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第一次收到傳票......

看板medache作者 (Mar.23,2006球衣退休)時間15年前 (2008/11/19 00:06), 編輯推噓23(2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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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天剛從法院回來,胸中有滿腔怒火無處可發!借這篇文章發洩發洩! 細節不便多講,畢竟偵察還沒終結,只是遇到不懂醫療的檢察官,實在有夠痛苦跟無奈。 官:「急診一類的病人為什麼你沒有兩分鐘內去看?」 ma:「報告檢察官,病人來的時候我手上有11個一類病人,其中一個三十多歲女性, 子宮外孕,Hb從15掉到 5,血壓剩70,我必須緊急處理這個病人,不然馬上就 會死亡。病人到兩三分鐘後,我過去看,發現護理人員還在設定儀器,我就先 繞回來處理這個子宮外孕的女性。之後,當護理人員跟我講新病人的心電圖怪 怪的,我馬上就過去看!發現沒心跳,就馬上CPR。」 官:「那你CPR的時候,子宮外孕那個病人呢?」 ma:「馬上請求診間醫師支援。」 官:「所以一類病人你沒有兩分鐘內診視,如果忙不過來,應該立即請求支援,而不是 在CPR了才找支援,你當時判斷不用找支援,可能有錯誤。」 ...唉... 等著被起訴吧!? 這故事告訴我們:以後在急診新病人來,還是要放下手邊的工作,親自仔細評估, 護理人員評估完來告訴醫師病人有問題要CPR,這樣子就是延誤。 還有,真的忙不過來,就不用管外面診間醫師手上有幾十個病人,call進來幫你接病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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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只關心你有沒有馬上處理,忙不過來就當醫院有無限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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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快把當天急診病患的狀況做一個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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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當護理人員告知時,你不是立即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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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沒有心跳就馬上處理,算不算馬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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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記得當發現有cpr必要時,官方正確流程不就是立刻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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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急救間病患所有資料都印給檢察官了,還用中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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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醫療官司由有醫療背景的法官來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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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立刻請護理人員去求支援,自己立刻上去cpr爭取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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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馬上CPR,叫護理人員去廣播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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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官方公布的民間版CPR求救流程給法官看如何?效力夠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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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案子送醫事鑑定,都說「符合國內急救程序,無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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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現在抓的點就是一級病患要兩分鐘內處理,你說手邊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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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大大卻一直咬著我沒有兩分鐘內診視病人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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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他不會當成是個理由,沒有辦法離開就該另外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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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那是你們醫院的問題,不歸法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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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他們的思維,也是我們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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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應該要緊咬著護理人員發現後你就立刻跳上去救了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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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種案件檢察官本來就是站在你的對邊,他就像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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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被告,所以不需要太寄望他會體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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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要想辦法多留一點自己的空間,別說太多自己咬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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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努力挽回一個30幾歲女性的生命,卻變成快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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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請律師或和相關的人談過,問話答話技巧是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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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會管你挽回多少生命,他只在乎你被告的這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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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檢察官什麼都問,什麼是ICU?什麼是血色素?正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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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已經陪我出庭四次囉!明天還要研究如何寫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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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檢察官會是你的敵人,要注意應對技巧,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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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0:26, , 27F
學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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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熊爸,事實上病人也被我救活了,在ICU撐了14天才掛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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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加油啊 ~"~ 真的覺得超鳥的 理所當然都變得沒邏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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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F就只有30%,一旦出事死亡率本來就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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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可能要從另外一方面著手:「病人我救活了,14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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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掛掉,是原本心臟疾病的nature course!所以不是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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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是要那些操弄司法的人聽得懂才行..腦子裝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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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文章內容所述,護士沒有先摸脈搏而只顧設定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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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正姊,喔說錯,是樓上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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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看來檢察官沒有sense到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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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傳說中的 PEA 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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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告我不是告醫院或護理人員,所以檢察官不管護士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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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檢傷一類是誰分類的,沒有vital sign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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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DOA,是什麼裡由分類到一類,是否分類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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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檢傷錯誤,醫師沒在兩分鐘內診察就沒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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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問法官他會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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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十幾個一級 只會在敝院重症這種地方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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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問法官如果有十個重刑犯等著判 不判犯人就會逃掉 大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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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都有案子沒辦法馬上幫他的忙 他要怎麼判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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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是修法准許唸大陸跟東歐法學院的人回來直接考法官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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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重刑犯跑掉後來又殺了人, 可以告法官過失殺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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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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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樓上說的有點像精神科醫師會碰到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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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斷到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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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加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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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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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3:17, , 53F
能這樣說嗎? 因為診間醫師不負責急診業務,只負責急救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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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病人來時不曉得他是一類,沒心跳,所以沒在2min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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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in應該是以護士跟你報告的時間起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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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檢察官通常也都手上一堆案子忙不完. 犯不著把他們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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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天敵... 講難聽的, 大家都是受 "壓迫" 的基層勞工, 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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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敵視和幹譙. 當法官的朋友說, 碰到醫療案其實是很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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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要研究很久, 還沒有把握看懂那一大堆名詞.該有專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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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應該在病人來時,不曉得他是一類,護士評估分類也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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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基層勞工 但為什麼我們卻是站在被告的位置?救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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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誰都有可能被告. 只是告多告少的機率問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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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20:20, , 63F
加油!!不過我想請教, 有請律師嗎?? 如果沒有還是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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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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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加油,一定要挺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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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3:46, , 66F
別那麼悲觀啦,檢察官不是把你當敵人,只是希望方便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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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檢察官 至少我知道一部份檢察官對醫療官司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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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案子通常還是會送醫療鑑定,要有拖很久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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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一件案對司法官來說也是很大壓力,但鑑定結果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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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也結不了案。態度誠懇,實話實說,裝裝可憐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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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盡量用他們聽得懂的話講給他們聽,態度別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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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鑑定結果:「符合國內急救之程序,無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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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檢察官並不認同醫療鑑定結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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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檢察官可以不採用鑑定,但他必需提出自己的理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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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你,這是檢察官自找麻煩的事,會讓自己積案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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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1:31, , 76F
感謝樓上的回答,還想請問一個問題,護理人員去量心跳血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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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1:31, , 77F
算不算是處置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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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2:08, , 78F
換個方向:這個延誤是否"若且惟若"造成病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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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2:30, , 79F
算不算處置病人…看檢察官的認定吧。我認定是也沒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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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2:32, , 80F
一審檢察官起訴你,如果理由不夠充分,主任那關會擋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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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2:33, , 81F
如果起訴成功,還有法官那關…不過我還是常常指著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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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2:35, , 82F
(我老婆)的鼻子說司法不公法匠之類,完全不考慮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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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2:36, , 83F
分配的正義與衡平的正義對他們來說根本是屁 無奈~
11/20 22:36, 83F

11/20 22:52, , 84F
我今天上網去查各項資料,都只有講一類應立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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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2:53, , 85F
兩分鐘這種說法倒是沒有找到,只有我們醫院自己的手冊有提
11/20 22:53, 85F

11/20 22:57, , 86F
現在的想法是設法說服檢察官兩分鐘內應該是建議,不是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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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2:58, , 87F
再者護理人員在病人一進急救室就開始接氧氣、貼ECG、量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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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3:04, , 88F
就廣義的說,已經算是處置,而當偵測出異常,我也立即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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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2:44, , 89F
CPR是不是那病人必然結果 如果是 那早接晚接不都一樣了
11/21 22:44, 89F

11/21 22:46, , 90F
而且護士量TPR BP 也算處置 兩分鐘後再過去 剛好是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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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2:50, , 91F
作業時間 到底哪裡延誤了 當初我ㄚ公 被晾在檢傷站 1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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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2:56, , 92F
最後也進ICU
11/21 22:56, 92F

11/22 09:11, , 93F
也曾聽過在情況危急時 家屬受意下幫病患插管 等拔管出院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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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9:12, , 94F
病人自己按鈴告醫生違背他(病人)的意思幫他插管
11/22 09:12, 9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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