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中時二套標準極致
看板media-chaos作者sammy050505 (多談點問題,少談點主義)時間15年前 (2009/03/19 16:53)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 3人參與討論串2/4 (看更多)
歧視性、仇恨性、甚至鼓吹殺戮的言論,絕對不能用"言論自由"來加以脫罪。
前陣子美國的紐約郵報才因為刊登一幅諷刺歐巴馬是黑猩猩的帶有種族歧視的漫畫,
引起軒然大波而道歉。紐約郵報沒有說"這是言論自由",正如美國人不會說"三K黨發表歧視黑人的言論是他的言論自由"。
再進一步來看的話,如果兩個例子來比較的話,郭冠英的例子其實比紐約郵報的例子嚴重得多。
理由一:紐約郵報刊登的漫畫,至少諷刺的是政治人物,對有權力者的批評原本就享有較大的言論自由空間,只是因為產生歧視黑人的聯想而遭到抨擊;
郭冠英的文章則是直接針對台灣人民。
理由二:紐約郵報這幅漫畫的重點是諷刺歐巴馬的振興經濟方案沒什麼效果,至少仍在公共政策的討論範圍之內;郭冠英呢?歧視、仇視、鼓吹戰爭及屠殺,我也不想再引述那些低級的內容了。但是稍有理性的人應該知道兩者的不同。
理由三:這幅漫畫不是紐約郵報的編輯或作者創作的,他們只是刊登這幅漫畫,引發喧然大波之後,紐郵道歉。中時呢?連續用社論及特稿等評論文章反擊那些因郭的言論而憤怒的人,甚至指責到追查郭身分的網友(昨日中時社論)。
看到中時扛出言論自由的大牌子,忍不住拿出美國發生的例子,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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