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術後未送加護病房害死癌患 名醫賠260萬還判刑
共 18 篇文章

推噓17(21推 4噓 29→)留言54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goodpoint (worry)時間6年前 (2018/01/11 21:36), 編輯資訊
0
0
3
內容預覽:
身為有上百場訴訟經驗的人 又要出來說幾句話. 這個案子的重點以及會這樣判有期徒刑10個月的原因很簡單. 重點就只有幾個而已 :. 1. 受命法官是姚念慈. 2. 丁主任以為用錢可以擺平所有事情. 3. 天大地大我最大 (不是天大地大台科大). https://www.ptt.cc/bbs/medst
(還有948個字)

推噓1(4推 3噓 14→)留言21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Tosca (徵求交配對象)時間6年前 (2018/01/08 15:40), 6年前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所謂 法理情 情理法. 法律是死的 但案件跟人 都是活的. 每一個都不一樣 每個都有自己的故事. 所以法官判決本來就會斟酌態度 犯意 悔意等等. 這很正常. 好比同樣是殺人. 1.謀財害命 為了錢財殺死對方. 2.夫妻吵架 憤怒之下殺了對方. 3.父親長期家暴 毆打媽媽 性侵女兒 女兒有天受不了 殺
(還有982個字)

推噓19(19推 0噓 12→)留言31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sexxy (性染色體:XY)時間6年前 (2018/01/06 17:5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其實啊,法界對醫師是普遍友善的,看到醫療糾紛,多半都會在心裡偷罵:幫你救命還要被你告,又一個死要錢的刁民。. 所以只要醫審會挺你,多半會幫你安全下庄,除非你自己太白目去激怒法官,或者遇到特別仇醫的,但這些都是特例中的特例,真遇到也沒辦法。. 不過如果醫審會說你有疏失,那法官當然也愛莫能助,除非你能提
(還有533個字)

推噓6(6推 0噓 22→)留言28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時間6年前 (2018/01/06 12:01), 6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cerberi: D大 那住進ICU後多久 轉出. 後出血才不會被告呀,這個案例之. 所以抓未進加護病房 是因為出血是. 手術併發症很難告成吧. 這種問題也不用硬護航扯進多久才. 可以,而是主觀上你到底有沒有關. 心怎麼減少治療過程中的風險. 外科神醫沒出過事的(或是失憶嚴重. ,記不住自己出過事的
(還有926個字)

推噓34(34推 0噓 34→)留言68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AAATP (我老婆超級棒!)時間6年前 (2018/01/05 10:1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必須說,就這一點而言,台灣的法界真的很糟糕。. 法律判的是「犯行」,而且是「當下的犯行」,基本上不判「犯意」,所以很多罪. 是沒有「未遂犯」的,因為我們不處罰你的「犯意」. 當然,在「過失」部分就要談犯意,但是這個「犯意」不是「悔意」!台灣很多法. 官就是把「事後的悔意」跟「事件的犯意」扯在一起講
(還有663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