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特教老師的加科登記(or第二專長)??

看板sp_teacher作者 (看文章)時間17年前 (2007/02/26 12: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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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未來大五實習要實習特教的大四學生 不過... 特教是我的輔系 本科系是一般的中等教育國文科 剛剛在另一個版(教師版)爬到一篇文章...看了覺得有點奇怪:(摘取部份文章) [...特教跟普通教育是分流的, 就算修了第二專長,也只能夠加科登記,並不能拿到第二張教師證。 如果是普通科,就可以拿到第二張教師證, 也就是說你具備了兩種科目的教師資格,也多了一個任教的機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問題1] 這篇文章說的是正確的嗎? 我大五選擇[特教]為實習科目...能拿到特教的教師證..., 但我之後加科我的本科系... 卻不能拿到第二張教師證嗎??---->這是指中等教師證嗎? (我專門科目+中等教育學程都已修畢) 那我本科系的加科效力何在?有什麼作用嗎? 還是我誤解了那篇文章的意思?? 其實我一直很不了解特教與中等之間加科的規定, 問了學校之後還得到兩.三種版本的解答.........(無言) [問題2] 之後我可能會去報名第二專長班(可能是數學), 等到可以加科之後, 是加在中等教師那邊的資格嗎? (照我找到的那篇文章,第二專長加科不知道是加在哪裡......?) 希望板上知道答案,或是有經驗的老師能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76.162 ※ 編輯: smithisland 來自: 220.137.76.162 (02/26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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