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對這份攝影協議書有何看法
更新:
補上協議書的翻拍照片
http://0rz.tw/694GY http://0rz.tw/244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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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對拍攝倫理/道德/原住民很感興趣
也去過幾個族群的祭典看到非常多令人感冒的拍攝行為(也開始自我反省)
昨天剛好碰到一個在原住民祭典攝影界非常有名的一位大哥稍微聊了此事
感受更多了
也想把我所看到的一些情況跟大家分享
所以這將是非常長的文章 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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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網路重播(只播到下週二)的節目
主題是講遊客若到奇美部落祭典進行拍攝以前
需簽定拍攝協議書
(相關新聞可參考http://0rz.tw/f24IH)
節目網址 http://0rz.tw/b24Gm
有從幾個層面跟實例來討論這個主題
發人深思故推薦收看
我今年第一次參加豐年祭(奇美的)
豐年祭最後一天因為是最對外開放的
所以有要求拍攝者要簽訂協議書
(遊客簽後會拿到攝影證 才能進行攝影)
我是幫忙在服務台負責此事
先說自己
我第一次看到拍攝協議書
攝影人在拍攝時都是有目的
有目的應該可說是等於有私心的
所以當那一張a4的協議書裡的須知/規範/協議事項不少時
照道理會讓我覺得很受限
(啊我就是慕名而來 單純拍照留念 怎麼那麼限制我)
但我簽時只是逐字看完吸收後
覺得很ok就簽名了
觀察其他遊客(大多也是第一次看到這種協議書吧)
幾乎是拿了協議書就直接簽名
(有少數人會稍微快速瀏覽才簽名)
我想這是因為大家都是進到會場入口處就會看到協議書的大海報
而大家應還蠻能接受那些須知/規範/協議事項吧
因為都沒人跟我詢問或討論/爭執任何一條協議事項
<被拍攝者是弱勢?!>
弱勢這兩個字(或許有更理想的形容詞?)
我意思是看到族人不像那種能跟攝影師隨時互動的外拍MD
是在進行祭典時的被拍攝者
專心都來不及了又忙錄
哪能注意到誰在拍他/怎麼拍他
最嚴重的是祭典多少都有禁忌
攝影人會無知或故意失禮拍攝
(違反祭典禁忌...如禁止閃光/跑入會場中心/任意抓人拍照)
而嚴重干擾祭典
我們會以為族人只要當下制止就解決了
但沒那麼容易
已被干擾還得花時間力氣心情去制止對方(還常屢勸不聽)
所以我會覺得此時的族人就是弱勢
原住民都是那麼熱情歡迎外地人到訪
卻同時讓自己有受傷的可能
<協議書真的能產生規範?!>
我完整參與四天的豐年祭
除了有幾個人總會很貼近族人拍攝
(判斷 不外乎是專業級攝影人/文史工作者
還有最樂於談論各地奇風異俗的眭皓平 =_=)
有兩個人跑到族人圓圈裡拍攝
(但他們好像是很晚到場可能沒看到黑夜裡的規範海報
協議書服務台也已收攤 他們應沒簽到)
就都沒看到其他失禮拍攝者了
所以我覺得協議書確實多少能達到規範耶
像我參與過兩個地方的矮靈祭
大家失禮的行為跟人數真是多到我快看到氣死
所以我覺得奇美幾乎沒有失禮者
確實是協議書跟大海報奏效
畢竟只要有人帶頭失禮
馬上就會接二連三的有人加入而溢發難以收拾
協議書其實是給外來者很好的"事前教育"
<討論>
以下問題
不管是否拍攝過祭典
都歡迎各位分享看法
* "認同"這份協議書 或簽訂但不全然認同 :
("接受"不等於認同 有的人或許是不認某些事項
但人都大老遠跑去了 不簽就不能拍 那怎麼行 只好妥協簽訂)
不認同的是哪幾項呢 原因呢
(不認同 如:讓你覺得不夠合理的)
* 即便你願簽訂 但有某些項目會讓你覺得卡卡的 :
是免強接受的 原因呢
哪幾項的說法可以怎麼調整
或是能增加哪些補充說明
會讓這協議書更讓部落跟攝影人都雙贏?
(就是拍攝者會更願意簽訂協議書)
-->我覺得 畢竟協議書文字都是很剛硬
可加入軟性的補充說明(如前言)
好讓拍攝人更同理心能認同部落的立場/用意/善意
也獲知部落很感謝他們的配合(如結語感謝詞)
像是第5點 可說成:必須拷貝一份拍攝母帶給甲方 "以回饋部落"
(畢竟就是有人只從自己立場看事情:我肯拍你是給你面子
你竟然要求我得花時間力氣將作品copy給你...)
-->第2點 "場外"的定義很不明確
(應指族人進行祭典的活動範圍之外
或不要衝到族人正前方拍攝--因為他們都是"正面對著祖靈"進行祭典)
-->第7點裡的"發表" 應說明是"若因發表而有所金錢收入"
* 能增加哪些作法 讓拍攝者會更會確實履行協議書裡的承諾 :
像我在想 離開部落後到底有多少人會確實履行第五點?
我個人認為就攝影這件事來比較拍攝者跟被拍攝者
我覺得是前者從後者身上得到的收穫大很多
畢竟這是他們自家的活動
他若要自己玩拉起門不讓外人來看也說得過去
但只要他開門了收穫大的肯定是這些拍攝者
更見識了以前沒曾接觸的
也拍了滿意的 足以留念或將來用以營利...的照片
所以我會覺得第五點是我會是做理所當然去配合回寄
但要是整體回寄狀況很不理想
我會建議他們下次可嘗試提供回郵信封
以鼓勵+方便拍攝者寄回copy的作品
更是展現部落的誠意
(不過若真附上回郵 那準備個一佰份郵資就好幾千了 部落也負擔不起
看來應是提供寫好回寄地址跟收件人姓名的信封)
--> 第10點 要放到第8點的前面
ps.假設做了上述的調整
那第10點 若要發表在個人blog 看似也得比照辦理囉??
可是這不大容易都要求做到吧
(例如blog大多是心情感受的紀錄-
不如照片 那麼容易願向任何人公開~~ 我想)
若有人沒做到
(搞不好有人會寫說奇美豐年祭很爛 或哪些很不理想...
這就很難願意 先徵得部落同意才發表吧)
而甲方也真的要提出法律告訴
這告訴算是合理的嗎??
(可是若說blog很多都是個人遊記...就不列入規範的話
當然也會有錯誤的詮釋或報導的文章出現)
最後請容我多嘴
因為這個部落跟它的豐年祭真是太有名了
聽奇美族人說長年來很多外地人來訪
但太多人都自以為是專家學者
(如 寫論文/學術研究/文史調查...)
或願到部落是很給他們面子
或自己是要帶資源去幫助部落的....
卻是讓部落遭受說不盡的傷害
(不當的攝影/報導/學術研究
甚至有很不當作法去收括珍貴文物....)
我知道太多部落都一直在承受各種外地人製造的傷害
卻太少部落能像奇美有能力作出因應之道
所以希望我們都自我省思
在接觸他族文化時
是否要避免用看待奇風異俗
或認為他族比我族是較原始/不文明/傳統.....
就自覺/不自覺的做了傷害部落的事
談攝影倫理或攝影道德確實是較嚴肅
而攝影的鏡頭跟行為就等於拍攝者觀看這個世界的那顆心
所以只要多些同理心
就能讓被拍攝者感受到你的誠肯心意
而非成為失禮的影像掠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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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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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lean 來自: 61.57.141.98 (09/09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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