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記者 究竟是天使還是魔鬼?

看板media-chaos作者 (黑米)時間15年前 (2009/03/03 22:38), 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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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fdtu0928 (黑米)》之銘言: : : 標題: Re: [新聞] 記者 究竟是天使還是魔鬼? : : 時間: Tue Mar 3 15:49:46 2009 : : 請問一下,中華民國憲法那裡有給予新聞特殊權利了呢? : : 言論自由是憲法明訂,可還都有相關法律管制; : : 而新聞自由呢? 除了幾篇解釋文有略略提到, 恐怕沒有相關法律加以明訂吧? : : 我們老是扯美國怎樣怎樣,人家可以有憲法第一修正案唷! : : 如果要照單全收,人家可以拿槍/日本還有天皇咧~ : : → fdtu0928 :so, 該是打破新聞自由至上的時候了~ 210.192.217.9 03/03 17:15 : 沒有人跟你說新聞自由至上。前文提到的是新聞自由的特殊權利, : 例如採訪權,拒絕透露消息來源的權利、或是對於公共事務報導有 : 較高的防禦權。這些是新聞自由的特殊性(當然,對於具體內容還 : 有進一步討論的空間),但前提是這樣的「新聞」必需要有一定的 問題來了~有關新聞自由特殊權利的具體內容,目前為什麼無法討論/ 立法?原因有很大的一個因素是台灣才從戒嚴走出來不到三十年, 任何有關新聞管制的動作及立法,就很容易被貼上”白色恐怖” /”新聞戒嚴”的標籤...... 於是沒有政府公權力可以願意/可以在目前的台灣時空管制不當媒體 =>我認為,就實際來看,這就是一種”新聞至上”! : 公共性,不是你拿性愛光碟出來也可以說這叫做「新聞」。沒有人 : 跟你說說這樣的自由是至高無上的,即便在你東拉西扯的美國,也 : 不是。(另外,有沒有相關法律「明訂」是另外一個問題,請自行 : 解決) 抱歉,台灣現況就是如此;同樣拿相機偷拍女星底褲,民眾是犯法的 行為,而記者就叫”女星走光”......你如果說沒有相關法律明訂請 台灣自行解決,但台灣目前就是解決不了,這還不叫”新聞至上”? : 我不反對你去跟我國各級法院的法官說,請他們不要理會美國人德 : 國人怎麼說,自己的憲法自己說就好。不過這是另外一個比較深入 : 的話題,再寫多就離題了。 可是這問題就是基本!比如說人權是普世價值,台灣對人權的保障, 也是從無到有,一步一步立法規範的~但新聞自由不是=>台灣的 新聞自由,是從完全管制,一步開放到全無管制,現在要回頭管制, 但卻沒有辦法動任何一動......對我來說,要打破”新聞至上”的 概念,先確認新聞自由並不是至高無上的自由概念,從合理的管制 開始,才是必要的途徑~ 老兄你說我什麼東拉西扯,那請你告訴我,如果行政/立法/司法/ 學界,不是動不動拿美國來說嘴,笑話,台灣媒體會那麼囂張? 要知道,充份的言論或新聞自由,根本並不是我們這個國家的固有 文化價值說~ -- seek the truth, follow the li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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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拿美國來說嘴,是誤解美國的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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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請參見2006年我的相關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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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美國來說嘴的,是台灣的三權和學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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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討論台灣的媒體議題,言必稱美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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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如何;以陳幸妤在美國被擾一事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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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范小姐都說,這在美國是犯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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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台灣就是無法可管呀!要解決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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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必須由台灣政府立法規範;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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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說不定要由人民公投決定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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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2:53, , 10F
03/03 22:53, 10F

03/03 22:54, , 11F
限縮”至高無上”的新聞權了(菸~)
03/03 22:54, 11F
文章代碼(AID): #19hK3iT8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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