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該怎麼反駁反對醫師去刑的問題
我覺得論點盡量不要提到其他的行業或太多舉例
否則這討論會很複雜且很沒有效率
就病患與醫師的腳色來探討就好
病患因受傷或生病前來醫院,給醫師診治後不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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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殺了病人???
到底是誰殺了病人???
到底是誰殺了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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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官 or 低等生物 => 醫師!!!
那這樣的話病患因受傷或生病,就不應該來看醫師,因為醫師會置病患於死地
若P則Q => 非Q(-Q)則非P(-P)
"病患給醫師診治"(P) 則 "病患死亡"(Q) 可以推論為
"病患不死"(-Q) 則 "病患不給醫師診治"(-P) !?!?
所以生病請不要來找醫師,因為醫師會醫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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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醫師 or 智慧人種 => 疾病!!!
那這樣的話病患因受傷或生病,才應該來看醫師,因為醫師會阻卻疾病置病患於死地
若P則Q => 非Q(-Q)則非P(-P)
"病患得到疾病"(P) 則 "病患死亡"(Q) 可以推論為
"病患不死"(-Q) 則 "病患沒得到疾病"(-P) ...
所以生病請怪病患自己本身,為何會得到疾病...讓疾病殺死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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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醫師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個人主張醫療是在阻卻疾病的進展,而非獲得生命的延續
醫師是在 "阻卻你的病" 而非 "拯救你的命"
就像一場高速公路車禍車禍,不是"速度過快",不然就是"煞車不及"
當然要先排除別人來撞你之類的案件啦
"速度過快" => "疾病進展太快"
"煞車不及" (煞車不夠力) => "醫療不夠進步"
"煞車不及" (煞車不夠快) => "醫療不夠及時"
"煞車不及" (煞車失靈) => "醫療行為混亂"
A. 若P則Q => 非Q(-Q)則非P(-P)
"沒阻卻疾病"(P) 則 "疾病進展太快"(Q) 可以推論為
"疾病進展太慢"(-Q) 則 "阻卻疾病"(-P) 舉例...慢性病
B. 若P則Q => 非Q(-Q)則非P(-P)
"沒阻卻疾病"(P) 則 "醫療不夠進步"(Q) 可以推論為
"醫療夠進步"(-Q) 則 "阻卻疾病"(-P) 舉例...腎結石
C. 若P則Q => 非Q(-Q)則非P(-P)
"沒阻卻疾病"(P) 則 "醫療不夠及時"(Q) 可以推論為
"醫療夠及時"(-Q) 則 "阻卻疾病"(-P) 舉例...盲腸炎
D. 若P則Q => 非Q(-Q)則非P(-P)
"沒阻卻疾病"(P) 則 "醫療行為混亂"(Q) 可以推論為
"醫療行為準確"(-Q) 則 "阻卻疾病"(-P) 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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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沒有一種疾病,醫師敢說他的醫療行為準確可以100%阻卻疾病"
如果有...那這個疾病早已消失在這世界上永不發生
就如同煞車一樣,沒有車廠敢保證煞車100%絕對不會失靈
因為煞車牽扯到太多原因,氣溫濕度氣壓車速輪胎等等...
沒有車廠敢100%保證雪地滑冰上踩煞車都不會打滑
要檢討也是去改善整個煞車系統而非單單踩煞車的那隻腳
因為那隻腳只能探討在執行 "確定的煞車意圖" 之下,給的夠不夠及時 & 正確
何謂及時??? 踩煞車...無論輕踩或重踩
何謂正確??? 踩到煞車...無論輕踩或重踩,只要不要是油門就好
如同醫療牽扯到太多原因,個人體質疾病種類症狀等等...
沒有醫師敢100%保證損傷疾病上給治療都不會失手
要檢討也是去改善整個醫療系統而非單單給治療的那個人
因為那個人只能探討在執行 "確定的疾病治療" 之下,給的夠不夠及時 or 正確
何謂及時??? 給治療...無論任何一種治療
何謂正確??? 給到治療...無論任何一種治療,只要不是性慾治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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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醫師在於刑法上...
應該只有 "明顯拖延" 執行 "確定的疾病治療" 時
或者做出 "明顯錯誤" 執行 "確定的疾病治療" 時
其他的...醫師也沒辦法掌握
其實現在的醫療關係會這麼緊張
跟 醫界大老 or 醫師公會 or 明星醫師 過度宣稱療效有很大的關係
我不想幹譙台大醫院
但每次宣稱有多少療效時我就很想幹譙台大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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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別太相信法學上面的理論,因為法官檢察官律師根本不會遵守
最有名的如 "無罪推論" or "舉證原則" or "比例原則" or "公平原則"
"無罪推論"..."檢察庭制度"
"舉證原則"..."舉證之責在於醫師"
"比例原則"..."依照國民平均壽命"
"公平原則"..."邱小妹妹or童綜合神外"
會發現...如果法官檢察官律師所宣稱的法學理論可以相信並依賴的話...
"那狗屎也能當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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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3:3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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