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特教老師的加科登記(or第二專長)??

看板sp_teacher作者 (柳暗花明又一村)時間17年前 (2007/02/26 12:32), 編輯推噓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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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ithisland (看文章)》之銘言: : 我是未來大五實習要實習特教的大四學生 : 不過... : 特教是我的輔系 : 本科系是一般的中等教育國文科 如果你有修完中等一般教育學程(含教材教法和教學實習).. 在取得特教教師証後..可以再去辦中等國文教師証 目前已經不用再實習及考檢定考.. 另外,特教和一般科是不一樣..所以不能算是"加科" 加科是指取得中等教育階段不同科別之教師証.. 例如:當你取得某一科(如國文科的教師証)之後 然後又修完數學的專業科目相關學分(學分依各校規定).. 即可辦理加科登記..取得中數學科教師証 若是去修第二專長一定可以取得該科的加科登記.. 加科不用重修教材教法和教學實習 只要符合"各校專業學分對照表"規定之學分即可..每個學校的學分不一樣.. 看你在那裡修第二專長..就要依他們學校規定.. 所以你如果要取得數學的教師証 你說要先去實習特教..所以 首先你要取得特教教師証之後.. 再去辦理中等國文科的教師証.. 然後去修數學第二專長的學分.. 取得數學第二專長學分認証表.就可以拿到中等數學的教師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208.83 ※ 編輯: lkoj 來自: 220.143.208.83 (02/26 12:35)

02/26 17:51, , 1F
非常感謝,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
02/26 17:51, 1F

02/26 18:09, , 2F
再請問一下,所以我實習特教,也是可以
02/26 18:09, 2F

02/26 18:10, , 3F
拿到第二張教師證囉?就是中等的教師證
02/26 18:10, 3F

02/26 18:31, , 4F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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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0:32, , 5F
正確的名字是"轉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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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0:34, , 6F
是說先拿[特教],再拿到[中等教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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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0:35, , 7F
是叫"轉類科"是嗎?因為不同"體系"?
02/26 20:35, 7F

02/26 23:06, , 8F
資料都齊全直接拿去辦理中等的教師証就可以了
02/26 23:06, 8F

02/26 23:10, , 9F
我的情況是與原PO相反..我已拿到中等數學教師
02/26 23:10, 9F

02/26 23:11, , 10F
証..目前念特研所..然後加修中等特教學程中..
02/26 23:11,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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