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聊天] 蚊子果然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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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殺畜生、蟲、蟻、蚊、蝨等。若殺天神、畜、蟲等不死,
見殺歡喜-下品可悔罪。」
殺畜生或者是見殺歡喜,下品可悔罪。這個是犯戒的輕重。
戒律的制教,跟化教的業果思想不太一樣。
制教罪的輕重是約外境。
殺生來說是就他所殺的對象,人是上品罪,鬼神是中品,畜生是下品。
約外境來安立輕重。但是業果的角度,它主要安內心。
譬如說,你在造殺生的時候,你內心有三種狀態,
就是方便時、根本時、成已時。
你在要殺生的時候,你殺生之前,內心當中是經過很長時間的構想,
一種計劃,不是臨時起意的。
第二個,你正在殺的時候,生起很大的歡喜心,很重的瞋恨心,
甚至於把他凌虐致死。
第三個,成已時。你殺生了以後,一點都沒有後悔的心,
對你所造殺生的行為念念的隨喜,不生懺悔。
這樣子即使你殺的是一個畜生,就算你殺一隻狗。
這隻狗,你殺之前經過很長時間的計劃,
在殺的時候你用很重的瞋心把他凌虐致死,
殺了以後一點都沒有悔心,那麼這樣子在業果上也是非常的重的。
業果的輕重,它偏重在心。
佛陀的制教是偏重在境,以境界來判定。你如果是人,就是重罪。
鬼神,中品。畜生,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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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人心淨...便見此土功德莊嚴...[維摩詰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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