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婦搭公車心跳突停 台大生CPR救回一命

看板medstudent作者 (眾人都是孤獨的)時間10年前 (2015/06/26 12:42), 編輯推噓6(8239)
留言49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26 (看更多)
學科學的不是應該簡潔明瞭,寫長篇大論一堆有的沒的是當抒情文在寫喔? 先講結論:不管你救不救,反正我是不救的! 第14條之2:「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 予急救措施者 ,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除救護人員於值勤期間外,施救者一律沿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舊的法律搞得大家見死不救 →利萎豬公立新法試圖改善 →定新的法,但是細則沿用舊法 →任務圓滿完成(是嘛?) miaooooooooo:讓法律不該是下次民眾施救時的心理障礙! 舊的法律、法官決定你是否避難行為過當→造成民眾施救時的心理障礙 新的法律細則沿用舊法,法官依舊→不會造成民眾施救時的心理障礙 ??? 你所提的兩種方法,讓大家對台灣的好薩瑪利亞人法有信心: 1. 繼續爭取修法,至少把法條寫成像美國的樣子,甚至明文寫無民刑事責任且無但書 →那些利萎素質你信得過??? 2. 等待有利好心人的判例累積,讓不信任感消失 →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總會有幾個好心人搶灘成功 miaooooooooo:醫學有極限,法條也有。 現有的鳥法是你所說的極限?套句EREDAN的話:YOU ARE NOT PREPARED ! 結論引用楊智鈞醫師說的:“不管你救不救,反正我是不救的” 最後附上楊坤仁醫師的文章論證 http://goo.gl/dBHTNs -- 日甴由申甲曱日曱甲申由甴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208.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35293721.A.C1C.html

06/26 13:23, , 1F
PUSH
06/26 13:23, 1F

06/26 13:37, , 2F
就是這樣
06/26 13:37, 2F

06/26 13:50, , 3F
我們這一代醫師,應該是最後一代,什麼都會作、什麼都肯
06/26 13:50, 3F

06/26 13:51, , 4F
做、相信好心會有好報、行醫開大刀前連刑法有哪些罪都搞
06/26 13:51, 4F

06/26 13:52, , 5F
不清楚的......
06/26 13:52, 5F

06/26 13:52, , 6F
然後我們現在在補齊我們該學會的功課。
06/26 13:52, 6F

06/26 13:52, , 7F
引自蔡依橙醫師
06/26 13:52, 7F

06/26 14:04, , 8F
楊坤仁那篇是完全沒有法律概念又硬要裝懂的範例
06/26 14:04, 8F

06/26 14:05, , 9F
尊重專業,法是還不完善沒錯,但別只看醫師的法律論證
06/26 14:05, 9F

06/26 14:14, , 10F
樓上則是那種講法律卻不顧醫療環境的範例..
06/26 14:14, 10F

06/26 14:15, , 11F
用鬼島法率鬼島判決 要求醫療人員衝第一線? 尊重專業?
06/26 14:15, 11F

06/26 14:18, , 12F
你如果真的有興趣可以去讀讀判決書看有幾篇是亂判的,
06/26 14:18, 12F

06/26 14:18, , 13F
不要被媒體牽著鼻子走。然後我怎麼會無顧醫療環境,醫
06/26 14:18, 13F

06/26 14:18, , 14F
療崩壞的事實我也都知道啊,但這跟救路倒有沒有法律責
06/26 14:18, 14F

06/26 14:18, , 15F
任是可以就事論事的吧!
06/26 14:18, 15F

06/26 14:27, , 16F
本文的修法目標我也同意,補推,我還是願意救就是了
06/26 14:27, 16F

06/26 14:30, , 17F
依舊就是會做出不利好心人的裁決嗎? 問題是過去台
06/26 14:30, 17F

06/26 14:31, , 18F
灣討論到緊急避難是否過當時,也是支持救助者的耶~
06/26 14:31, 18F

06/26 14:31, , 19F
並不像你說的那麼糟
06/26 14:31, 19F

06/26 14:31, , 20F
所謂法條有極限,是所有的法都有但書;法條不可能給
06/26 14:31, 20F

06/26 14:33, , 21F
你100%的保證。不清楚為何你會認為這樣就是「鳥法」
06/26 14:33, 21F

06/26 14:51, , 22F
山難都要國賠了,有什麼判不出來的?
06/26 14:51, 22F

06/26 14:53, , 23F
樓上有去看山難事件的判決書嗎,還是只看新聞?
06/26 14:53, 23F

06/26 14:54, , 24F
山難事件的重點不在於緊急避難喔 可以翻翻判決書
06/26 14:54, 24F

06/26 16:16, , 25F
還有義工颱風淹水救人差點自己也被淹死,出來也是被
06/26 16:16, 25F

06/26 16:16, , 26F
告,哪有不起訴這種好事
06/26 16:16, 26F

06/26 16:19, , 27F
但是上面的案子二審無罪了 這對未來的相關案例會有
06/26 16:19, 27F

06/26 16:20, , 28F
參考價值。 許多人說要等到有人犧牲被告,等到後來
06/26 16:20, 28F

06/26 16:20, , 29F
無罪,才願意相信這次修法。但其實已經有很多人犧牲
06/26 16:20, 29F

06/26 16:21, , 30F
,但最後無罪了。未來的判決應該會更穩定。
06/26 16:21, 30F

06/26 16:23, , 31F
義消這案子2008年發生,二審是2012,應該家屬也沒再
06/26 16:23, 31F

06/26 16:25, , 32F
上訴了。即使輿論朋友都一面倒挺被告,但官司纏身四
06/26 16:25, 32F

06/26 16:26, , 33F
年也足夠改變一個人了吧。
06/26 16:26, 33F

06/26 16:28, , 34F
中心診所事件緩起訴,義消事件無罪,三芝落水事件
06/26 16:28, 34F

06/26 16:28, , 35F
直接不起訴。 這些救人被告的案子也是好幾年出現一
06/26 16:28, 35F

06/26 16:29, , 36F
次,判決不穩定是ㄧ定的。只能希望未來會越來越穩,
06/26 16:29, 36F

06/26 16:29, , 37F
最好事都迅速直接不起訴,免去跑法院的必要。
06/26 16:29, 37F

06/26 17:44, , 38F
skysuitor 所說的「亂判」... 醫界跟法界觀點一致嗎?
06/26 17:44, 38F

06/26 17:45, , 39F
裁判書列出的法官心證邏輯過程, 如果醫師覺得沒道理
06/26 17:45, 39F

06/26 17:45, , 40F
那這樣算不算亂判?
06/26 17:45, 40F

06/26 17:54, , 41F
Philcat 法官覺得醫師處置方法不對算是「亂治療」嗎?
06/26 17:54, 41F

06/26 17:54, , 42F
如果跨行判斷算數為何要有醫鑑會處理醫訴呢?
06/26 17:54, 42F

06/26 17:58, , 43F
那麼你於前面推文「可以去讀讀判決書看有幾篇是亂判的」
06/26 17:58, 43F

06/26 17:59, , 44F
不就等於白講? 因為我們看了也是白看啊. 跨行嘛
06/26 17:59, 44F

06/26 18:02, , 45F
我想講的是所謂恐龍法官的判決大多是有道理的,不要被
06/26 18:02, 45F

06/26 18:02, , 46F
媒體炒作牽著走,學過一點法律再看就會改觀
06/26 18:02, 46F

06/27 10:57, , 47F
法官只有學過法律當然只會用他懂得來解釋全部呀
06/27 10:57, 47F

06/27 10:57, , 48F
所以常常把專業跟不專業放在同一個天平上評斷
06/27 10:57, 48F

06/27 10:58, , 49F
因為法官老是只會用平等這可笑的意義
06/27 10:58, 49F
文章代碼(AID): #1LZDWPmS (medstuden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26 篇):
文章代碼(AID): #1LZDWPmS (med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