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記者 究竟是天使還是魔鬼?
: ※ 引述《fdtu0928 (黑米)》之銘言:
: : 標題: Re: [新聞] 記者 究竟是天使還是魔鬼?
: : 時間: Tue Mar 3 15:49:46 2009
: : 請問一下,中華民國憲法那裡有給予新聞特殊權利了呢?
: : 言論自由是憲法明訂,可還都有相關法律管制;
: : 而新聞自由呢? 除了幾篇解釋文有略略提到, 恐怕沒有相關法律加以明訂吧?
: : 我們老是扯美國怎樣怎樣,人家可以有憲法第一修正案唷!
: : 如果要照單全收,人家可以拿槍/日本還有天皇咧~
: : → fdtu0928 :so, 該是打破新聞自由至上的時候了~ 210.192.217.9 03/03 17:15
: 沒有人跟你說新聞自由至上。前文提到的是新聞自由的特殊權利,
: 例如採訪權,拒絕透露消息來源的權利、或是對於公共事務報導有
: 較高的防禦權。這些是新聞自由的特殊性(當然,對於具體內容還
: 有進一步討論的空間),但前提是這樣的「新聞」必需要有一定的
問題來了~有關新聞自由特殊權利的具體內容,目前為什麼無法討論/
立法?原因有很大的一個因素是台灣才從戒嚴走出來不到三十年,
任何有關新聞管制的動作及立法,就很容易被貼上”白色恐怖”
/”新聞戒嚴”的標籤......
於是沒有政府公權力可以願意/可以在目前的台灣時空管制不當媒體
=>我認為,就實際來看,這就是一種”新聞至上”!
: 公共性,不是你拿性愛光碟出來也可以說這叫做「新聞」。沒有人
: 跟你說說這樣的自由是至高無上的,即便在你東拉西扯的美國,也
: 不是。(另外,有沒有相關法律「明訂」是另外一個問題,請自行
: 解決)
抱歉,台灣現況就是如此;同樣拿相機偷拍女星底褲,民眾是犯法的
行為,而記者就叫”女星走光”......你如果說沒有相關法律明訂請
台灣自行解決,但台灣目前就是解決不了,這還不叫”新聞至上”?
: 我不反對你去跟我國各級法院的法官說,請他們不要理會美國人德
: 國人怎麼說,自己的憲法自己說就好。不過這是另外一個比較深入
: 的話題,再寫多就離題了。
可是這問題就是基本!比如說人權是普世價值,台灣對人權的保障,
也是從無到有,一步一步立法規範的~但新聞自由不是=>台灣的
新聞自由,是從完全管制,一步開放到全無管制,現在要回頭管制,
但卻沒有辦法動任何一動......對我來說,要打破”新聞至上”的
概念,先確認新聞自由並不是至高無上的自由概念,從合理的管制
開始,才是必要的途徑~
老兄你說我什麼東拉西扯,那請你告訴我,如果行政/立法/司法/
學界,不是動不動拿美國來說嘴,笑話,台灣媒體會那麼囂張?
要知道,充份的言論或新聞自由,根本並不是我們這個國家的固有
文化價值說~
--
seek the truth, follow the li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17.9
推
03/03 22:41, , 1F
03/03 22:41, 1F
推
03/03 22:45, , 2F
03/03 22:45, 2F
→
03/03 22:49, , 3F
03/03 22:49, 3F
→
03/03 22:50, , 4F
03/03 22:50, 4F
→
03/03 22:50, , 5F
03/03 22:50, 5F
→
03/03 22:51, , 6F
03/03 22:51, 6F
→
03/03 22:51, , 7F
03/03 22:51, 7F
→
03/03 22:52, , 8F
03/03 22:52, 8F
→
03/03 22:53, , 9F
03/03 22:53, 9F
→
03/03 22:53, , 10F
03/03 22:53, 10F
→
03/03 22:54, , 11F
03/03 22:54,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