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記事
早上看到謝春德的新聞
整天都非常不舒服
想想身為旁觀者都如此
更何況受害者
多年來是怎麼過的
非常難過
真的生氣到言語無法表達
以前家人會說美國人特別重視小孩
但自己只知其然
不知所以然
現在明白來自保護弱勢的價值觀
因為未成年無行為能力最無法自我保護
這種年紀很大的成年人長期性侵未成年
在這裡幾乎是最嚴重的等級(只有受害者12歲以下比這個更嚴重)
刑期最少最少15 20年起跳
台灣這方面的刑罰輕到令人憎惡
希望會有人因此開始推動法律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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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4.71.50.98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rozac/M.1688679175.A.B0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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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希望能出現某些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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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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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不相關的第三者看都忍不住會哭
我無法想像為什麼自己的小孩會這樣處理
事主替媽媽說話很可以理解
我想她的狀態跟創傷可能目前沒辦法承受去面對
明明該保護自己的人的作為跟問題
但事主的原諒接受絕對不能當成開脫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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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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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一般來說
如果加害者年齡也很輕 同樣是青少年
和加害者跟受害者年齡相差很大
法律上會是不同的等級
也就是年齡大的成年人性侵未成年
會被視為是惡性更重大 因為擺明是欺幼年少無知
所以會判得很重
甚至可能到無期徒刑
我覺得重刑很適當
畢竟童年對人一生的發展影響太重大全面
而且受害者年紀小未來人生那麼長 受苦的時間遙遙無期
※ 編輯: hesione (74.71.50.98 美國), 07/08/2023 10: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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