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對於最近醫美法案的一些想法..

看板medstudent作者 (呆)時間8年前 (2016/04/17 02:02), 8年前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7/19 (看更多)
今天就一次把所有講完吧 含本篇共再有分兩篇文 兩個不同主題 最後也就大概不會再多說什麼了 注意,都是超長文 (對不起...話太多) ----------------------------------- 因為收到一些信 乾脆直接在這篇一起說明 因為文章太長了 會分個part 2-1,2-2, 因為都是長文,先給個大綱: part2: 醫美亂象與糾紛實際情況討論,及法案不合理性及對民眾之無益性 -part 2-1 醫美亂象之”非醫師端” - part 2-2 醫美亂象之”醫師端” 本篇內容主要是針對醫美亂象的解釋 然後再針對目前法案對醫美限制的不合理談, 我會儘量白話讓學生還有沒出去過的醫師甚至民眾看得懂 **另外,因為我在醫美資歷並不長,所以可能所見不夠廣,歡迎前輩賜教 不過和前面的一些訴求觀點不太一樣 如果討厭醫美的就不用看了 p.s 文章長,因為要解釋的很多 ——————正文開始 part 1 非醫師端 現在醫美亂象跟糾紛大家都很多,大家也都知道很亂 但,“亂在哪裏” 大家只看看新聞甚至被新聞帶風向 但真的有人能說出個所以然來嗎? 民眾端希望的是能夠得到安全的醫美 也希望自己繳的錢能得到該有的效果而不是被騙 醫美的確該控管 ”但是醫師端該被控管的部分為何?“這是我一直想提的重點 先針對我實際也看到一些簡單提出來講 基本上,醫美亂象可以從”非醫師端”及“醫師端”討論 1. 非醫師端 - 不實廣告甚至是違法廣告,誇大療效,欺騙客人買課程,事後客人發現療效 與當初推銷不符 - 金錢糾紛, 這部分比較複雜,僅能簡單舉例:ex:買療程但未做過的療程不予退費, 醫療糾紛處理 p.s 基本上以法律上來說,只要沒做過的療程就可以退費,同理可應用在補習班買課程 - 機器問題(機器種類繁多,光是一檯淨膚雷射我就摸過三台以上不同的機器) (名稱繁雜,光同一個機器如”淨膚鐳射”就可以有四五種以上的名字) - 材料問題 - 使用違法醫材 - 非醫療界之商業介入問題 - 其他 首先,一般新客人一進入診所會有幾個流程 1. 先有個“諮詢師”可咨詢並推薦療程(推銷攻擊的開始) 2. 如果有需要醫師評估的項目, 便會帶去給醫師評估 (ex: 以針劑為例:評估施打部位, 劑量) 如果只是單純鐳射, 醫師就直接跳到4, 操作鐳射療程 3. 再帶出去 “諮詢師”跟客人討論 (價位,療程內容,活動套裝優惠等”推銷&價格戰”) 4. 價錢談好,開始療程 (詳細步驟就不贅述) 這些步驟中,醫師做的只有”評估”跟”操作治療” 其他的後面的推銷價格戰 醫師根本都沒介入 而最常造成糾紛的就是”諮詢師”這塊 諮詢師大部份沒醫療背景,有的會了業績壓力誇大療程狂推銷 客人被話術糊弄得一愣一愣 而醫師根本不知道諮詢師和客人端的對話和保證 結果療程結果跟預期不符 客人就會覺得被騙不爽 而有的亂推療程到甚至造成客人端傷害 另外還有關於推銷金錢糾紛的部分 在流程3.的推銷&價格戰這部分常常讓人受不了 似乎不交錢就出不了門, 事後後悔卻要不回錢 有的診所會說只能換課程不能退費 事實上,只要“沒接受的治療”,都可以要求退費 不用理診所那套說法 而正當的診所通雖然會希望你不要退費,但絕不會說不能退費只能換療程 而這部分也是常常發生的糾紛跟造成民怨的地方 再來是機器問題 基本上現在機器廠商跟種類太多了,常見美國機,韓國機,甚至還有德國以色列等等 功能一樣,不同廠牌的機器都一樣優秀嗎? 別傻了,一分錢一分貨,普世皆然 不想去評論哪個機器好,但就一個重點 “機器有差”! 同一個功能的機器從80萬到2-300萬甚至更貴都有,你說國產車=雙B, 誰信? 在醫美上標的價格卻未必一分錢一分貨 而讓民眾無所適從的還有機器名稱 明明就同一檯機器, 在市面上卻可以有四五種不同名稱 比方說, 黑娃娃白娃娃泥娃娃粉餅鐳射巴拉巴拉, 誰是誰?? 而且常有莫名的話術 ex: 淨膚鐳射 C6, C9, C12, 診所會誤導C12是C9之後最新機器 實際上, C12跟前兩檯根本不同廠牌,毫無關係 不只機器,同一個材料也是有各種詭異名稱像前面提到的3D, 4D 32D等 診所用個話術說得天花亂墜,民眾根本分不清誰是誰 舊的東西也可以說的很先進 光是名稱就亂七八糟的 不只民眾分不清楚,連醫師都分不清楚一檯機器有多少名字 另外機器還有保養問題,標準的保養程序其實不便宜, 比方說鐳射探頭是消耗品而且很貴,還有其他的保養 這些都要一定的成本 有的診所省完機器成本再來就省這邊的成本 其實仔細想就知道 一般新開幕的跟特殊活動要吸引客人就算了,長期下來的價格戰診所從哪省? 客人大部分只追求便宜划算,以為價格競爭,而忘了有些固定成本是省不下來的 那診所端要怎麼省?手法自己想 學長就曾感嘆:劣幣逐良幣,照標準走的卻要被亂來的用價格戰排擠 而且機器端屬於診所端的部分,受僱醫師根本無法決定 基本上受僱醫師就像上班族 對醫師而言主要是學會怎麼操作機器,施行療程等醫療面 不太會去管老闆怎麼經營公司和其他診所雜務等 材料方面 以注射藥劑為例 有的必須加NS稀釋然後抽出部分使用(類似heparin的概念), 通常是小姐抽好量給醫師打 雖然都會有既定的稀釋跟換算方式 但是”“實際面””上中間怎麼抽,抽什麼,怎麼稀釋,醫師端常常不知道 (就算他解釋怎麼抽,中間作假醫師能知道嗎?) 而即便是玻尿酸種類也很多,各個分很多細項以及可以打的部位 以前有的不良診所買不能打臉的分裝 受僱醫師只是直接看到一支裝好的針劑 不過還是因為出太多事 現在都要求”現場拆封”,比較沒有問題 (如果有診所還這樣,千萬別再待了.....) 另外以埋線為例, 埋線也是分很多線材 而且部分合法, 部分不合法 (所謂的合法是通過衛生署什麼什麼的, 類似個GMP的東東) 有的是國外早就合法使用很久但台灣尚未通過 基本上合不合法是只在有無拿到”台灣衛生署的GMP” 跟能不能用在人體是兩回事 如果是某些大國如美國行之有年,很多使用案例的醫材 醫師通常不會想太多 其實看到前幾天的新聞前我也不知道那不合法 一堆診所都在用 而因為太有名了,根本不會想到要去懷疑有沒有那個GMP問題 不過我相信現在以後大家也會跟著注意了.... 再來是 “非醫療之商業介入問題”(但這個更複雜更難管) 只要是診所就是醫師開的?錯了! 事實上很多診所上面根本是非醫療背景的大老闆 要開診所他只要出錢請醫師開就好了 醫師只管醫療業務,診所經營,廣告,人事,材料,進貨等都老闆管 在這個狀況下 “醫師除了是操作者外,其他經營事務根本都不甚清楚” 老闆也是有分好老闆壞老闆 不是全部商業老闆都是壞人 但同樣的也不是全部老闆都不會亂來 甚至連醫師也有亂來的 而商業模式主要就是以”最大利潤” 為目標 廠商說得天花亂墜老闆也不懂,就選功能一樣最便宜的就好 或者廠商吹噓說很多家診所都有在用這檯機器巴拉巴拉拉 說服老闆相信這檯機器的市場利潤,老闆也可能會買 衛生署合格這種很多非醫界老闆大概也不清楚, 廠商只要說一句就快過了老闆可能就先買了 一般受僱醫師在外面就像上班族 通常也只能單純配合診所的機器 一樣,一切的改變都要出過事後 現在機器上都規定上要掛上證書 p.s 其實醫美蓬勃下來賺最多的是廠商...... 此外,商業老闆的經濟力>>>>>>>>>正常醫師診所 打廣告,購物台,殺價格戰,他有龐大的資源跟一般醫師耗 一般醫師的資本根本很難與之競爭 而用原廠好機器好材料的更難,因為有一定成本壓力 而民眾更只會被價格給吸引 最後還是變成一個現象:”劣幣逐良幣” 要如何制衡這種現象?很難 而且其實醫師自己要開診所也需要找投資人提供資金(醫美診所一間成本非常高昂) 而如果有非醫療之有錢老闆要開診所也只要找個負責醫師掛牌就可以了 (這邊”負責醫師”又可以談很多,只能說,別隨便給人掛負責醫師開診所 尤其是剛出道的醫師或剛踏入醫美界的醫師 最容易成為目標 真要掛至少要在這間診所待個半年一年再考慮 除非是認識的, 或最好老闆是醫師的 不然他再怎麼跟你講天花亂墜,再怎麼拿掛牌費誘惑,都不要上當 而且裡面不管是合約還有很多部分都有陷阱 已經很多苦主中標了 這部分不贅述, 本篇主要討論醫美亂象 唯一簡單重點就是,負責醫師在檯面上就是診所是你的,責任也是你的 診所被告就是你被告,診所出事是負責人的責任 診所收入就是你的收入(延伸出去就是繳稅問題) 老闆逃稅在法律上是罰你,要你賠 甚至有的黑心詐騙集團欺騙醫師然後拿負責醫師資料去抵押借貸卷款逃跑 而負責醫師因此要負債甚至吃官司) 呼~打到這裡告一段落,沒想到光診所端就打這麼多 看到這裡 有沒有發現醫美真的很亂? 很多事都要”出事了“才有改變 那些出事的民眾當然很火很嘔 但是最常見的金錢療程糾紛,不實誇大的廣告,都不在醫師端 更甚者,有時連醫師都是受害者 不是醫師的責任可是最後卻要承受指責 試問藥品不當分裝或亂混,抽藥品作假, 機器問題 受僱醫師要如何防範?拿到的就是抽好的 診所也跟你講標準怎麼抽 但中間發生什麼事誰知道?(此處針對黑心診所) 連跟你合作的是不是真護士也很難區分 就像買食安油事件一樣 上游說油有被衛服部審核通過 直接裝好給下游超商 賣的超商會知道裡面有摻不合法的東西? 出問題的責任是在超商還是上游魏家? 而且以醫師角度而言 “醫院從來沒有醫學美容的訓練” 都是出來才學的到 剛踏入的醫師很多都不懂,在醫院都沒學過 基本上在完全熟練了解前都是照著診所做法走 事實上,很多情況“醫師還真的不知道不清楚” 近年來醫師也因為吃太多虧慢慢的開始變精明 但剛出道的醫師還是很容易成為目標中獎 基本上連剛離開醫院的主治醫師都有中獎過 黑心老闆黑心診所還有黑心詐騙集團還是不少 part2-2 再來是醫美糾紛之醫師端,這部分相對短 沒錯,醫師在醫美糾紛中並不是完全沒責任 最常見是 1. 醫師操作技術問題 這部分可分光療,注射針劑,手術去談 還有讓技術不成熟醫師操作客人造成併發症問題 2. 併發症問題 1. 技術方面 1.光療類(主要還是鐳射) 這是大部份醫美入門起手式 大部份的鐳射操作都不困難,一個月上手都算久 最常見的淨膚鐳射,demo練習自己人幾次,打一天就會了 相關知識也不難 ***這也就是前面提到排除非專科醫師的不合理性 基本上光療幾乎很安全 2. 注射針劑類或其他侵入性治療 最常見就波尿酸,肉毒,消脂針,埋線等 基本上這是比較貴且需要進階技術的類別 相對需要上課,觀摩和練習 也有隱藏的風險在 通常診所都是確定醫師比較上手後才會慢慢安排 而正常的診所都會讓醫師上培訓課及讓資深醫師帶 不正常的診所就是讓無經驗的醫師直接打客人 (但出過太多事, 目前好像也越來越少, 如果還有診所這樣,奉勸快閃) 但只要是醫療就可能會有併發症,尤其是侵入性治療風險相對高 更何況臉部血管走向可能會有變異性 不能保證絕對沒問題 即便沒打到血管內也可能壓迫血管造成相對缺血 一般覺得最可怕的併發症就是眼睛瞎掉 但即使避開危險區,採用相對安全的手法 還是很難保證不會發生 3. 手術 基本上我待過的診所還是都是相關專科在操作,所以無法提出討論 暫時告一段落 結論 簡單看下來,常見醫美糾紛 不實廣告,誇大療效,欺騙客人買昂貴課程 - 金錢糾紛, 這部分比較複雜,僅能簡單舉例: ex:買療程但未做過的療程不予退費, 醫療糾紛處理 - 機器問題 (機器種類繁多) - 材料問題 - 非醫療界之商業介入問題 - 醫師操作技術問題 -. 併發症問題 所以說,醫美亂不亂?亂!該不該管?該! 但現在的法條有助於上述幾點現象改善嗎? 在醫師端 要改善的方式是確保操作醫師相關醫美知識以及技術 讓民眾能夠放心被醫師治療 而目前的做法是 要延長”非專科醫師”回醫院接受 “跟醫美毫無關係的訓練時間” 甚至“專科醫師”回醫院大外科接受“跟醫美毫無關係的外科訓練“ 即便醫師拿到專科醫師執照, 剛出道還是對醫美什麼都不懂 還是可能被診所操弄或者出一樣的問題 而剛剛提到的非醫師端的問題還是存在 對醫美品質改善幫助在哪裡? 這樣的法案,侵害醫師的工作權益 更罔顧民眾對醫美亂象管控的呼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81.1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60829742.A.F22.html ※ 編輯: iamsrupid (223.141.81.118), 04/17/2016 03:09:45

04/17 07:59, , 1F
如果醫院幫外科收手術病患宣稱包醫沒副作用,會不會立馬去
04/17 07:59, 1F

04/17 07:59, , 2F
把幫忙收病人開刀的其他單位修理一頓??!!會不會考慮立
04/17 07:59, 2F

04/17 07:59, , 3F
刻離職??醫美就可以不管前端怎麼亂搞???你這樣說只會
04/17 07:59, 3F

04/17 07:59, , 4F
讓民眾站在偽福部跟大老那一邊
04/17 07:59, 4F

04/17 08:03, , 5F
簡化一點說,跟民眾說我醫生都不把關只管操作,品質有問題
04/17 08:03, 5F

04/17 08:03, , 6F
,你們死活不關我事,這會有民眾站出來捍衛這議題嗎?
04/17 08:03, 6F

04/17 09:06, , 7F
好亂。無良商人好可怕。
04/17 09:06, 7F
D大你好,我想每個人都有剛出道的時候, 剛出道的醫師對醫美真的很多不懂,因為醫院從來沒學過, 我不是指醫師可以用不知道不清楚把所有責任推卸掉,或說他們沒錯 而是在解釋有的醫師說不知道真的是不知道,以及為何會這樣 (剛開始不懂的時候都是先照診所教的做,對錯也不知道,要到老鳥了才知道) (而很多針劑真的是直接拿到抽好的,即使他跟你怎麼說,中間作假難抓) (更多是許多只是兼職醫師並非自己開業,且在不同診所上班,很難細究每個診所做法) 而有的診所真的醫師流動率很快,且專門找剛出道的新醫師 另外,醫美糾紛引起原因很多種,且很多是非醫師端的問題 把這些全部歸咎給醫師並不合理的限制對醫師實在不公平,尤其非專科醫師 現在的法案除了主要限制醫師外,對前述許多還是一點幫助都沒有 還有,管理醫美跟醫美綁專科是兩回事,不該這樣侵害工作權 撇開醫美,若未來全面真的限制全面專科化 意思是連醫師當GP的資格也拿掉了?(國外並沒有全沒專科化) 開業資格也要拿掉了? 診所資格將要限制某些特定專科?(ex.放射科及其他非內兒家專將不能出來看感冒?) 執照的權利不是只可以拿來做醫美而已.. 出走醫師可以去的地方也不是只有醫美診所而已 ※ 編輯: iamsrupid (223.141.81.118), 04/17/2016 10:10:11

04/28 10:52, , 8F
推~
04/28 10:52, 8F
文章代碼(AID): #1N4dukyY (medstuden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N4dukyY (med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