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記者 究竟是天使還是魔鬼?
※ 引述《fdtu0928 (黑米)》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記者 究竟是天使還是魔鬼?
: 時間: Tue Mar 3 15:49:46 2009
:
: : 「新聞」這兩個字,伴隨著憲法給予的特殊權利,享有更大的言論自由,
: : 也承擔著更多的公共義務,不是你高喊著自己是新聞,就可以做出低賤的
: : 報導跟採訪行為。
:
: 請問一下,中華民國憲法那裡有給予新聞特殊權利了呢?
:
: 言論自由是憲法明訂,可還都有相關法律管制;
: 而新聞自由呢? 除了幾篇解釋文有略略提到, 恐怕沒有相關法律加以明訂吧?
:
: 我們老是扯美國怎樣怎樣,人家可以有憲法第一修正案唷!
: 如果要照單全收,人家可以拿槍/日本還有天皇咧~
:
: → fdtu0928 :so, 該是打破新聞自由至上的時候了~ 210.192.217.9 03/03 17:15
沒有人跟你說新聞自由至上。前文提到的是新聞自由的特殊權利,
例如採訪權,拒絕透露消息來源的權利、或是對於公共事務報導有
較高的防禦權。這些是新聞自由的特殊性(當然,對於具體內容還
有進一步討論的空間),但前提是這樣的「新聞」必需要有一定的
公共性,不是你拿性愛光碟出來也可以說這叫做「新聞」。沒有人
跟你說說這樣的自由是至高無上的,即便在你東拉西扯的美國,也
不是。(另外,有沒有相關法律「明訂」是另外一個問題,請自行
解決)
我不反對你去跟我國各級法院的法官說,請他們不要理會美國人德
國人怎麼說,自己的憲法自己說就好。不過這是另外一個比較深入
的話題,再寫多就離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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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6.224.2.2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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