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醫人醫心! 醫師全家與患者4女同住

看板medstudent作者 (唉唷...我的腰!)時間15年前 (2010/08/26 13:36), 編輯推噓6(8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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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個醫生的行為會讓大家這麼敏感 似乎就是:他的善行超乎一般人的極限,怕"好醫生"的標準因此提高 讓之後的醫生們更難達到好醫生的標準,備感壓力 甚至被要求這麼做,不這麼做就反而變成不好的醫生? 簡單講,就是"此風不可長" 於是N大就急急的想要導正觀念,強調"好醫生=醫德+醫術,其他都和好醫生無關" 免得以後好醫生難為,難為好醫生T^T 而我則認為,"醫德+醫術=好醫生 但 醫德+醫術+其他=更好的醫生" 首先,原po一直用邏輯切割的方式去定義好醫生 好像這是個客觀邏輯的問題,有標準答案! 但事實上,如我原文所言,這很難如此定義 其次,N大或許是為了不讓醫生將來被檢視的標準更高 所以才如此論述? 換言之,假設陳醫師的個人行為不會因此提高好醫生的標準 或許N大就不會堅持此公式?甚至認為那樣的善行拿來評價好醫生也無不可? 如此而言,那麼N大也許不是真的認為這樣的公式正確 而是為了保護其他醫生,基於目的性的才如此論述? 那這樣的公式可以說是基於目的性的被創造(無此目的,無此公式) 而不是客觀的絕對的 而邏輯是用來驗證客觀的事實 那麼這個公式既然是基於目的性,而不是客觀的事實,那還能用邏輯去詮釋他嗎? 這也是為什麼我說,有些問題不能用邏輯去解釋 因為邏輯有其極限,它只能用來驗證客觀事實,涉及主觀評價的事物 用邏輯去詮釋,就會出現盲點或不合理的地方... 再來,好醫生的定義權在誰? 我也是我想點出的問題 如果今天是開刀該怎麼開,A症狀該開什麼藥,怎樣的狀況可以定義為XXX症 那我想醫生絕對有權力說是怎樣 這時我自大的po一篇文說,我覺得.... 就顯得很無聊,因為這種問題的定義權在於專家,醫生說什麼才重要 社會大眾或我說什麼,一點意義都沒有... 但是好醫生呢?或好老師,好法官呢? 我想定義權是在整體社會 這是我認為N大的盲點之一 第一,好醫生的問題如我上述,不是可以客觀驗證的 第二,好醫生的定義權在於整體社會的評價,而不是醫生或誰說了算 所以我一直說我覺得,因為我也不代表社會,我只能代表我個人 既然如此,那好醫生到底應該涵括哪些內涵 恐怕就不是N大想那樣切割就真的可以如此 就像什麼是好法官?判決公正,不貪污應該就算 但是喜歡交女朋友,吃嫩草,上夜店,生活奢華算不算? 這些都和法官的職務沒有關係,但社會就是會把這些東西評價進去 那假如我是法官,我也不會po文說,好法官=判決公正+不貪污 因為這沒有意義,我無法阻擋社會就是把這些東西評價進去 那我能說社會錯,我的公式才對嗎? 不行,因為好法官是來自社會評價的產物,不是法界,不是我 換言之,正是"社會創造了好法官"這種東西 那我不是創造者,我又憑什麼定義它? 好醫生也是同樣道理,社會定義了好醫生這種概念 那N大講這麼多,第一無法改變社會要如何定義好醫生 第二,好醫生的概念來自社會的評價,真正的好醫生內涵如何 應該是探討社會的評價內涵,而不是自己說了算 當然那可以是你個人的見解,但恐怕不能說那就真的是好醫生的公式 (所以你應該說"你覺得"XD) 然後,好醫生既然是社會的評價,社會評價可以說是一種感覺 換言之,好醫生是社會對於醫生投射的感覺或印象 那麼任何可以影響社會對於醫生的感覺或印象的事物 當然就可以成為評價的指標,以及好醫生的內涵 這樣的論述也合乎邏輯 最後,陳醫師的行為引起大家的驚慌(?) 擔心之後醫生越來越難當 也就是我想大家不是吝於對此善行鼓掌 而是害怕這種善行變成"義務"? 這種擔憂可以理解,但我到覺得好像也不用太緊張 德雷莎修女擁抱痲瘋病患,做了很多偉大的事 好像也沒聽說修女從此很擔憂以後都要擁抱痲瘋病患@@? 或者有些老師真的是照顧學生到令人太感動 但是好像也沒聽說從此家長學生都這樣要求老師@@? 我想說,那是個人行為,對社會價值觀的影響力有限 我大學時有一個同學得憂鬱症,住在醫院 有一個教授天天來看她,還把自己的筆電借她用,裡面裝了很多電影,怕他無聊 我真覺得這是個好教授 但我也不會從此認為好教授除了教學好,學術涵養高以外,也要如此才算 可以說,必須是很多人都這樣做,才會開始改變社會的價值標準 但這種行為之所以會被報導,就是因為能做到的人很少 對大家而言,頂多是個"bonus",不至於提高"好醫生"的下限 所以醫生們好像也不用如此緊張或敏感? 我和N大不同的點 就是N大想要把好醫生限縮在"醫德+醫術 無其他" 是怕把好醫生的下限提高變成"醫德+醫術+其他 才=好醫生" 但我認為不會如此,仍然是"醫德+醫術=好醫生"下限沒有提高 但是不妨承認"醫德+醫術+其他=更好的醫生" 我認為因為害怕要求提高,而拒絕評價出更好的醫生,沒有必要,而且蠻可惜的 結論是,個別善行雖然對整體標準的影響有限,不至於成為義務 但是它卻能鼓勵對自己有更高理念,想要做到120分的人,勇敢去做 對社會散發"善"的氣氛,進而帶動社會向上提昇 也提高社會對醫生的尊重和印象,好處大於壞處吧? 對於這種人,我想還是應該大大鼓掌,不是劃清界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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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學上 很多東西是有定義 也有邏輯跟推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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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醫生倫理也是如此 他不是你所說的那麼虛無飄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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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可以先唸過相關的書 對倫理學的邏輯性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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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長篇大論較好 不然就又只是理盲濫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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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一直是台灣法官的大絕招 畢竟政治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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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希望大家把理盲濫情的東西當工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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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要真的變中心思想 不然可就害人害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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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大眾的理忙跟濫情才是真正此風不可長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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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的小人之心陰謀論 真的就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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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N大一直喜歡說人理盲濫情,我沒唸過倫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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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時不就事論事 反而去揣測對方的立場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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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無法反駁你!但是我討論的是社會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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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倫理學上的道德,所以我沒唸過倫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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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辯論的大忌 "人身攻擊"嗎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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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可以講點話的:)不過又是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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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大先唸過XX學相關書籍再來評論吧這個學問傲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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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把錯誤但政治正確的道德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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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要把它當成中心思想講 至於傲慢我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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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絕!看到這句話,實在能體會知識的傲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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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實就是覺得我比你懂 所以我傲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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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一個人的傲慢 也不應該影響到他言論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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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人廢言你一定聽過 但要時時放心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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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我也覺得我講得比你對,所以才長篇大論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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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討論一個倫理議題 卻要揣測我是怕好醫生的標準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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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你閉門於書本中的倫理道德,卻懶得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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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說我傲慢 這樣的長篇根本不是大論 而是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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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倫理道德,是不是有住在象牙塔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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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我根本就沒再跟你討論倫理學,你也沒說這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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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醫學倫理不甚了解,那您可先了解一點再來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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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限於倫理學上的範疇,為何我一定要看過書才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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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怎麼能說你絕對比我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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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在討論的這個議題,正牽涉到醫學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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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所謂的書中和社會 就是我說的工具和思想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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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你以後要評論法官判決的時候,我是不是也可以跟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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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把幾十本基礎法律書籍看完了再來評論比較好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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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錯誤的思維 你可以當成工具利用 但不可以信以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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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用幾十本 只要有唸通一本經典就夠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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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法律或倫理學都是一樣喔 至少唸過一本有權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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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喔?那你未免把法律想得太簡單了點唷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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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9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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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去念過法律相關書籍再來對公然侮辱罪的高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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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之下 我只是觀察特定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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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那你來告我 不用客氣 你告給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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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我理盲濫情也是攻擊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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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告的動 看判多少 我一輩子作牛作馬都陪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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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大,我是認真的,不要因為一篇文章鬧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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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也是板上發言不怕死,真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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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快點告 真的 這不用辯了 你行動比語言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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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要求你收回"蠢"的話,不要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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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一堆人告過 沒一個告的成 你可以試著告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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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說你蠢啊 我只說你也知道蠢了 你自己回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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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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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大我真的再給你一次機會,你可以去翻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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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我等你 法律系高材生可別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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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真的有機會告成喔!沒有再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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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你去報案拿三聯單吧 我等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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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收回"蠢"那個字,並且道歉一次,不要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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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你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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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麻有機會啊 中樂透機會也不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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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可以告 那拜託快點去警局 順便po三聯單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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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跟你吵,你繼續唸你的邏輯去吧!醫學生版被你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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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個一言堂,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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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腳入棺材啦 可別讓我等太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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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不會太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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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堂.....你一言我一言兩言啦 哪裡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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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你啦...邏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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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那你快備分去警局吧 多說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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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大,話說你為什麼被某版水桶阿?好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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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學問淵博,說話倒是挺討人厭?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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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邏輯老師在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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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oyful0605 來自: 140.112.152.22 (08/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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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願意見事件是你的邏輯功力,請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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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大,其實你根本不是國小畢業,你是台大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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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假稱自己國小畢業?還當工友?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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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sorry搞錯,你是陽明醫的,至少不是小學畢業還工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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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裝了,很幼稚喔...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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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警告過囉,再有離題的爭執就直接水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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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剛開始都還好阿,不必為了這個意氣之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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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不吵了,希望到此為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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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喝
08/26 22:39, 157F
文章代碼(AID): #1CTVrEmN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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