受,繼續考代理 那就什麼都領不到
: 或是被送去職訓
: 接受,領職訓津貼 受全日職訓完換新工作 但之後很難再準備教甄
: 不接受,繼續考代理 什麼都領不到.......
: 這才是真正就業保險的立法精神
立法者當初的原意可能要去看立法沿革,這邊討論的是實務上會遇到的
媒合精神?坦白說一看就知道沒去過職訓中心受訓過的,職訓中心的師資如何我無法形容
我只能說:成立職訓中心只是處理了一些沒有工作但學有專長的類教育工作者
白話文說:成立職訓中心只為了處理先前一批的失業人士 用失業教育失業
現在的勞委會主委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的人權勞務律師轉主委(我說我負責)
就像柯林頓想處理非洲跟中南美洲被人戲稱:「這絕對不是來自阿肯色州的白色小子可以
處理的」,王主委口號喊喊就可以解決全球面對的失業浪潮。
: 就業保險不是保障投保者一邊領取給付 一邊找『想要的工作』
: 而是保障投保者在換工作期間的生活能比較有保障一點
: : 這部份就更荒謬了!一個法頒佈前,無法仔細思量
: : 等到出了問題卻將過錯怪罪於民,積極尋找代罪羔羊
: : 這樣沒有肩膀的政府官員是否該當立斬並誅九族?真是笑話!
: : 試問:一位與代理教師條件相符的勞工長期失業,難道不會吃垮就業保險?
: : 然而矛頭卻在在指向代理教師,居心何在?
: : 很簡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 : 大家把六個月失業金領飽了,這段期間在家好好準備考試
所以說您是一個沒有壓力沒有任何經濟壓力的年輕小子
這政策一下有多少人會願意繼續當牛被操被凹被凌虐?
一個學校開出一個代理缺卻有十幾二十個代課缺為什麼?
教育人力派遣化政府是最大的禍首。
: : 等領完了失業補助,再去找個下學期代理或短期代課
: : 每月可領20k-25k,存不了什麼錢,但生活也不虞匱乏!
: : 也因為唸書時間多半年,隔年又可以順利考上正式教師
: : 德政,德政阿!!!!!!! = ="""
聘期從7/1到明年的6/30日這樣很困難?如果兩個月可以成本costdown
那全體教師應該一體適用,我認為這個聘期爭議有違憲的問題(平等權、工作權)
再舉一個例子也是台中市教育局承辦親口承認的
性侵害的前科紀錄查閱只針對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排除已經在校的」
因為沒有法源依據,至於他們對於代理教師進行的前科紀錄查詢
是內政部的「辦法」,也非法律位階,又是一個利用函示或行政命令來歧視代理教師
這是根本的莫名其妙,防制犯罪也跟智商有關係,再由這群人繼續防制犯罪不如祈禱
最後補一下,對於人民的不利益應該要修法而非他媽的行政命令
--
在世界末日之前,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萊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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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9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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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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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9 篇):
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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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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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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