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審會通過國民黨之返聯公投案

看板politics作者 (oodh)時間17年前 (2007/08/31 01:2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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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 還是回 R大的 沒有引文的必要就不引了 恕刪) (對了 我可以把這串討論你的回文部份 移到我的blog嗎? <不行的話請告知 多蝦>) ---進入正文-- 所以說 你也支持 把公投法分成兩種目的(用途) 來給與不同的效力和規則嘍 我也不反對 認為 公投可以修憲 這樣 但是呢 我也不反對... 不代表 它就沒有爭議 問題可能是出現在「國格」 這個東西上 或者 用比較為人熟知(但我不知道貼不貼切)的說法是 「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 的問題上 很...久以前 我提過「國家」的人格性 (板內搜尋 「泰法」 或見.. http://www.wretch.cc/blog/oodh&article_id=4888017 ) 如果國家是有人格的 -- 「國格」 那 它就不只是一個 「讓人民生活愉悅的 實體」 不只有 人民 可以擁有國家 國家 也擁有人民 也是在這樣的假設之下 國家才能 (讓軍人面臨死亡的可能)出兵 攻打或防守 如果 國家沒有國格 那對岸打過來的時候 因為 1. 人命是絕對最高的 2. 只能選擇對全體人民有利的 (沒有所謂 對國家有利 的事) 那一定 不用想 投降 但事實上 這個世界 大概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是無國格的 君權時代 國格 就是由 皇帝的榮辱、史載的褒貶、國際上的互動 組成 (國人的生活 就是由史載來代表) 而 民主國家 「國格」通常是透過 「立憲法」的成文過程 來彰顯 舉例來說: 我覺得高個子很醜 雖然社會普遍不這麼覺得 但我覺得 這就是我人格的一部份 雖然世界都認為 有君主是累贅 不文明 但我們國家就是有! -- 「它寫在憲法裡」 我們國家也可以 就是要信天主教 --「把它寫在憲法裡」 如同上面我提到「國家的人格感」一文中所說 我 是由「感覺到我是什麼 -- 手腳是我的一部份 桌子不是 爸媽是我的一部份,後來有了弟弟之後 才發現不是」來展開、建立 「人格」的 所以國格的第一要務:「國家的領土」、「國名」 -- 「寫在憲法裡」 好,我問你 說實在話 沒錯 我們是由 與我們相關的人 所交織影響出來的 如果你有看過電影「楚門的世界」 一個人 的人格 其實 也可以定義為 「它生活歷程中週遭的一切(不只人 是 被他感受的一切)」 而人 甚至是最主要的 那麼 我擁有人人 人人也擁有我 我的存在 (實際上)可以被人們 (某種形式地)肯定 與否定 對吧 那 你認為 我們能接受 「開放投票 oodh 倒底叫什麼 」 這樣嗎? 你能接受 你爸媽 突然說你不是他們小孩嗎?(不只是養子 甚至是 他們不認識你) 如果 一個國家 有國格 這個國格 是可以用公投來修改的嗎? 國民大會 立憲 對「國格」這個...東西 而言 國民大會 是世上唯一可以算 「它的上帝」的存在 很多人、國家、州 不支持 死刑 因為 他們認為 只有上帝 能帶來、帶走生命 如果 國家有「國格」 它能被國民大會修改 就已經很...為人民著想了 所以才有「剛性憲法」、「柔性憲法」之分 -- 可以視為 在立憲精神上 對國格、憲法本位 的觀點不同 所以說 你提的那位學者 她是採類似所謂 柔性憲法 的觀點的 「國格」 要你突然想 會覺得是一個多出來、只會帶來紛爭 的東西 但 如同我 上面那篇「國家的人格感」 或 我也曾同樣提過「民族 的人格感」 (板內 搜尋「五胡」 或見 http://www.wretch.cc/blog/oodh&article_id=4888628) 文中有提到 其實國人 因為有了「國家 的歸屬感」 而解除了心中許多的負面情緒 許多成名的文人 例如 魯迅 都是因為 「既無法割捨對國家民族的情感和認同 又 存在著(受西方教育後)對自己國家 的不認同與批評心態」 才 (很不愉快地)激盪出這些文學鉅作 雖然 我不是 (尤其不是 激進的) 國家主義者、民族主義者 但我很能了解、也知道事實上很多人是 很在乎 「國家」、「民族」的 所以說 我並不特別支持 「柔性憲法」的想法 最近 我看到 李東昇 在推「世界公民」(龍應台 好像也支持這個吧) 也許是我個人 批判性強了點 我馬上想到的是 陳之藩 「失根的蘭花」 也許 國家 的確可以是對人「沒什麼太大利益的存在」 但 讓他變得這麼沒「意義」 對人格 難道不會造成傷害嗎? 如果說 本來就沒有「國家」的感覺 也許不會 (像以前人有「家族」感 現在人從小沒有 所以也不會因為家族分散而失落) 但本來是有 國家 概念的人 在看到自己國家就被一場選舉給變了..不會很衝擊嗎? ----離開 通案 說到台灣的個案--- 今天台灣 很多人對民族的情感 被中華民國憲法 干涉、破壞了 所以想修憲 因為覺得憲法很該被修 所以傾向找尋、支持 「容易修憲」的理論 但卻沒有想過 今天讓你很容易的修了憲 改叫台灣 十年後 你還沒死 就眼睜睜看著下一代 透過修憲 把國名改成台北、改成夷州 甚至修憲訂下終統時間表 有沒有想過 這樣好嗎? 你真的能 接受 「這就是民意」嗎? ---------------把話題扯遠---------- 昨天(今天) 有一個少年 因為父母不給他玩 online game 就燒炭自殺了 我想 也是人格的一部分 就要眼睜睜看它失去了吧 (我為此 超~難~過~ 了 好一下子) 二戰終戰那天 也應該有很多日本人自殺吧 ---------------再扯回來吧------------ so... 說得有點恐怖 我不是不知道 憲法也罷 法律也罷 正義和民意 應該是最大的這種事 但 我要提醒 憲法的本位、國格 對國民而言 也是「很有價值的」 如同我之前那篇文章說 「我們常常會專注在一個邏輯 而忽略了另一個」 「國格」就是在討論國家組織與憲法、公投時 常被忽略 的邏輯 以上 -- 自幼家貧 既無嗜好 不學無術 亦無專長 唯打翻茶杯 或飲料罐 或新鮮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麵 鋁鐵生熟不銹鋼 大小利樂錫箔包 有色無色玻璃 軟殼硬殼塑膠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無一免溼 初時心喜 觸翻熱湯而後敗興 久之或憂 撞倒汽水反得釋然 本為一時之誤 積久成習 偶一為之 還傲世中無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01.54

08/31 01:28, , 1F
是的 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我們該思考的
08/31 01:28, 1F

08/31 02:18, , 2F
可以轉阿 國格已經談到行而上了吧XD
08/31 02:1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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