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特教老師的加科登記(or第二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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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未來大五實習要實習特教的大四學生. 不過.... 特教是我的輔系. 本科系是一般的中等教育國文科. 剛剛在另一個版(教師版)爬到一篇文章...看了覺得有點奇怪:(摘取部份文章). [...特教跟普通教育是分流的,. 就算修了第二專長,也只能夠加科登記,並不能拿到第二張教師證。. 如果是普通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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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修完中等一般教育學程(含教材教法和教學實習)... 在取得特教教師証後..可以再去辦中等國文教師証. 目前已經不用再實習及考檢定考... 另外,特教和一般科是不一樣..所以不能算是"加科". 加科是指取得中等教育階段不同科別之教師証... 例如:當你取得某一科(如國文科的教師証)之後. 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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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你有特教的學分. 你實習特教 就會拿到特教的教師證. 你未來可以申請兩種(特教與中等都修完的狀況才是兩種喔). 一種是 特教的國文科 一種是中等教育的國文科. 另外 你去修二專長一樣. 你可以加科特教數學科 也可以加中等數學科(但你要有中等國文才可加). 不過 申請很麻煩 @@. 像我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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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實習哪一科,你的第一張教師證就是那一科. 特教教師證除了分成中等(任教國高中)和初等教育(任教國小)之外. 特教自己只分成身障和資優兩類,. 目前並無所謂特教-國文,或是特教-數學這樣的分科. 所以你在師大或中等教育學程拿到的特教教師證,就是中等特教教師證. 你在師院或初等教育學程拿到的特教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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