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教師會vs.教師工會消失
※ 引述《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我又來回了...
: 這一切的一切, 不是教育部的糾纏、內政部的糾結、省政府的糾葛...
: 看章程就知道了 :)
: 我們繼續,看。下。去!
: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章程
: 第六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 也就是說, 這個教師會因人民團體法規範而歸內政部管, 而且立案要找社會局及內政部
: 很顯然主管機關是(也的確是)內政部
: 只是教師會的作用, 它爭取權利以及跟學校、教師相關的事務,
: 要找的單位是教育部、教育局
: 意思是,教師會要做的事要找教育部
: 人民團體法的意思也是這樣 (因為章程就是照人民團體法規範定的)
: 跟全國教師會還是縣市教師會無關
不像啊
這是指『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而不是指各縣市地方教師會!!
以小弟網路上所查的兩個教師會的資料為例
台南市教師會章程
第二條 本會名稱為台南市教師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三條 本會會址設在主管機關所在地。
如果台南市教師會真的是受內政部管轄
那台南市教師會的會址就應該要設在台北市
但顯然沒有啊
台南市教師會的會址依舊在台南市!!
再來看新竹縣教師會章程
第二條 本會定名為社團法人新竹縣教師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三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會址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
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一樣啊
新竹縣教師會會址 一樣是在新竹縣 而非台北市!!
照這來看 縣/市的地方教師會 主管機關應該是縣/市政府
而非內政部才是
今年縣市大合併 不知中區會不會考這種中央/直轄市/縣
這種小法規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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