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Florida的警察--超速的恐怖演變

看板studyabroad作者 (人不狂吃枉少年)時間12年前 (2011/08/28 08:33),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同意C大說的 警察是站在 證人的角度 向法院舉發了當事人違法的行為 你跟他一來一回 是不會有太大好處的 (小弟有私下想過 若照此邏輯 當被警察閃燈攔下後 有需要跟他說對不起 我沒看到XXXX嗎 畢竟被告跟證人說對不起怪怪的) 另外就是五花大綁的問題 在這裡有優勢警力的概念 一個打十個的故事只有在電影內才會發生 你有一人 我就派五個 你是集團犯案 我就 一個連隊出動 你若是街頭遊行抗議 我人還是比你多 因為 我根本不知道你有沒有槍 寧可執勤過當 寫四天的報告 也不要吃了兩顆子彈 被四個同袍用國旗抬走 坦白講 他停車臨檢你開你單 他比你還緊張 就是因為警察同仁都有這種想法 才會一個無線電的呼叫 就有支援衝過去了 誰都不想當落單無援的那一個 小弟曾看過 iHop店裡四個警察 違規停一台車在紅線上 菜點完 才喝一口熱咖啡 四人就全部又衝出去了 不過看了原原波的案例 才知道原來路邊 駕駛人被警察按在引擎蓋上上手銬 或是 在路邊罰站 雙手上銬放在腦後是這樣來的 (想說 車是怎開的 可以開到被警察搞成這樣) ※ 引述《chucheng (CHUCHU)》之銘言: : 恕刪部份原文 : ※ 引述《regent2 (落葉紛飛的秋天,好美...)》之銘言: : : 能釋疑一下 : : 究竟是朋友的哪一個行為 觸犯了法律? : : 1. 拒絕簽收罰單? : 在美國的大部份州,這已經違法了 : 以FLORIDA 為例,請參考:http://1.usa.gov/pA86wB : 警察並沒有給你同學罰單,他給你同學的是"傳票" : 他是證人,認定你同學超速,要求你同學出庭 : 你同學可以出庭,但不認罪,但是他的作法是"拒不出簽收傳票" : GOOGLE了一下:http://www.richardhornsby.com/criminal/penalties/ : 最多可以關60天或罰500元,因此這本身就是犯罪了 : : 2.拒絕開離現場? (她在車內哭~~) : : 3.恣意離開車內,走向警察質問 "你認識我,我真的沒有超速,你確定?這是對的?" : : 4.最後她脫口說了: "你認為我要用自殺方式去付我的罰款嗎?" : : 我需要醫生出證明回家,最快就是隔天早上8:00 醫生上班。 : : 所以我就在那白色恐怖屋裡待了一個晚上。 : 警察認定她有可能傷害別人 : 很明顯的,文中她的口氣已經接近崩潰…而且有KILL SUICIDE一類的字眼出現 : 此時她在開車有可能會無法控制自己,甚至造成事故 : 此時先留置警局並隔日送去醫院評估怎麼看都是合理的處置 : 再者,警察聽到自殺一類的事當然是要五花大綁…避免她尋短 : 就這樣看來,找律師是完全浪費錢(除非罰單以外有其它的罪名) : 而且罰單免除的機會很低,當雙方各執一辭時通常法官採信警察的證明 : 理由是認為警察不會惡意為難特定人(換句話說,警察是證人) : 如果你朋友想找律師控告警察執勤過當 : 請到醫院檢附驗傷單(有受傷?) : 若沒受傷,講白一點你覺得警察態度很差OR心裡很不開心 BLA BLA BLA : 除非家裡錢太多,不然找律師要告贏的機率可以說是很小很小 : (簡單的判斷方法,除非律師受理on Contingency,不然就別告了) : on Contingency就是律師告贏拿到賠償才有律師費可拿 : 至於罰單上訴,請爬文,通常書面 > 現場 : 基本上如果你提不出"證明",就很難贏 : 可以試看看調看看當時平均的車速(例如塞車期間根本不可能超速) : 或是有其它證人?(剛好有附近的人看到你車速很慢?) : 你找律師,你願意付錢他就願意代理你 : 然而左看右看,整個過程都顯得你朋友處置失當 : 上手銬是合理,若他確實有用其它方式過當的綁住你同學 : (你說的 五花大綁 是指 像是用繩子綁住嘴一類不讓他出聲音 嗎?) : 不然光是上手銬帶回警局留置一晚,建議放棄找律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116.241.239

08/28 14:01, , 1F
沒錯,弱女子那一套不要再搬出來了
08/28 14:01, 1F

08/29 02:18, , 2F
08/29 02:18, 2F

08/29 03:42, , 3F
推 弱女子那一套不要再搬出來了
08/29 03:42, 3F

09/01 11:17, , 4F
美國那麼大 東岸西岸城市或鄉下 差距那麼大...
09/01 11:17, 4F

09/01 11:17, , 5F
推錯..
09/01 11:17, 5F
文章代碼(AID): #1EMOpQbg (studyabroad)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EMOpQbg (studyabr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