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教師會vs.教師工會消失
※ 引述《november02 (魚泡泡ㄦ)》之銘言:
: 標題: [考題] 教師會vs.教師工會
: 時間: Sun Jul 17 17:46:5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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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yeahyeah:陳嘉陽那本教師會的主管機會是內政部,但上面那個嘉義市 07/17 21:33
: → yeahyeah:教師會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怎麼會這樣? 07/17 21:33
: 推 kgb560:"教育會"才是內政部吧! 07/17 21:51
: 推 yeahyeah: 教育部 07/17 21:58
: → yeahyeah:是喔,可是陳嘉陽那本的確是寫教師會主管機關是內政部 07/17 21:59
: → yeahyeah:所以誰是對的? 07/17 22:00
看性質
教師會法源是人民團體法
人民團體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及省為內政部;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
指導、監督。
這是100年6月15日修正的
網路上有找到一篇文章
似乎是舊的法
http://edu.lib.ntnu.edu.tw/absimg/84/842025.pdf
這邊則說 省(市) 為省(市)政府社會處(局)
縣(市) 為縣政府
這應該是指精省前的規定吧
應該看題目是指全國教師會還是地方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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