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特教老師的加科登記(or第二專長)??

看板sp_teacher作者 (朴豬很奸詐)時間17年前 (2007/02/27 12:15),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0 (看更多)
請問這是指沒有修中等教育學程的狀況下嗎?(就是只有修特教學分+第二專長) 還是說只要第一科實習特教就會變這位板友所說的情形? 如果像原po的情況 他有中等教育學程的學分 還會被登記在身心障礙類國文教師證嗎? 還是就會是中等教育國文教師證? ※ 引述《gtl (... )》之銘言: : 補充(與原PO問題無關) : 特教實習結束只有分身心障礙與資優兩類教師證 : 而拿到第一張教師證後 : 如果你已經修畢例如淡江第二專長的學分 : 則可馬上申請第二張教師證 : 第一張教師證是拿特教的話 : 只能登記成身心障礙類國文教師證、身心障礙類數學教師證 : 不可登記為中等教育國文教師證、中等教育數學教師證 : 也就是說,如果你在大學就修完第二專長學分 : 你在實習完拿到第一張教師證後 : 就可以馬上申請第二張教師證 : 不過作業過程大約需要一兩個月 : 以上是三年前的經驗 : 現在有沒有修改就不曉得了:P : ※ 引述《spoot (暱稱不見了?!)》之銘言: : : 只要你實習哪一科,你的第一張教師證就是那一科 : : 特教教師證除了分成中等(任教國高中)和初等教育(任教國小)之外 : : 特教自己只分成身障和資優兩類, : : 目前並無所謂特教-國文,或是特教-數學這樣的分科 : : 所以你在師大或中等教育學程拿到的特教教師證,就是中等特教教師證 : : 你在師院或初等教育學程拿到的特教教師證,就是初等特教教師證 : : 至於加科, : : 因為我是特教本科,所以我很多同學除了特教之外,還會去修其他學科作為輔系 : : 或是在學校任職之後,到其他學校修第二專長 : : 此時只要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加科即可 : : (抱歉,我應該先去求證,但我印象中好像是第二年) : : 你的情形剛好和我們相反(輔系和本科) : : 不過我想你因為想先實習特教, : : 所以拿到教師證的順序和我們本科的完全一樣(先特教,後學科加科登記) : : 若你還有不明白的 : : 建議你到學校的特教系系辦走一趟,相信你可以得到更確定的答案! : : Good luc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85.32

02/27 12:50, , 1F
實習特教 再加科國文 會先是身障國文
02/27 12:50, 1F

02/27 12:50, , 2F
再加中等國文 就是一般國文老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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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7:50, , 3F
謝謝回答
02/27 17:50, 3F

02/27 18:36, , 4F
大家討論的好熱烈 本討論串放在精華區9→8
02/27 18:36, 4F

02/28 00:23, , 5F
其實不用管有沒有"身障國文"只要有國文科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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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0:23, , 6F
教的"合格教師証"就一定可以考特教班和資源班
02/28 00:23, 6F

02/28 00:24, , 7F
"合格教師証"比"加註"不是指"加科"喔.讓人家
02/28 00:24, 7F

02/28 00:26, , 8F
覺得專業..
02/28 00:26,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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