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對於蔡英文一句話覺的很奇怪

看板politics作者 (東方耳)時間14年前 (2010/04/26 09: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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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han (馬:台灣勇氣過難關)》之銘言: :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為了不知道能換取多少的經濟利益,現在可以確定的,馬政府是只要針對中國人 : 就是百般忍讓,連最基本法治、言論自由都要迫害,我倒覺得馬先生 : 已經跟對岸很像了,維護特權階級、打壓言論新聞自由(別不承認,報導個 : 連戰現金4.7億購買豪宅就要搞個資法,現在已經二讀!),以及支持高貴中國人使 補充一點有關個資法的資料 http://epaper.dpp.org.tw/NewsView.aspx?ni=8131562500 論及個人隱私權的保障,司法院釋字603號揭示,隱私權乃不可或缺之權利 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在正常合法的程序下,公務及非公務機關於蒐集 或處理、利用前,應踐行對當事人的告知義務 若民代僅以「如須向當事人告知資料來源,將造成實務上問政與質詢之困擾」的原因 就要排除告知義務,如此將逾越比例原則,形同授權民意代表可以侵犯人民隱私 我們認為,法律要保護的是普羅大眾,非民意代表,民代不可也不應以「問政」之需 為由,大開方便之門。 以上截取自民進黨電子報 http://www.nownews.com/2010/04/22/11490-2594828.htm 李俊毅說,個資法當初是經過朝野黨團協商之後雙方都同意的版本 「因為當初有國民黨委員提出來把立委問政納入免責範圍 行政院提出來的版本把有關媒體的報導免除個資保護範圍 結果被同時去除,當初為了避免被外界認為民代自肥所以去除 結果發現到可能沒有照顧到新聞自由的保護,以及加上可能會 傷害到網路資訊傳播重大利益」。 以上截取自NOWNEWS李俊毅的說法 : 用暴力,不然下次請針對中國旅客再大鬧機場請依法辦理.. : PS:中國觀光客很跩,可以亂衝撞機場及其安全門,我很好奇台灣國人萬一去撞, : 會是怎樣待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146.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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